律图审稿专业委员会3轮严审

财产写名字但是没出钱怎么处理

最新修订 | 2024-0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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卢滨律师
卢滨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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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析
依据法律规定,在涉及夫妻房产问题方面,若某一方并未实际支付财产,且购房契约上诉明的买受人名单中亦未出现该方姓名,然而,房产证上却记载了其名字。
如此情况下,当夫妻感情破裂面临离婚时,便需要对房屋进行平均分割。
反之,如果仅有夫妻中的一位投入资金购买房产,并且房产所有权被登记在双方名下的话,这座房产就应当被视为夫妻共同财富,在离婚时,无论谁支付了款项,法院都会对这所房产予以等额分割。
关于夫妻双方均投入资金购买的房产,虽然购房合同时效上列有双方姓名,然而,在办理完所有权转移手续之后,房产证上仅显示的是其中一方的姓名。
如果这种情况出现在同居阶段,那么,法院将依据两人共同生活的时间,以婚姻存续期间作为共有的目的,进行判定,通常不会作为各占部分份额的共有财产进行处理。
倘若并非发生在同居期间购置房产的情形,这就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判断,究竟是应按照共同财产看待,还是当作是个人借款或赠予行为对待,蔚为争议的话题。
然而,这些问题的最终裁决权掌握在法官手中,他们将根据夫妻购置房产的背景情况、出资金额的多寡以及考虑到公平原则等因素,自主作出判断,没有统一的固定判断标准。
除此之外,从法律上讲,某一方在未婚状况下获取的财产属于个体所有。
即,夫妻中的另一方对于这些财产享有共有权,其所有权并不因婚姻关系的持续存在而自动转变为共同财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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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证明监护人写谁的名字?
我们都知道出生证明对于一个小孩子来说是特别重要的,因为以后办理户口的时候都必须要出生证明政府机关才会给办理,那么出生证明监护人写谁的名字?出生证明写谁的名字都可以,国为双方都是孩子的监护人,那下面就来听听小编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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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侵占罪中财物是否要占为己有
[律师回复] 解析:
在认定是否构成职务侵占犯罪时,必须满足以下三个条件:
首先,行为人必须是利用自身在职务上所获得的优势,这种优势主要体现在职权以及与职务相关联的便利条件之上。
而职权,则是指行为人在其职责范围内应具有的权利;
至于与职务关联的便利条件,则是指行为人虽然并非直接依赖于职务或岗位所赋予的权限,但是却因利用了本身所具备的职权或者是因自身职位高低所带来的影响力所形成的便捷条件。
其次,行为人的行为必须是涉及到对本单位财物的侵害。
这里的“本单位财物”,是指依照法律规定归属本单位所有的全部财产,其中既包括本单位以自身名义实际拥有的财产,也包括虽然未以自身名义持有,但实际上为本单位所控制的各类物权、无形资产权以及债权等。
最后,行为人的违法行为必须达到一定的金额标准。
也就是说,只有当行为人实施了非法侵占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财物的行为,并且该行为已经达到了数额较大的程度,才能够被认定为职务侵占罪。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
借条出借人不写名字可以吗?
借条出借人不写名字肯定是不可以的,借条的必备要件就是双方的基本信息一定要注明清楚,同时还需要写上借款的金额,借款的时间,借款的方式,还款的时间,最后就需要写上双方的名字和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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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债务
敲诈勒索罪如何要回财产
[律师回复] 解析:
遭受敲诈勒索后,您所损失的款项并不一定能够完全追回。
然而,若您能够及时向当地警方报案,那么便有较大可能性成功追回损失。
具体而言:
首先,若犯罪嫌疑人在案发之时被捕获,且其身上藏匿有赃款,则公安部门将会遵照相关规定,迅速将上述赃款如数交还至受害者手中。
其次,倘若犯罪嫌疑人在作案过程中使用了部分赃款进行购物等消费行为,那么在案件审理完毕并经由人民法院作出裁决后,这些财物方可依法归还给受害者。
再者,若犯罪嫌疑人在案发后将赃款存入银行账户,那么公安机关将依法对该嫌疑人的银行账号予以冻结,待案件审理终结后,再由人民法院进行最终的裁决。
最后,若犯罪嫌疑人在案发后已将赃款挥霍殆尽,或公安机关无法成功追回赃款,那么受害者仅可通过向法院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方式,向犯罪嫌疑人寻求赔偿。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
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快速解决“刑事辩护”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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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侵占罪量刑有哪些标准
[律师回复] 解析:
对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职务便利,将本单位财物占为己有的行为,应以贪污罪论处,其量刑标准主要取决于所涉款项的数额大小。
若涉及数额达到较大标准,即人民币一万元及以上者,则可被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若涉及金额巨大,即人民币十万元及以上者,则可能面临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且法院有权同时判决没收其个人财产。
关于“数额较大”与“数额巨大”的具体界定,前者是指超过人民币一万元的部分,而后者则是指超过人民币十万元的部分。
在量刑起点方面,对于“数额较大”的情况,可在三个月拘役至一年有期徒刑的范围内进行裁量;
而对于“数额巨大”的情况,则可在五年至六年有期徒刑的范围内进行裁量。
在此基础之上,还需考虑到职务侵占的具体数额以及其他可能影响犯罪构成的犯罪事实,从而进一步增加刑罚量,最终确定基准刑。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七十条
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
借条上应该写出借人的名字和全名吗
在面对自己的合法权益被侵害的时候,我们就需要运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权益。如果您的合法权益正在遭受侵害,那么可以通过本篇文章了解的法律知识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希望能够对您遇到关于借条上应该写出借人的名字和全名吗问题带来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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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债务
危险驾驶罪都包含什么罪名
[律师回复] 解析:
1、所谓“危险驾驶罪”,乃是一种将公共安全置于危险境地的犯罪行为,其表现形式为在醉酒状态下驾驶机动车,抑或是以追逐竞驶、严重超过承载限度、违反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易燃、易爆物品等方法在道路上进行驾驶活动。
2、“危险驾驶罪”的主要特征在于实施了具有对公共安全产生潜在威胁的行为,具体包括如下四点:
(1)在道路上因酒精作用而驾驶机动车;
(2)驾驶校车或者客车时严重超过额定人数或者速度极限;
(3)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
(4)从事追逐竞驶活动,且情节恶劣。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交通肇事罪】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
【危险驾驶罪】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快速解决“刑事辩护”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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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押物担保但抵押物品名字写错了怎么办?
1、合同上名字写错,可以重新签订新的合同。如果只是名字出错,则双方可以重新签合同,甚至无需重新签订,只需要在原来的合同上说明情况,并重新签名,打上手指印或者盖章,即可作为有效的正确的合同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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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债务
没写出借人名字的借条生效吗?
没写出借人名字的借条是不生效的。如果个人之间或者是个人与单位之间构成了借款关系的,必须要将出借人的名字或者是单位明确的体现在借条中,否则是不满足借条生效的条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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