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图审稿专业委员会3轮严审

工伤保险不能报销的部分由谁承担

最新修订 | 2024-04-09
3.3k浏览
张恒律师
张恒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2807人
律师解析
工伤治疗过程中所产生的不在保险范围内的医疗费用,通常情况下都需要由受伤劳动者自主承担。
然而,在某些特殊案例中,如果是由于用人单位或第三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受伤,那么根据过错的严重性和相关法律法规,他们也应该分担相应比例的医疗费用。
值得注意的是,只有当工伤医疗费用符合《社会保险法》及《工伤保险条例》所规定的工伤保险诊疗项目、药品目录以及住院服务标准等要求时,才能纳入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范畴。
若超出上述范围,则超额部分费用需由受伤害员工自行负担。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
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工伤纠纷案件·推荐文章

淮安178****7263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南通177****2735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盐城156****2102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问题没解答? 125504人选择咨询律师
6745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工伤保险不能报销的部分由谁承担
一键咨询
  • 140****8887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6****8878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7****3512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1****4230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0****4465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0****1830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2****7162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154****0463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3****7865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6****1228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8****0813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8****7053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2****6663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4****1873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4****8882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6****603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5****8673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5****3847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2****468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6****7627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4****3034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5****3081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8****4161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4****8870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6****4355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2****6151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1****5361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6****0743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0****5150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7****4230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8****2444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6****0553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6****387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4****888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5****6861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8****7601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4****5310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1****3373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5****6351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0****0404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0****2764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8****2257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3****4808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4****5172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0****6646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3****6658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1****6363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7****2177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8****5154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3****0021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181****9129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南通178****6789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南京134****3756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工伤医疗费不能报销部分由谁承担?
工伤医疗费不能报销部分不是就不能在进行其他方式的报销,发生工伤的劳动者千万不要为此担忧,除了在工伤保险中的规定之外,工伤保险基金,劳动者的用人单位,医疗机构都会承担一部分,虽然各省市的相关规定不尽相同。工伤职工在这些机构和保险承担之后的数额一般都比较少。
10w+浏览
工伤赔偿
女人出轨孩子一般判给谁
[律师回复] 解析:
关于女方出轨的情况下,子女的抚养权归属问题,通常需要依据具体的情形进行判断。
比如:
(1)对于年龄不满两周岁的子女,法院倾向于将抚养权判予女方;
(2)若子女年满两周岁以上,则法庭将会依据对子女的健康和成长最为有利的原则作出裁决,若是对方的经济条件更为优越,那么抚养权可能会判给对方;
(3)倘若子女已经年满八周岁且表示愿意跟随另一方生活,法院亦会尊重他们的意愿。
然而,在法院判定儿子的抚养权归属于女方之后,男方却拒绝提供户口簿,此时可以采取以下几种解决方法:
首先,离婚后子女的抚养权归属哪一方,子女的户口便应随同该方迁移;
其次,若子女尚未成年,需要父母代为办理户口的迁移手续;
再次,若子女年满十八周岁,则可自行办理户口的迁移事宜;
最后,年满十八周岁者可单独设立户口,只需携带身份证、户口簿前往当地派出所办理相关手续即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
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
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工伤医疗费超出报销范围部分由谁承担
工伤保险没有报销的医药费由用人单位承担的。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二)住院伙食补助费;(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10w+浏览
工伤赔偿
夫妻一方死亡房产继承有规定吗
[律师回复] 解析:
若该财产系夫妻双方共有的,当其中一方不幸离世时,房屋的一半份额将归属其尚存于世的伴侣,而另一半则作为已故者的遗产进入法定继承程序。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所提供的法律框架,在被继承人离世后,倘若未留下任何遗嘱或遗赠抚养协议,那么其遗产应依照法定继承的相关规定进行分配。
在此过程中,第一顺位继承人包括被继承人的配偶、子女以及父母。
因此,在夫妻一方离世后,房产的最终归属应视各继承人的具体情况而定。
总而言之,在夫妻一方离世后,房屋的一半份额将归属其尚存于世的伴侣,而另一半则作为已故者的遗产进入法定继承程序。
在第一顺位继承人之间,遗产将以平等原则进行分配。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则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
快速解决“婚姻家庭”问题
当前5911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工伤未报销的医疗费由谁承担
工伤保险没有报销的医药费由用人单位承担的。
10w+浏览
工伤赔偿
撤销财产保全应采取什么方式
[律师回复] 解析:
1.当申请人出于个人意愿主动请求人民法院剔除其保全措施或者在案件审理过程中申请撤销诉讼,并且获得人民法院批准时,保全措施的初衷与价值完全失去原有意义,因此,人民法院必须立即停止实施诉前保全。
2.若被申请人能够提供相当数量的可直接用于执行的财产作为保证金,那么财产保全措施也应当予以去除。
对于被申请人所提交的保证金,人民法院应对其进行严格审查,包括但不仅限于审查其是否符合现金、实物以及来自于资信良好的保证人出具的保证书等形式。
3.除了上述两种情形之外,还可能会出现其他新的原因导致保全措施得以解除的情况,例如,当事人已经按照调解书或判决书中所规定的支付义务自觉履行完毕,或者作出财产保全裁定的人民法院或上级法院发现先前采取的保全措施显然存在错误等等,这些情况都需要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地解除财产保全措施。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五十二条
人民法院对可能因被告人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附带民事判决难以执行的案件,根据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的申请,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查封、扣押或者冻结被告人的财产;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未提出申请的,必要时,人民法院也可以采取保全措施。
工伤保险报销剩余的医疗费由谁承担
通常在治疗中会有一部分医药费用不在目录之内,工伤保险对这部分是不予报销的。这笔不能报销的医药费该由劳动者一方来承担。
10w+浏览
劳动纠纷
社会保险统筹部分由谁承担?
社会保险统筹部分是由用人单位承担的,法律规定养老保险实行的就是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的模式,养老保险基金是由政府补贴,用人单位和个人缴费构成的,具体情况下可以根据社保基数来认定。
10w+浏览
销售假种子罚款要求上家赔偿合法吗
[律师回复] 解析:
用户如果在购买过程中发现所购种子存在质量问题或者假冒伪劣情况,尤其是尚未进行播种并导致任何损失时,应当立即联系该经营单位(户)进行退款或退货处理。
同时,还应该向所属地方的农业行政管理部门、技术监督机构或消费者权益保护组织进行投诉和反映。
然而,有些人为了维护所谓的人际关系,选择对于这种行为不予揭发或投诉,这实际上不仅纵容了违法分子的行径,而且还给广大消费者带来更加深重的伤害。
面对假冒伪劣产品的泛滥之势,农民朋友们必须勇敢地站出来,拿起坚实的法律武器,全力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要求相关的经营单位(户)赔付损失。
各级执法机关在执行公务时,亦不可有丝毫懈怠之心,对于此类违法犯罪行为坚决查处到底,绝不能姑息养奸,以儆效尤。
法律依据: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七条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时,不得有下列欺诈消费者的行为:
(一)生产或者销售的商品或者提供的服务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要求;
(二)销售失效、变质的商品;
(三)生产或者销售伪造产地、伪造或者冒用他人的厂名、厂址、篡改生产日期的商品;
(四)生产或者销售伪造冒用认证标志等质量标志的商品;
(五)生产或者销售的商品或者提供的服务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
(六)生产或者销售伪造或者冒用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的商品;
(七)在生产或者销售的商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商品冒充合格商品;
(八)生产或者销售国家明令淘汰并停止销售的商品;
(九)提供商品或者服务中故意使用不合格的计量器具或者破坏计量器具准确度;
(十)骗取消费者价款或者费用而不提供商品或者服务;
(十一)以虚假的名称和标记提供商品或者服务;
(十二)以虚假的商品说明、商品标准、实物样品、价格表示、促销方式、现场说明和演示等方式销售商品或者服务;
(十三)采用虚构交易、虚标成交量、虚假评论或者雇佣他人等方式进行欺骗式销售诱导;
(十四)将“处理品”、“残次品”、“等外品”等商品作为正品销售;
(十五)经营者在提供金融商品或者服务过程中出现的欺诈金融消费者的行为。
经营者有本条第一项至第六项规定行为之一但能够证明自己并非欺骗消费者而实施此种行为的,不属于欺诈行为。
顶部
法律咨询顾问
法律咨询顾问 发来一条私信

您好,您的法律问题还没有找到满意的答案吗?可以直接私信我单独沟通哦。

温馨提示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律师
律图法律咨询 24h在线
18万+

认证律师

15亿+

普法人次

9

最快响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