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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遗产算不算夫妻共同财产

最新修订 | 2024-0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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卞晓飞律师
卞晓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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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析
在一些情况下,父母所遗留下来的遗产并不必然会成为夫妻之间公共的财产共享资源。
如果在被继承人世前已经通过明确的表述方式,宣布将由特定的遗产继承人单独获得并享有继承权的话,那么这样的财产应当被视作是单方面的个人财产,当婚姻关系发生破裂需要解除的时候,便无需对此类财产进行重新分割和处理。
但是,如果被继承人并没有通过明确的方式指定财产归属,而且夫妻双方也并没有做出关于夫妻婚后财产的约定来区分谁所有谁没有,那么在这种情况下,夫妻中的一方在婚后所继承得到的遗产则应当被视为夫妻间的共同财产,在离婚的过程中双方都有权利对此类财产提出拥有所有权的请求。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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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遗产算不算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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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遗产算不算夫妻共同财产?
父母的遗产一般是属于夫妻的共同财产,但是如果说父母的遗产明确的说明归其中一方所有时就不属于共同财产,在婚姻法中也是规定了在双方办理里婚姻登记手续后,双方的工资收入、经营所得获得所获得的遗产都是属于夫妻的共同财产,所以任何一方都不可以随意的转移和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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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
夫妻婚前财产一方死亡财产分配应如何操作
[律师回复] 解析:
若夫或妻任一方不幸离世之后,其婚前取得的财产便应依照相应规定进行分配处置:
首先,夫妻一方在婚前所获得的财产理当视为个人所有,故此在一方去世之后,此类婚前财产应以遗产形式进行处理。
倘若逝者生前已订立有效遗嘱,则婚前财产应严格遵循遗嘱内容进行分配,由遗嘱中明确指明的继承人继承。
反之,若逝者生前并未留下任何遗嘱,或者遗嘱未能产生法律效力,那么婚前财产就必须依据法定继承方式进行分配,即由逝者的法定继承人共同继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
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
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
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
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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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遗产算夫妻共有财产吗
一般情况下,父母遗产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由具体情况来定。如果父母已经在遗嘱中确定了遗产只归夫妻中的一方的,那么该遗产就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时如果没有在遗嘱中确定只归夫妻一方的,那么就是夫妻共同财产。所以需要看有没有将遗产确定给某一方,才能判断属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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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
夫妻盗窃罪被抓怎么处理
[律师回复] 解析:
遭遇犯罪行为被抓捕之后,家属所能采取的行动如下:
首先,务必明确被拘留者所触犯的具体罪行,以及其目前被羁押于何处,负责此案件的执法机构及其主要领导人员姓名与职务等等详细信息;
其次,您有权委托经验丰富的律师作为您的辩护代理人,以期更深入地了解相关案件的实情。
作为辩护人的律师将有权利与被拘留的亲人进行会面,并为其提供全方位的法律咨询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代理申诉、控诉,申请修改强制措施等等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
犯罪嫌疑人自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有权委托辩护人;在侦查期间,只能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被告人有权随时委托辩护人。侦查机关在第一次讯问犯罪嫌疑人或者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的时候,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人民检察院自收到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材料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人民法院自受理案件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押期间要求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及时转达其要求。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押的,也可以由其监护人、近亲属代为委托辩护人。辩护人接受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托后,应当及时告知办理案件的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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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方遗产分配标准是什么
[律师回复] 解析:
若遗产乃丈夫于婚姻缔结前所遗留之私人财产,则该等财产皆归入遗产范畴。
反之,若遗产源于婚后夫妻双方共有的财产,那么其中一半份额理应归属配偶,另一半才可计入遗产范围内。
就遗产而言,若无明确遗嘱进行分配,依据相关法律规定,继承人将按照法定继承方式处理。
这其中,于法定继承中排位首位的包括死者的父母、配偶以及子女。
若父母均已离世,则其权益可不予考虑。
若无遗嘱,则第一顺位的法定继承人需平均分割遗产。
此外,对于那些在生活中遭遇特殊困难且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在遗产分配过程中应给予适当照顾。
对于已经承担主要抚养责任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在遗产分配时可酌情予以多分。
然而,若有扶养能力及条件的继承人未能履行扶养义务,他们在遗产分配中的份额亦应相应减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夫妻提出离婚法律程序如何进行
[律师回复] 解析:
法院办理离婚诉讼案件的详细程序如下:
首先,原告需向有法定管辖权限的人民法院提交全面且严谨的起诉状以及与其紧密相连的相关证据文件;
然后,人民法院将在此收到起诉状后的第七个工作日内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是否立案受理;
紧接着进入程序的重要阶段——公开审理。
其中包括了关于法庭陈述、宣读起诉状给对方以听取其答辩意见,接受法庭围绕相关事实进行的调查(主要涵盖对当事人夫妻关系状况、婚生或非婚生子女状况、家庭财产状况等方面的详细审查和评判)、展开激烈的法庭辩论、积极参加法庭组织的调解工作(此环节为必须经过的步骤之一)并在调解过程中做好最后陈述。
结束庭审之后,请务必在庭审笔录上面签署您的名字以确认自己所述均属实。
最后,就需要耐心地等候人民法院给予的审判裁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父母的遗产算夫妻共同财产
一般情况下,父母遗产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由具体情况来定。如果父母已经在遗嘱中确定了遗产只归夫妻中的一方的,那么该遗产就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时如果没有在遗嘱中确定只归夫妻一方的,那么就是夫妻共同财产。所以需要看有没有将遗产确定给某一方,才能判断属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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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
房产证更名为夫妻另一方独有需要哪些手续
[律师回复] 解析:
依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之要求,针对该问题需逐个案例进行深入研究与审慎分析。
通常情况下,需要提前备妥离婚证或离婚判决书副本、个人身份证明文件、房屋所有权凭证以及国土资源局核发的房产证等相关资料及复印件,然后前往当地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房产证变更事宜,并按照相关规定缴纳相应的手续费以完成产权变更。
在此过程中,您需要向工作人员提交以下必备材料:
(1)填写完整的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本人身份证明文件;
(3)房屋所有权证书或由国土资源局颁发的房地产权证书;
(4)能够证明房产实际变更情况的相关证明文件;
(5)其他可能需要的辅助性材料。
另外,若涉及已办理按揭贷款的房产,则需特别注意此类房产在未偿还完贷款前无法进行产权变更,且贷款人亦不得擅自更改。
因此,在此种情况下,建议您在办理房产证变更时增加公证程序。
夫妻双方应携带身份证、户口簿、房产证、结婚证等相关证件至公证机关办理协议公证书(如已离婚,可在离婚后持离婚证办理),明确约定房产及贷款归属,离婚后男方无权再行主张任何权益,而女方则有义务在贷款全部偿清之后协助男方办理房产过户手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八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登记。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应当依照法律规定交付。
《房屋登记办法》第三十三条
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身份证明;
(三)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房地产权证书;
(四)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五)其他必要材料。前款(四)项材料,可以是买卖合同、互换合同、赠与合同、受遗赠证明、继承证明、分割协议、合并协议、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其他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
第三十七条
申请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登记申请书;(二)申请人身份证明;
(三)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房地产权证书;(四)证明发生变更事实的材料;
(五)其他必要材料。
父母遗产算夫妻共同财产吗?
父母遗产能否确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分为两种情况:如果夫妻之间没有对双方继承遗产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作出约定,那么婚后一方继承的遗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父母立有遗嘱,且在遗嘱中明确规定其遗产归夫或妻一方所有;那么就不能确认为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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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
如何进行遗产确权诉讼
[律师回复] 解析:
涉及家庭遗产继承争议的诉讼程序详述如下:
首先,由原告向司法机关递交起诉状、副本以及相关证据资料;
其次,司法机关接收原告提交的这些文件与材料后进行细致审查;
接着,在确认符合法律规定后,做出受理决定并予以正式立案;
此后,在接到立案通知后的第五个工作日内,法院将原告的起诉书副本发送至被告方,同时告知被告应在收到起诉书副本之日起的十五天之内作出书面回应;
紧接着,进入庭审环节;
最后,如无法达成调解协议,则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判决。
关于家庭遗产继承权的争议提起诉讼的时效为三年,自继承人知晓或应当知晓自身权益受到侵害之日起算,若从继承行为发生之日起已超过二十年,则丧失了再次提起诉讼的权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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妻子的黄金首饰算不算共同财产如何判定
[律师回复] 解析:
在婚姻关系正式确立之前,由女方个人出资购买且归属其名下使用的金银细软以及其他装饰品,应视为女方个人所有的婚前财产,在此情况下的离婚诉讼中,男方无权要求对该部分物品进行分割。
然而,若此类贵重物品是在双方步入婚姻殿堂之后共同购置或添置的,那么在终止婚姻关系之际,该等财物便成为夫妻二人共同拥有的财产财富,因此必须在离婚诉讼中进行公平合理的分割处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父母遗产算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一般情况下,父母遗产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由具体情况来定。如果父母已经在遗嘱中确定了遗产只归夫妻中的一方的,那么该遗产就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时如果没有在遗嘱中确定只归夫妻一方的,那么就是夫妻共同财产。所以需要看有没有将遗产确定给某一方,才能判断属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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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
夫妻间的财产协议书有法律效力吗
[律师回复] 解析:
在正式的法律意义上,婚后夫妻双方共同签署的有关财产的约定具备了合法效力。
这是因为,此类协议被明确界定为对于夫妻在婚姻关系持续期间所获得的财产和婚前财产的一种特殊约定形式,对协议中的任何一方都具有实际的制约力。
具体来说,当夫妻双方在自愿平等的前提下就财产分割问题达成共识并签订相关协议时,只要该协议不违背现行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那么它就是有效的。
在未来的离婚过程中,法院将会依据这份财产协议来进行财产的划分。
然而,如果双方在签署协议之后又决定离婚,那么他们将按照协议中的条款来进行财产的分割。
如果协议最终未能得到执行,那么在通过诉讼途径解决离婚问题后,财产的分配将遵循以下原则:
(1)夫妻共同财产通常应当平均分配;
(2)属于个人专用的物品,一般情况下归个人所有;
(3)夫妻分居两地且各自管理、使用的共同财产,在分割时应归属各自管理、使用的一方所有;
若存在较大差异的差额部分,则由拥有较多财产的一方用与其差额相当的财产来抵偿另一方;
(4)已经登记结婚但尚未共同生活的,或者按照当地风俗习惯支付的彩礼,或者因婚前支付而导致支付人生活困难的,在离婚时,支付方有权要求对方返还彩礼;
(5)一方以夫妻共同财产与他人合作经营的,入伙的财产可归一方所有,而分得入伙财产的一方应对另一方给予相当于入伙财产一半价值的补偿;
(6)对于夫妻共同经营的当年无收益的养殖、种植业等,在离婚时,应从有利于发展生产、有利于经营管理的角度出发,进行合理的分割或折价处理。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遗失户口本补办要多久
[律师回复] 解析: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当居民个人所持有的《居民户口簿》遗失或被盗时,其户主需立即向当地公安机关报备,并提交一份正式的补发申请。
在此过程中,需要注明要求补发《居民户口簿》的所有成年人家庭成员均需在申请文件上签字确认。
若因特殊情况导致户主无法亲自前往公安机关办理补发手续,则必须出具书面委托书,并由受托人在委托书上签字按手印。
值得注意的是,受托人必须为本户中的成年人。
若经过公安机关实地走访调查后,发现本户中有合适的人员可以作为受托人,则需由居委会和村委会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便申请补发新的《居民户口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三条
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
城市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以公安派出所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
乡和不设公安派出所的镇,以乡、镇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
乡、镇人民委员会和公安派出所为户口登记机关。
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
分散居住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
居住在军事机关和军人宿舍的非现役军人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
农业、渔业、盐业、林业、牧畜业、手工业等生产合作社的户口,由合作社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
合作社以外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九条
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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