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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置区房屋质量问题由谁负责

#二手房纠纷 最新修订 | 2024-0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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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柏林律师
袁柏林律师在线
北京市金台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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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析
在遇到房屋出现相关问题时,其责任往往须由开发商或施工单位来承担。若建筑工程实行的是总承包制度,那么总承包单位则需对整个建设工程的质量承担起不可推卸的责任。
此外,依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规定,总承包单位在依法将建设工程进行分包的过程中,总承包单位及分包单位应对所分文的工程质量共同承担连带责任
法律依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对所售商品房承担质量保修责任。当事人应当在合同中就保修范围、保修期限、保修责任等内容做出约定。保修期从交付之日起计算。
商品住宅的保修期限不得低于建设工程承包单位向建设单位出具的质量保修书约定保修期的存续期;存续期少于《规定》中确定的最低保修期限的,保修期不得低于《规定》中确定的最低保修期限。
非住宅商品房的保修期限不得低于建设工程承包单位向建设单位出具的质量保修书约定保修期的存续期。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
施工单位对建设工程的施工质量负责。施工单位应当建立质量责任制,确定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和施工管理负责人。
建设工程实行总承包的,总承包单位应当对全部建设工程质量负责;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施工、设备采购的一项或者多项实行总承包的,总承包单位应当对其承包的建设工程或者采购的设备的质量负责。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
总承包单位依法将建设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的,分包单位应当按照分包合同的约定对其分包工程的质量向总承包单位负责,总承包单位与分包单位对分包工程的质量承担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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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置区房屋质量问题由谁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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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质量问题由谁负责
确认房屋质量保修期是否过期,可向当地质检站投诉。需评估房屋质量时,应寻求专业机构协助。出现质量问题,首先与开发商协商解决方案,并向相关部门报备检验。若争议无法达成一致,可共同委托具有资质的评估机构制作报告。维护权益,依法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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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纠纷
安置区房屋质量问题由谁负责
房屋问题通常应由开发商或施工单位负责。若采用建筑工程总承包制,总承包单位将承担整个工程质量的主体责任。这意味着,一旦出现房屋相关质量问题,总承包单位将不可避免地承担解决和修复的责任,确保建设项目的质量符合标准,保障业主的合法权益。
1w浏览2024-05-13
陕建房屋质量问题由谁负责
[律师回复] 解析:
在建筑物出现任何问题时,应由开发商或施工单位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若建设项目已经施行总承包制度,则总承包单位必须对所有建设工程的整体质量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此外,总承包商如按照相关法规将建设工程合法分包给其他单位,那么总承包方与分包单位需共同对分包工程的质量负责,且须承担起相应的连带责任。
法律依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对所售商品房承担质量保修责任。当事人应当在合同中就保修范围、保修期限、保修责任等内容做出约定。保修期从交付之日起计算。商品住宅的保修期限不得低于建设工程承包单位向建设单位出具的质量保修书约定保修期的存续期;存续期少于《规定》中确定的最低保修期限的,保修期不得低于《规定》中确定的最低保修期限。非住宅商品房的保修期限不得低于建设工程承包单位向建设单位出具的质量保修书约定保修期的存续期。《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施工单位对建设工程的施工质量负责。施工单位应当建立质量责任制,确定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和施工管理负责人。建设工程实行总承包的,总承包单位应当对全部建设工程质量负责;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施工、设备采购的一项或者多项实行总承包的,总承包单位应当对其承包的建设工程或者采购的设备的质量负责。《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总承包单位依法将建设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的,分包单位应当按照分包合同的约定对其分包工程的质量向总承包单位负责,总承包单位与分包单位对分包工程的质量承担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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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置房质量问题谁负责
10w+浏览2023-09-21
房屋质量问题由谁来负责
处理房屋质量问题,要先确定保修期过了没。没过期,就可以找当地有关部门投诉。评估房屋质量,最好找专业机构帮忙。发现质量问题,要先和开发商沟通商量,然后向规划局这些部门上报,等他们来检测记录。要是大家能达成一致,还可以一起指定个评估机构,让他们做个公正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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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纠纷
容东安置区房屋质量问题由谁负责
业主可先诉开发者至法庭,再向司法部门申请,由法院指派高权威性鉴定机构鉴定。若开发者负责,费用由其承担。业主可诉诸法庭,请法院指派高公信力机构鉴定,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1w浏览2024-05-11
陕建房屋质量问题由谁负责
[律师回复] 解析:
在建筑物出现任何问题时,应由开发商或施工单位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若建设项目已经施行总承包制度,则总承包单位必须对所有建设工程的整体质量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此外,总承包商如按照相关法规将建设工程合法分包给其他单位,那么总承包方与分包单位需共同对分包工程的质量负责,且须承担起相应的连带责任。
法律依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对所售商品房承担质量保修责任。当事人应当在合同中就保修范围、保修期限、保修责任等内容做出约定。保修期从交付之日起计算。商品住宅的保修期限不得低于建设工程承包单位向建设单位出具的质量保修书约定保修期的存续期;存续期少于《规定》中确定的最低保修期限的,保修期不得低于《规定》中确定的最低保修期限。非住宅商品房的保修期限不得低于建设工程承包单位向建设单位出具的质量保修书约定保修期的存续期。《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施工单位对建设工程的施工质量负责。施工单位应当建立质量责任制,确定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和施工管理负责人。建设工程实行总承包的,总承包单位应当对全部建设工程质量负责;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施工、设备采购的一项或者多项实行总承包的,总承包单位应当对其承包的建设工程或者采购的设备的质量负责。《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总承包单位依法将建设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的,分包单位应当按照分包合同的约定对其分包工程的质量向总承包单位负责,总承包单位与分包单位对分包工程的质量承担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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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置房质量问题谁负责
10w+浏览2023-09-04
项目工程质量问题由谁负责?
项目工程质量应该由施工单位负责,监理是监控主体,对施工过程具有一定的控制职权,对施工质量承担监理应有的监理责任。建设工程实行总承包的,总承包单位应当对全部建设工程质量负责;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施工、设备采购的一项或者多项实行总承包的,总承包单位应当对其承包的建设工程或者采购的设备的质量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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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纠纷
安置房屋质量问题由谁负责
如若业主希望解决纠纷,首先可将开发商诉诸至法院,接下来再向该法庭提交申请,恳请其委派权威的鉴定机构对争议事项进行检验鉴定。在此情况下,倘若责任确系开发商所致,则鉴定所产生的相关费用亦应由开发商负担。
1w浏览2024-04-29
安置房屋质量问题由谁负责
10w+浏览2024-07-26
房屋质量问题该由哪方负责
面对房屋质量问题,可与开发商协商解决。若问题严重影响居住,可要求解约并赔偿损失;若问题不影响居住,开发商应负责修缮。若开发商拒不修复或拖延,购房者有权自行或委托维修,费用由开发商承担。购房者应依法维权,确保权益不受侵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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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纠纷
倒置房屋质量问题由谁负责
若房屋出现任何瑕疵或故障,应归咎于开发商或施工方的职责。特别需要指出的是,在建设工程实行总承包制度下,总承包商必须为整个建设工程的质量负全责。此外,如果总承包商依法将建设工程分包给了其他单位,那么该总承包商和分包商就必须共同对分包工程的质量承担连带责任。
1w浏览2024-06-03
倒置房屋质量问题由谁负责
10w+浏览2024-07-28
房屋质量问题漏水由谁负责
房屋质量问题,可要求开发商修复或解除合同并赔偿。小问题开发商负责修缮,拒绝或拖延修复,业主可自行或委托他人维修,费用及损失由开发商承担。保障购房者权益,促进市场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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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纠纷
安置区房屋质量问题起诉谁
购房者遇开发商违约可依法维权。房地产估价师行业监管将加强。对房屋质量问题不满,可向当地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局举报,并实名投诉至国家建设交通委员会。保障购房者权益,强化行业监管。
1w浏览2024-03-22
安置区房屋质量问题由谁负责
10w+浏览2024-0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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