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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纠纷问题和对策是什么

#二手房纠纷 最新修订 | 2024-0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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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柏林律师
袁柏林律师在线
北京市金台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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态度好推荐!给我定制了解决方案,问题解决了
可靠专业能力强,二手房纠纷方面处理经验丰富
经验丰富经验足口碑好,擅长多领域法律问题解决了我的困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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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析
通过调解、磋商、仲裁乃至诉讼等方式予以解决。当事人在尊重平等自愿的前提下,宜选择以私下方式进行和解,如若未能成功和解,则可寻求第三方权威机构进行协调;如在未经有效协商之后,仍无法达成共识,则案件所涉及的房地产纠纷内容,可移送至相应的仲裁委员会进行审理裁决;若仲裁结果未能满足各方诉求,则可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程序
法律依据
《仲裁法》第二条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当事人起诉到人民法院的民事纠纷,适宜调解的,先行调解,但当事人拒绝调解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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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纠纷问题和对策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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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和伴侣谈房产纠纷问题
当事人应先友好协商解决矛盾,无果可寻求第三方调解;对调解结果不满可提起诉讼;若已签仲裁协议或条款,也可选择仲裁解决。多种途径确保矛盾得到妥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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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纠纷
房地产纠纷问题和对策是什么
纠纷解决方式多样,如调解、磋商、仲裁和诉讼。首选私下和解,无果则求第三方协调。协商无果,送仲裁委员会审理。仲裁不满足诉求,可向法院提起诉讼。整个过程需尊重平等自愿原则。
1w浏览2024-05-17
表姐老家是农村的,三年前搬到市里居住,最近把父母也接到市里养老,把家里的房子卖掉了,但现在和买主出现了矛盾,想咨询一下农村宅基地买卖纠纷该如何处理
[律师回复] 农村宅基地转让应该遵循哪些原则?
  1履行相关审批手续
  《房屋所有权证》是确认房屋所有权的合法凭证,《宅基地使用证》和《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是农民合法取得宅基地使用权的重要凭据,因买卖房屋而转移宅基地使用权的,宅基地使用权主体发生变化,应当依照《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及其他规定履行审查、批准等手续,并完成权利主体的变更登记。
  实践中有些地区的房屋管理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对房、地管理脱节,有些当事人在进行变更登记时,只到房屋管理部门办理产权过户登记手续,没有进行宅基地使用权的主体变更,从而使土地管理部门的工作陷入被动。还有的当事人在买卖时未经任何部门批准,既没有进行房屋产权的变更登记,又没有完成宅基地的变更登记。严格地说,此类情况下宅基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并未发生转移。
  2受让人主体资格应受限制
  宅基地分配制度的福利性必然产生权利主体的身份特定性与权利取得的受限性,使用权主体应是该农业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或与成员有直系亲属等身份或其他规定的身份。
  因经济发展、人口流动等,原使用权人不再使用宅基地,依法可以转让,但是,对于宅基地使用权的受让主体,应当有所限制。即宅基地使用权只可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自由转让,因为一旦转让给城市居民或其他农业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受让主体便不再符合法定的条件,除非转让时,该受让人已经将户口迁入本乡或本村,成为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成员。
  3转让后原则上仍遵循“一户一宅”
  《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第四款规定明确了宅基地“一户一宅”的原则。因此农民买卖房屋涉及到宅基地使用权的转移时,还应当满足宅基地标准的限制。
  当取得宅基地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标准的,应在土地登记卡和土地证书内注明超标的数量。
  以后分户建房或现有房屋拆迁、改建、翻建或政府依法实施规划重新建设时,按当地政府规定的面积标准重新确定使用权,超过部分归还集体经济组织。
  实践中还有对超标部分由本集体经济组织收回,并对收回宅基地上的房屋给予适当补偿的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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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纠纷问题和对策是什么
10w+浏览2024-07-27
员工和老板工资纠纷问题找谁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产生劳动争议的,可以向劳动监察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去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时携带:本人身份证、用人单位全称、负责人姓名及联系电话、能证明劳动者在用人单位上班的相关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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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
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问题及对策
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问题是:确权调查沟通难度大、历史遗留权属争议和违法违规问题、权属资料来源不全问题、缺少统一操作标准。对策是:加大宣传动员,形成共识;坚持公开公正,确保社会稳定;坚持维护权益,规范土地确权;无权属来源或权属来源不全的集体建设用地、宅基地,根据实际情况按照有关政策界限分类处理。
1w浏览2024-09-22
表姐老家是农村的,三年前搬到市里居住,最近把父母也接到市里养老,把家里的房子卖掉了,但现在和买主出现了矛盾,想咨询一下农村宅基地买卖纠纷该如何处理
[律师回复] 农村宅基地转让应该遵循哪些原则?
  1履行相关审批手续
  《房屋所有权证》是确认房屋所有权的合法凭证,《宅基地使用证》和《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是农民合法取得宅基地使用权的重要凭据,因买卖房屋而转移宅基地使用权的,宅基地使用权主体发生变化,应当依照《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及其他规定履行审查、批准等手续,并完成权利主体的变更登记。
  实践中有些地区的房屋管理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对房、地管理脱节,有些当事人在进行变更登记时,只到房屋管理部门办理产权过户登记手续,没有进行宅基地使用权的主体变更,从而使土地管理部门的工作陷入被动。还有的当事人在买卖时未经任何部门批准,既没有进行房屋产权的变更登记,又没有完成宅基地的变更登记。严格地说,此类情况下宅基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并未发生转移。
  2受让人主体资格应受限制
  宅基地分配制度的福利性必然产生权利主体的身份特定性与权利取得的受限性,使用权主体应是该农业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或与成员有直系亲属等身份或其他规定的身份。
  因经济发展、人口流动等,原使用权人不再使用宅基地,依法可以转让,但是,对于宅基地使用权的受让主体,应当有所限制。即宅基地使用权只可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自由转让,因为一旦转让给城市居民或其他农业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受让主体便不再符合法定的条件,除非转让时,该受让人已经将户口迁入本乡或本村,成为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成员。
  3转让后原则上仍遵循“一户一宅”
  《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第四款规定明确了宅基地“一户一宅”的原则。因此农民买卖房屋涉及到宅基地使用权的转移时,还应当满足宅基地标准的限制。
  当取得宅基地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标准的,应在土地登记卡和土地证书内注明超标的数量。
  以后分户建房或现有房屋拆迁、改建、翻建或政府依法实施规划重新建设时,按当地政府规定的面积标准重新确定使用权,超过部分归还集体经济组织。
  实践中还有对超标部分由本集体经济组织收回,并对收回宅基地上的房屋给予适当补偿的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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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纠纷和债务纠纷的问题
10w+浏览2023-09-07
员工和老板工资纠纷问题找谁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产生劳动争议的,可以向劳动监察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去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时携带:本人身份证、用人单位全称、负责人姓名及联系电话、能证明劳动者在用人单位上班的相关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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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承包合同纠纷中存在的问题与对策解析?
土地承包合同纠纷中存在的问题有:地承包经营权转包合同纠纷;地承包经营权转让合同纠纷;地承包经营权互换合同纠纷;地承包经营权入股合同纠纷;地承包经管权抵押合同纠纷;地承包经营权出租合同纠纷。
1w浏览2024-09-02
表姐老家是农村的,三年前搬到市里居住,最近把父母也接到市里养老,把家里的房子卖掉了,但现在和买主出现了矛盾,想咨询一下农村宅基地买卖纠纷该如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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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履行相关审批手续
  《房屋所有权证》是确认房屋所有权的合法凭证,《宅基地使用证》和《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是农民合法取得宅基地使用权的重要凭据,因买卖房屋而转移宅基地使用权的,宅基地使用权主体发生变化,应当依照《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及其他规定履行审查、批准等手续,并完成权利主体的变更登记。
  实践中有些地区的房屋管理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对房、地管理脱节,有些当事人在进行变更登记时,只到房屋管理部门办理产权过户登记手续,没有进行宅基地使用权的主体变更,从而使土地管理部门的工作陷入被动。还有的当事人在买卖时未经任何部门批准,既没有进行房屋产权的变更登记,又没有完成宅基地的变更登记。严格地说,此类情况下宅基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并未发生转移。
  2受让人主体资格应受限制
  宅基地分配制度的福利性必然产生权利主体的身份特定性与权利取得的受限性,使用权主体应是该农业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或与成员有直系亲属等身份或其他规定的身份。
  因经济发展、人口流动等,原使用权人不再使用宅基地,依法可以转让,但是,对于宅基地使用权的受让主体,应当有所限制。即宅基地使用权只可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自由转让,因为一旦转让给城市居民或其他农业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受让主体便不再符合法定的条件,除非转让时,该受让人已经将户口迁入本乡或本村,成为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成员。
  3转让后原则上仍遵循“一户一宅”
  《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第四款规定明确了宅基地“一户一宅”的原则。因此农民买卖房屋涉及到宅基地使用权的转移时,还应当满足宅基地标准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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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公司社保问题纠纷
10w+浏览2024-10-28
建设工程款结算纠纷的常见问题及对策
1、法律意识淡薄,合同制作与管理不规范,导致对条款理解不同从而引发纠纷。2、风险防范意识淡薄,签证工作不规范,引发工程量之争。3、工程资料管理不妥善。对策:1、重视合同审查和评审工作,避免盲目签订合同。2 做好现场签证工作,对工程量变更、增减情况应及时书面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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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承包合同纠纷中存在的问题与对策解析
土地承包合同纠纷中存在的问题有: 1、地承包经营权转包合同纠纷; 2、地承包经营权转让合同纠纷; 3、地承包经营权互换合同纠纷; 4、地承包经营权入股合同纠纷; 5、地承包经管权抵押合同纠纷; 6、地承包经营权出租合同纠纷。 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纠纷的处理方式有: 1、格规范机动地管理。 2、极促进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 3、善处理承包期内收回的农户承包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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宅基地纠纷的的问题与对策
10w+浏览2024-10-15
医疗纠纷和解过程中应注意的问题
医患双方制作的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和医疗事故的原因、双方当事人共同认定的医疗事故等级以及协商确定的赔偿数额等,并由双方当事人在协议书上签名。但是在实际工作中,协议书基本上无法载明这些事项,尤其是“医疗事故的原因”、“双方当事人共同认定的医疗事故等级”两项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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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纠纷
表姐老家是农村的,三年前搬到市里居住,最近把父母也接到市里养老,把家里的房子卖掉了,但现在和买主出现了矛盾,想咨询一下农村宅基地买卖纠纷该如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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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房屋所有权证》是确认房屋所有权的合法凭证,《宅基地使用证》和《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是农民合法取得宅基地使用权的重要凭据,因买卖房屋而转移宅基地使用权的,宅基地使用权主体发生变化,应当依照《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及其他规定履行审查、批准等手续,并完成权利主体的变更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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