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你的描述,我猜你想问的是“若一方负债而另一方不知情,处理策略需视具体情况而定。若该债务非用于共同生活或投资,且未得到双方同意,通常视为负债方的个人债务,不知情的配偶无需承担还款责任。”这段话是否正确。
我认为这个说法并不全面,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因此,这段话的后半句并不准确,我猜你可能是想问,如果配偶一方负债而另一方不知情,且该债务并非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或共同经营,那么在这种情况下,不知情的配偶是否需要承担还款责任。
一般来说,判断配偶是否需要承担还款责任,关键在于债务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如果该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那么配偶就需要承担还款责任;如果该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那么配偶就不需要承担还款责任。
因此,我建议你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取更准确的法律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