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抢救期内医疗费:
按国家医保规定处理,特别伤势按医院监护和护理级别判断,核准药品、进口药和部分监护费用,手术麻醉剂、止血药、输血等合理且必要费用,稳定后转普通病房费用需核准。
(二)住院期间医疗费:
严格审核,与伤情无关的费用不支付,预防性医保用药赔付,非医保用药不赔。
同类药物替代品和进口药最多支付50%。
常规与伤情无直接关联的检查最多支付一次,大型检查需病情需要才考虑支付。
与伤情无关的重复检查不支持。
特殊情况需申请批准。
(三)手术材料及辅助用具:
按医保规定的国产普及型标准核定,超出部分患者承担。
(四)床位费:
按当地医保标准核算,ICU床位费另行计算,病情稳定后转普通病房。
(五)康复治疗费用:
参照当地医保规定,仅包括医保范围内的三种治疗方式。
(六)换药及康复功能指导训练:
按当地医保标准结合病情核定。
(七)救护车费用:
按卫生和物价部门核定标准结算。
(八)其他费用:
按国家《城镇职工社会医疗保险政策法规及其问答》规定,明确不能赔偿的部分拒绝支付。
(九)续医费用:
为提前结案,提供明确记载并需验证的后续治疗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