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图审稿专业委员会3轮严审

改造旧房办土地使用证吗

最新修订 | 2024-0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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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析
1、要的。
村民在自己的宅基地上改建房屋,首先必须具有《集体建设用地使用证》。
如果该宅基地属于城镇规划范围内,则需要规划部门出具改建房屋选址意见和《规划许可证》;
如果属于城镇规划范围之外,则需要经过土地管理部门对改建房屋的面积变动进行审批,然后方可改建。
2、首先带着身份证、户口、原房照和土地证,去当地的土地部门办理土地审批手续—一般是土地所、住建所办理相关登记,同时申请D级危房鉴定(这个鉴定时间较长,具体需携带资料请咨询以上两个部门),批准后才能进行房屋重建。
3、批准后再到规划部门办理建筑许可证,等房屋建成完工了,再带着这些手续去当地房管所办理房屋所有权证就可以了。
4、现在很多省份都有农村危房改造工程,建议你先去村委会问一下。
如果有,那抓紧填写危房翻新维修报告,经村级评议、乡镇级审核、县级批准,市级备案,可以申请维修补助。
法律依据
《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三条
国家依法实行土地登记发证制度。依法登记的土地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土地登记内容和土地权属证书式样由国务院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统一规定。土地登记资料可以公开查询。确认林地、草原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确认水面、滩涂的养殖使用权,分别依照《森林法》、《草原法》和《渔业法》的有关规定办理。
第四条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土地所有者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登记申请,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集体土地所有权证书,确认所有权。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用于非农业建设的,由土地使用者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登记申请,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集体土地使用权证书,确认建设用地使用权。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可以对市辖区内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实行统一登记。
第五条
单位和个人依法使用的国有土地,由土地使用者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登记申请,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确认使用权。其中,中央国家机关使用的国有土地的登记发证,由国务院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具体登记发证办法由国务院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等有关部门制定。未确定使用权的国有土地,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登记造册,负责保护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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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三旧改造土地使用权?
三旧分别指的是:旧城镇、旧厂房、旧村居。个人土地改造使用主要是指个人土地权属人自行改造的模式,是由土地权属人主动采取土地权属人自行改造的。在流程上需要有项目单位向拆迁办提交“三旧”改造申请,再通过各级审批,最后按照文件及文件批复执行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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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拆迁
旧改土地使用权的规定是什么?
旧改土地使用权的规定是个人土地改造使用主要是指个人土地权属人自行改造的模式,是由土地权属人主动采取土地权属人自行改造的。在流程上需要有项目单位向拆迁办提交“三旧”改造申请,再通过各级审批,最后按照文件及文件批复执行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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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拆迁
安置房过户要交土地出让金吗
[律师回复] 解析:
在通常情况下,这类需求确实是必要的。
若此类房产在此次拆迁之前即为业主独立拥有,那么在妥善处理好安置问题之后,其所获得的新房产所有权证亦将归属于业主所有。
然而,在获得这一新的产权证书之后,才能够进行相应的交易操作。
但是,在这样的过程中,除需支付常规的房屋交易税费之外,还需要额外缴纳一笔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另外,关于尚未取得产权证书的房产便开始进行销售的行为,根据我国现行的《房地产管理法》规定,这种行为被视为违法行为,但具体的裁决工作则由土地和房产管理局负责,而非由其他部门直接介入。
如果此类房产在此次拆迁之前属于公有住房,且居住者仅为租赁关系,那么此类房产便无法进行转让;
反之,如果此类房产在此次拆迁之前已经由业主向相关单位购买,并且在安置房的产权证书上明确标明了业主本人的姓名,那么此类房产便具备了转让的资格,但同样需要额外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条
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时,应当按照国务院规定,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审批。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准予转让的,应当由受让方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并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报批时,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规定决定可以不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的,转让方应当按照国务院规定将转让房地产所获收益中的土地收益上缴国家或者作其他处理。
起诉造谣诽谤罪维权需要多久
[律师回复] 解析:
若以民事纠纷为由进行起诉,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必须在收到起诉申请后的七个自然日内完成立案审批程序。
然而,对于涉嫌刑事犯罪的情况,如通过微信发表恶意言论可能触及到的诽谤罪和侮辱罪等,则被归类于刑事自诉范围内。
在此种情形下,受害方提起诉讼的,同样也须在七个工作日之内完成相关流程,法院将在该期限内向当事人作出是否立案的最终决策。
关于寻衅滋事行为,根据相关刑法条款,以下是几种典型的情形,“根据其严重程度”,处以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
(1)无端殴打他人,情节恶劣者;
(2)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者;
(3)强行索取或任意损毁、占有公私财产,情节严重者;
(4)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导致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者。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
【寻衅滋事罪】
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棚户区改造土地使用证怎么办?
棚户区改造土地使用证的办理流程是:土地登记申请、地籍调查、权属审核、注册登记、发证等,具体情况下对于土地使用证的办理情况,要严格基于上述规定的程序和要求来进行合法的认定处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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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拆迁
公安机关定性帮信罪检察院会改吗
[律师回复] 解析:
1.由于“帮信罪”与各类电信诈骗及信息、网络犯罪息息相关,因此它存在着被认定为其他更为严重罪行的风险。
例如,若协助电信诈骗的情节较为严重,则可能提升至妨碍信用卡管理罪或掩饰匿藏犯罪所得罪等上游犯罪。
另一方面,如果介入犯罪活动的程度深重,公安机关在立案侦查阶段可能将其归类为帮信罪,然而在检察机关提起公诉时,可能会将其重新定义为掩饰匿藏犯罪所得罪。
2.“帮信罪”的构成要素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犯罪主体必须是一般的自然人,且年龄需达到16岁以上;
其次,主观上必须具有明确的故意心态,即明知自己正在为他人实施的信息网络犯罪提供帮助;
再次,该罪行侵犯了国家对于正常信息网络环境的管理秩序;
最后,客观方面表现为为信息网络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等服务,且情节严重者。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这里的客观方面具体指的是,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却仍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便利的行为。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
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快速解决“刑事辩护”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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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诉讼律师指使证人作伪证是违法行为吗
[律师回复] 解析:
在实施刑事诉讼过程中,倘若辩护律师或诉讼代理人有故意销毁证据、捏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等行为,将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处罚。
若这些行为情节严重,则可能被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然而,如果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所提供、展示、引用的证人证言或其他证据存在失实情况,但并非故意制造虚假证据,那么这种情况并不构成伪造证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六条
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毁灭证据、伪造证据、妨害作证罪,在刑事诉讼中,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毁灭、伪造证据,帮助当事人毁灭、伪造证据,威胁、引诱证人违背事实改变证言或者作伪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提供、出示、引用的证人证言或者其他证据失实,不是有意伪造的,不属于伪造证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五条
辩护人的责任是根据事实和法律,提出证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的材料和意见,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三十八条
律师应当保守在执业活动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不得泄露当事人的隐私。律师对在执业活动中知悉的委托人和其他人不愿泄露的有关情况和信息,应当予以保密。但是,委托人或者其他人准备或者正在实施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以及严重危害他人人身安全的犯罪事实和信息除外。
棚户区改造土地使用证有补偿吗?
安置房建设项目行政事业性收费(以费还贷项目除外)全免,经营、服务性收费按最低限下浮50%收取(项明细附后。小区配套建设标准要满足居民基本生活和出行需要,区政府组织被安置居民以招标方式选择物业公司,对小区实行物业管理,物业费三年内减半收取,不足部分由区政府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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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拆迁
伪造合同构成合同诈骗罪吗
[律师回复] 解析:
伪造合同并不必定属于欺诈行径,然而,合同欺诈则是指个体以非法占有他人财产为主要动机和目的,透过伪造合同文件、虚拟设立公司或冒用他人名义签署合同等手法实施的欺骗行为。
对于合同欺诈犯罪行为的认定,应着重考虑以下四个关键要素:
首先,该犯罪行为所侵害的客体是一种复合性的权益,既包括了合同另一方当事人的财产所有权,也涉及到了市场经济秩序的稳定;
其次,从客观层面来看,该犯罪行为在具体的签订和履行合同过程中,往往会采取虚构事实、掩盖真相的手段,从而骗取对方当事人的财物,且涉案金额通常较大;
再次,从犯罪主体角度分析,本罪的实施者可以是任何具备刑事责任年龄并拥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同时,单位也有可能成为本罪的实施主体;
最后,从主观层面来看,本罪的实施者必须是出于故意心态,并且其行为目的是为了非法占有公共财产。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
(二)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
(三)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
(四)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
(五)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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棚户区改造土地使用税怎么征收?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项目有关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规定,对改造安置住房建设用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在商品住房等开发项目中配套建造安置住房的,依据政府部门出具的相关材料和拆迁安置补偿协议,按改造安置住房建筑面积占总建筑面积的比例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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旧受贿罪量刑标准怎么规定的
[律师回复] 解析:
关于受贿罪的量刑标准与贪污罪相仿,主要是根据受贿数额及其严重程度来裁定具体的刑事处罚。
具体来说,
1、个人受贿金额在人民币十万元及以上者,将面临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乃至无期徒刑的严厉惩罚,同时可能被没收全部或部分财产;
若情节极其恶劣,甚至会被判处死刑,并且继续没收所有财产。
2、个人受贿金额在五万元至十万元之间的,将被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同时可能被没收全部或部分财产;
若情节特别严重,则可能被判无期徒刑,并且继续没收所有财产。
3、个人受贿金额在五千元至五万元之间的,将被判处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若情节严重,则可能被判处七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而对于那些在犯罪后有悔过表现且积极退赃的个人,他们的刑罚可以得到减轻或者免除,但需要接受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的行政处分。
4、个人受贿金额不足五千元,但情节较为严重的,将被判处两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情节较轻的,则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酌情给予行政处分。
情节较重通常包括犯罪手段狡诈恶劣、行为人既贪污又枉法、受贿行为给国家带来严重损失、累犯、共犯中的主犯、受贿后又参与、支持其他犯罪活动、订立攻守同盟、销毁罪证、拒不坦白退赃以及在对外活动中向外商索贿受贿等情况。
情节较轻则一般是指为他人谋取的利益未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行为未给国家或集体造成严重损失、案发后主动交代事实经过并退还赃款、具有自首、立功表现等情况。
5、对于多次受贿但尚未受到处理的,将按照累计受贿金额进行处罚。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
对犯贪污罪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
(一)个人贪污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二)个人贪污数额在五万元以上不满十万元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无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
(三)个人贪污数额在五千元以上不满五万元的,处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七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个人贪污数额在五千元以上不满一万元,犯罪后有悔改表现、积极退赃的,可以减轻处罚或者免予刑事处罚,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给予行政处分。
(四)个人贪污数额不满五千元,情节较重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较轻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酌情给予行政处分。
对多次贪污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贪污数额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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