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图审稿专业委员会3轮严审

刑事拘留律师几天可以见一次

最新修订 | 2024-0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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卞晓飞律师
卞晓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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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析
没有具体的规定,看守所在收到律师辩护人的会见请求后的48小时内安排会见。
第三十九条辩护律师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
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九条
辩护律师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
辩护律师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要求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看守所应当及时安排会见,至迟不得超过四十八小时。
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案件,在侦查期间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应当经侦査机关许可。上述案件,侦查机关应当事先通知看守所。
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了解案件有关情况,提供咨询等;
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核实有关证据。辩护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时不被监听。
辩护律师同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通信,适用第一款、第三款、第四款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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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拘留律师几天可以见一次
没有具体的规定,看守所在收到律师辩护人的会见请求后的48小时内安排会见。第三十九条辩护律师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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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
非法拘禁故意伤害转化的具体情况是什么
[律师回复] 解析:
当非法拘禁罪与故意伤害罪发生牵扯联系时,通常情况下会体现出,在实施非法拘禁的过程中,行为人对被害人采取暴力手段实施侵害,或是行为人故意借助非法拘禁的方式,导致被害人因为饥寒交迫等原因而死亡、受到身体损伤等等。
针对在非法拘禁期间对被害人实施暴力侵犯的状况,我们需要注意到,本条法律法规的第二款已经明确地指出,如果行为人在非法拘禁过程中采用暴力手段破坏他人身体完整性,甚至导致死亡的严重后果,那么就应该依据刑法的相关规定,以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来确定其刑事责任。
因此,对这种涉及两种不同罪名的案件,我们首先需要考虑的是选择其中一种更为严重的刑事罪名,即故意伤害罪或故意杀人罪,作为最终的定罪量刑标准;
其次,我们还需要关注其适用的具体条件:
必须是在非法拘禁过程中,行为人使用暴力手段,并且造成了他人身体伤残、死亡的严重后果。
这里所说的“伤残”并不包含轻微的身体伤害,而是特指那些达到重伤程度的伤害,不仅包括肢体残缺的情况,更涵盖了所有对人体健康产生重大威胁的情况。
行为人的真实意图就是想要伤害、杀害被害人,只是他们选择了通过非法拘禁的方式来实现这一目的,因此,根据牵连犯的处罚原则,我们应该按照最严重的罪名,即故意伤害罪或故意杀人罪,来对行为人进行定罪量刑。
同样,在非法拘禁罪与刑讯逼供罪、暴力取证罪之间也可能出现牵连犯形态或想象竞合犯形态的情况,具体表现为司法工作人员在非法拘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证人的同时,又对其实施了刑讯逼供或暴力逼取证言的行为。
对于这类情况,我们应该以刑讯逼供罪或暴力取证罪来对行为人进行定罪量刑。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
【非法拘禁罪】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使用暴力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罪】、第二百三十二条【故意杀人罪】的规定定罪处罚。
为索取债务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犯前三款罪的,依照前三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刑法》第二百四十七条
司法工作人员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实行刑讯逼供或者使用暴力逼取证人证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的故意伤害罪、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的故意杀人罪定罪,从重处罚。
非法拘禁罪和故意伤害罪的相关认定情况应当结合实际来处理,特别是对于非法拘禁罪的犯罪事实认定和故意伤害罪的犯罪事实认定上,必须对照法律规定的标准来处理,如果对相关量刑情况有错误的,则可以导致司法判决的错误。
拘留37天内律师可以会见几次
法律中没有规定次数的限制,只要符合会见的条件,一般是可以随时见到犯罪嫌疑人的;在会见时就需要提交律师证件,还有委托书,再者就是律师事务所的介绍信,这样才能会见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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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
几百次构成诽谤罪吗判几年
[律师回复] 解析: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倘若有人违反规定,采取信息网络这一载体来恶意造谣攻击他人,同时诽谤性的言论实际被点击、浏览的次数累积超过5000次之多,亦或被转发的次数超过500次,便可以依照刑法典第二百四十六条中的第一款规定,将其视为"情节严重",从而判定为构成诽谤罪行。
此外,此类案件通常按照自诉程序处理。
当行为恶劣至达到情节严重程度时,当事人将会面临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等严厉处罚。
诽谤罪,顾名思义,是指蓄意捏造并散播虚假事实,意图贬低他人人格尊严,破坏他人名誉声誉,且情节严重者。
在司法实践过程中,若犯罪嫌疑人能够主动归还赃款,或者将款项交由公安局保管,那么他们申请取保候审的成功率相对较高。
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以及人民法院在收到取保候审的申请之后,必须在七日内给出是否批准的明确回复。
取保候审期限届满之后,负责执行的公安机关有义务将保证金如数退还给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并且通知保证人解除担保责任。
然而,由于各地对于补偿标准的具体规定存在差异,因此还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调整和规范化处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
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前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通过信息网络实施第一款规定的行为,被害人向人民法院告诉,但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协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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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拘留证和刑事拘留证是一样的吗
[律师回复] 解析:
在实践过程中,公安机关依法承担着执行行政拘留与刑事拘留两种不同的职权。
然而,这两项措施在法律性质、适用对象以及适用目的等方面均存在明显差异:
首先,从法律性质上看,行政拘留(又被称为治安拘留)尽管作为行政处罚措施中最为严苛的形式之一,其本身仍然属于行政性质的处罚;
与此相对应的,刑事拘留乃是在刑事诉讼过程中为保证诉讼程序得以合法有序地进行所采取的必要手段,具备更为浓厚的刑事性质。
其次,从适用对象来看,行政拘留针对的主要是那些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但尚未达到犯罪程度的违法者;
而刑事拘留的适用对象则是那些已经触犯刑法,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现行犯或者重大犯罪嫌疑人。
再者,从适用目的来看,行政拘留的实施旨在通过这种处罚方式来惩戒并教育违法者,使其认识到自身错误并加以改正;
而刑事拘留的目的则在于防止或阻止现行犯、重大犯罪嫌疑人逃避或干扰刑事诉讼活动的正常进行。
此外,在适用主体上,行政拘留仅能由公安机关行使,而刑事拘留的决定权则分别归属公安机关及人民检察院。
最后,在羁押期限方面,行政拘留的最长期限为15天,若违法行为人同时面临多项处罚,则累计拘留时间不得超过20日;
而对于普通案件的刑事拘留而言,最长期限为14天(其中包含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的期限),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犯罪嫌疑人,拘留期限可延长至37天。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八十六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应当在拘留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在发现不应当拘留的时候,必须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
被拘留委托律师会见几次?
被拘留委托律师会见的次数是没有限制的,只要是符合会见的条件的,辩护律师是可以随时会见的,看守所应当在四十八小时之内保证辩护律师会见到犯罪嫌疑人或者是被告人,但是律师会见必须持有法定的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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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
拘留多少天可以会见律师?
拘留一天就可以会见律师,因为根据我们国家《刑事诉讼法》当中明确的规定,被采取刑事拘留等相关的措施,那么就可以由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但是会见犯罪嫌疑人是需要进行预约的。不过不需要经过批准,同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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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
刑事拘留后可以监视居住么
[律师回复] 解析:
1、针对符合特定条件之人,公安机构有权实施监视居住。
2、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以及公安机关在确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备逮捕条件之后,当存在如下任一情況时,可为其提供监视居住的方式进行处理:
(1)患有严重病症且无法独立生活者;
(2)处于孕期或正哺乳期的女性;
(3)是无其他抚养人的生活不能自理者的唯一扶养人;
(4)因案件的特殊性或出于办理案件的实际需求,采用监视居住措施更为适宜者;
(5)羁押期限已满,案件尚未审理完毕,需继续采取监视居住措施者。
3、对于符合取保候审条件,然而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未能提出保证人,亦未缴纳保证金的,公安机关同样有权实施监视居住。
4、监视居住的具体执行工作将由公安机关负责落实。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七十四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符合逮捕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监视居住:
(一)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三)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人;
(四)因为案件的特殊情况或者办理案件的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更为适宜的;
(五)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的。
对符合取保候审条件,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能提出保证人,也不交纳保证金的,可以监视居住。
监视居住由公安机关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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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次饮酒驾驶怎么判罚
[律师回复] 解析:
针对第二次涉及酒驾行为的处罚标准如下所示:
首先,依照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犯案者将被处以十日以内的拘留,且需承担起相应的罚款责任——罚款金额在一千元到二千元之间。
同时,犯案者的机动车辆驾驶执照也将会被吊销,在此之后的两年时间内,他们将无法再次取得任何类型的机动车辆驾驶执照。
其次,如果第二次酒后驾车行为导致了严重的交通事故,造成一人以上的人员重伤,并且犯案者对此次事故负有全部或主要责任的话,那么他就会被判定为交通肇事罪,并面临着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刑事处罚。
而对于那些在交通运输过程中发生了交通肇事罪,但却选择逃跑或者存在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犯案者来说,他们将面临三年以上七年以下的有期徒刑的惩罚。
最后,如果因为逃逸行为导致他人死亡的情况出现,那么犯案者将面临七年以上的有期徒刑的严厉处罚。
法律依据:
《根据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局发布的《车辆驾驶人员血液、呼气酒精含量阈值与检验》4.1
饮酒驾车是指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20mg/100ml,小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
醉酒驾车是指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拘留期间律师可以会见几次?
拘留期间律师可以会见无数次。因为根据《刑事诉讼法》当中的规定,在第1次被采取强制措施之后就可以起委托律师为自己辩护了,而且在这个过程当中律师是可以会见犯罪嫌疑人的,因此从次数这个方面来看也是没有限制性的规定的,但是律师如果要会见的话,需要提前的提出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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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
有过一次信用卡逾期征信报告上会写吗
[律师回复] 解析:
尽管信用卡逾期仅发生过一次,通常情况下并不会直接导致信用风险状况恶化而进入征信系统。
当前各大商业银行针对信用卡还款业务,均设立了相应的宽限期限,对于在该期间内能够成功偿还欠款者,将不再将其逾期纪录提交至中央人民银行的信用信息数据库,从而避免信用风险进一步升级。
具体而言,各家银行所提供的信用卡还款宽限期限存在差异,一般在1至3个自然日内不等,在此时间段内完成还款事宜,大多数银行会默认为客户已按期履行还款义务,进而避免对个人信用记录产生不良影响。
然而,若逾期行为超出上述宽限期限仍未得到妥善处理,则有可能被中央人民银行的个人信用信息系统收录,从而对个人信用状况产生负面影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七十六条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七十八条
借款人可以在还款期限届满前向贷款人申请展期;贷款人同意的,可以展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五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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