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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单位和建设单位啥区别

最新修订 | 2024-0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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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析
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职责不同。施工单位对建设工程的施工质量负责。建设单位是指建筑工程的投资方,对该工程拥有产权。建设单位也称为业主单位或项目业主,指建设工程项目的投资主体或投资者,它也是建设项目管理的主体。施工单位是由相关专业人员组成的、有相应资质、进行生产活动的企事业单位。
法律依据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十一条
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制定。
施工图设计文件未经审查批准的,不得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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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签订合同需要哪些资料
1、核实确认对方当事人的主体资格2、合同形式:1、必须以书面形式签订合同。2、采用口头、信件、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的,必须签订确认书并盖章签字。3、合同的必备条款要具体、明确。4、订约前的合同义务:1、尽协助、通知义务。2、订约时获取的对方商业秘密,不得泄露和使用。3、倒签合同要标明合同背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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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事务
工伤待遇自己申请还是单位申请有何法律规定
[律师回复] 解析:
根据我国法律法规之规定,当员工遭受意外伤害或患上职业病时,不论是自行申请还是单位代为申请,均可获得相应的工伤认定。
具体的申请流程如下所示:
首先,申请人需要携带齐全的工伤认定申请表格以及包括职工身份证在内的各项材料,前往社保机构提交工伤认定申请;
其次,社保机构的工作人员会负责接收并核实这些申请材料;
再次,若社保机构决定予以受理,则会向申请人发出受理通知书;
然后,社保机构会经过严格的审查与调查取证过程,最终作出工伤认定决定;
最后,社保机构将会依法将认定结果通知受伤员工及家属,同时下发至用人单位手中。
需要指出的是,若是员工遭受意外伤害或按照职业病防治法之规定,已被确诊或判定为职业病,那么用人单位务必于事故发生之日或被确诊、判定为职业病之日起的第30个自然日之内,向所在统筹地区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递交工伤认定申请。
如因不可抗力造成逾期提交,须报请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后方可适当延长提交申请日期。
若用人单位未能按照上述规定及时提交工伤认定申请,那么受伤员工或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有权在事故发生之日或被确诊、判定为职业病之日起的第1年期限内,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的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
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快速解决“工伤赔偿”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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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对高空坠物是连带责任吗?
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对高空坠物是连带责任,当然这是针对高空坠物造成侵权、且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能够证明不存在质量缺陷的情形。在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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损害赔偿
建设单位拆迁延误施工应怎么赔偿
当前的社会中,在就业、出行、购物等各种情形时,都是可能会遇到一些法律权益被他人侵害等一系列的法律问题,所以我们应该多学习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面对这些法律问题时我们就可以通过法律的方式来维权了。在本文内容中我们对建设单位拆迁延误施工应怎么赔偿,工程索赔处理原则有哪些进行了解答,希望能解答您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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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拆迁
公司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赔偿多少
[律师回复] 解析:
若贵公司单方面终止与劳动者的雇佣关系,其补偿标准为,每位劳动者在任职期间每满一年便应额外支付一个月的工资,对于工作年限超过六个月但不足一年的情况,亦将视为满一年处理;
若劳动者因公司原因被提前解聘,且工作时长尚未达到半年者,贵公司需向该员工作出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通常以劳动者的平均薪资为准进行计算。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终止劳动合同的补偿具体标准:
1、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1年支付1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6个月以上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2、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12年。
3、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按照劳动者应得工资计算,包括计时工资或者计件工资以及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人。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计算。劳动者工作不满12个月的,按照实际工作的月数计算平均工资。
退休前5年单位能开除吗
[律师回复] 解析: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雇主有权在员工达到退休年龄前解聘员工,前提条件是员工存在违规行为。
然而,若劳动者在同一公司或机构连续服务满十五年,并且距离法定退休年龄尚有五年以内的时间,则雇主无权解除与该劳动者之间的劳动合同。
如雇主违反上述规定,擅自解除或终止与劳动者的劳动合同,而劳动者又坚持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那么雇主必须尊重其意愿并继续履行合同义务;
反之,若劳动者选择不再续约,雇主应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两倍金额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建设工程不合格施工单位怎么赔偿
我们的衣食住行,因为有了法律规则才能更好的保障我们各自的权益不被侵害,我们的生活是离不开法律的,因此应该提高对法律知识的了解和认识,避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也许您现在面临着建设工程不合格施工单位怎么赔偿,工程质量验收不合格出现的原因有哪些的问题,希望本篇文章的内容能够帮助到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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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纠纷
建设单位能不能指定分包单位
建设单位不能直接指定分包工程承包人意思是,分包工程需要经过建设单位认可才能分包,对于建设单位推荐的分包单位,总承包单位有权拒绝或者采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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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纠纷
用人单位处理工伤步骤有哪些
[律师回复] 解析:
1.紧急就医处理:
将伤者尽快送至医院进行救治。
2.工伤申报程序:
用人单位或受伤害职工可向所属地方市劳动行政管理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经确认后确认为工伤事故。
3.劳动能力鉴定:
待伤者康复或达到规定的医疗期限后,向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交工伤鉴定申请,以确定其伤残程度。
4.待遇核准:
受伤职工或用人单位依据医院提供的治疗发票、工伤认定书、劳动能力鉴定书等相关材料,向社会保险机构申请待遇核准,并发放相应的工伤待遇,其中包括医疗费用及伤残补助费用。
5.离职补偿:
若劳动者需解除劳动合同,对于伤残职工,可享有一次性的就业补助金与一次性的医疗补助金。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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