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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分红税

最新修订 | 2024-0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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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析
股东取得的分红是需要纳税的。但如果单位持续五年无正当理由不给股东分红的,股东可以向法院起诉。一般来说企业在一个纳税年度结束后,有形成税后利润的应当分配给股东,而股东取得的这些红利应当按照相关规定缴纳税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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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分红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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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分红要交税吗
一般来说,企业年度实现的利润,按照法律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后,其税后利润按照规定分配给股东,但股东对于收到的分红是否要纳税,则要看股东是法人股东还是个人股东,两者会有所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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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经营
税务机关的行政强制执行流程是怎样的
[律师回复] 解析:
(一)、税务机关有权责令特定纳税人、扣缴义务人以及纳税担保人在合理的期限内足额缴纳相应的税款,或者补纳欠缴税款;
逾期未完成上述事宜的,税务机关有权依法实行行政强制措施。
(二)、若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纳税担保人在收到税务机关发出的责令限期缴纳通知之后,逾期仍未能及时缴纳、解缴税款或者提供有效的纳税担保,那么,只有经过县级及以上税务机关的批准,才能执行强制措施。
(三)、在实施强制执行措施过程中,扣押、查封、依法拍卖或者变卖等行为具有连续性的特点,即扣押、查封后,不再给予纳税人自动履行纳税义务的宽限期,税务机关可以直接进行拍卖或者变卖,用所得款项来抵偿应缴税款。
(四)、税务机关在实施扣押、查封等强制执行措施时,必须保证至少两名执法人员在场,并且要通知被执行人或者其成年家属到场,除非被执行人本人及其成年家属接到通知后拒绝出席,否则不得擅自采取扣押和查封措施。
此外,税务机关还需通知相关单位和基层组织作为扣押、查封财产的见证人和税务机关执行工作的协助者。
同时,在扣押、查封、拍卖被执行人的商品、货物或者其他财产时,应当以应纳税额为上限。
对于被执行人的必要生产工具,以及被执行人本人及其所供养家属的生活必需品,应当予以保留,不得进行扣押、查封和拍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管法实施细则》第六十九条
税务机关将扣押、查封的商品、货物或者其他财产变价抵缴税款时,应当交由依法成立的拍卖机构拍卖;无法委托拍卖或者不适于拍卖的,可以交由当地商业企业代为销售,也可以责令纳税人限期处理;无法委托商业企业销售,纳税人也无法处理的,可以由税务机关变价处理,具体办法由国家税务总局规定。国家禁止自由买卖的商品,应当交由有关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的价格收购。拍卖或者变卖所得抵缴税款、滞纳金、罚款以及扣押、查封、保管、拍卖、变卖等费用后,剩余部分应当在3日内退还被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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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上市公司股份转让需要注意什么
[律师回复] 解析:
公司法对股份有限公司中的股权转让设定了若干限制条件,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情况:
首先,关于股份转让场所的限制。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股东欲转让其持有的股份时,必须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场所进行,或者依照国务院制定的其他合法途径进行。
其次,关于记名股票和无记名股票的转让规则存在差异。
对于记名股票的转让,股东需采用背书方式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合法方式进行转让,且在转让完成之后,公司应将受让人的姓名或名称以及住所等信息载入股东名册。
而对于无记名股票的转让,则只需股东将该股票交付给受让人即可产生法律效力。
再者,关于发起人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转让股份的特殊限制。
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需要向公司报告他们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并且在任职期间内,每年转让的股份数量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
同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进行转让。
此外,上述人员在离职后的半年时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公司章程有权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做出其他限制性的规定。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一条
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上述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公司章程可以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作出其他限制性规定。
股东分红如何合理避税?
股东分红合理避税的方式有:改变持股模式、采取间接持股方式等,具体情况股东分红时是需要根据法律规定的标准来交纳税费,但采取上述方式可以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合理的减少税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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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经营
2024经营所得税计算具体规定是什么
[律师回复] 解析:
在计算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时,我们依据的是每一个税务年度内的总收入,减去相应的各项支出、花费及财产损失之后所剩余的金额作为应纳税所得额。
其中,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是将这个应纳税所得额乘以对应的适用税率,然后再减去特定的速算扣除数。
按照国家的规定,各个档次的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的详细情况如下:
第一档,即个人所得税全年应纳税额不超过三万元的情形,税率设定为百分之五;
其次,如果个人所得税全年应纳税额在三万元到九万元之间的话,其税率则调整为百分之十,并且在该范围中的速算扣除数为一千五;
再次,当个人所得税全年应纳税额在九万元到三十万元之间时,税率会调整为百分之二十,并且此时的速算扣除数增加到了一万零五百;
最后两个阶段,个人所得税全年应纳税额分别在三十万元到五十万元和五十万元以上的部分,其税率分别为百分之五十和百分之三十五,而对应的速算扣除数也分别为四万零五百和六万五千五百。
至于经营所得的范畴,它主要涵盖了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个体工商户在从事生产、经营活动过程中所获得的所有收益都属于经营所得;
其次,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者在经营过程中产生的所有收益同样属于经营所得;
此外,个人在依法从事教育、医疗、咨询以及其他各类有偿服务活动过程中所获取的所有收益也都被视为经营所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
(一)工资、薪金所得;
(二)劳务报酬所得;
(三)稿酬所得;
(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五)经营所得;
(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七)财产租赁所得;
(八)财产转让所得;
(九)偶然所得。
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以下称综合所得),按纳税年度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
非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按月或者按次分项计算个人所得税。
纳税人取得前款第五项至第九项所得,依照本法规定分别计算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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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企业收购股权有哪些法律规定
[律师回复] 解析:
在实施企业国有产权转让时,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采用拍卖、招标投标、协议转让等法定形式进行;
同时,还需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确保企业国有产权转让行为规范合法。
在选择和确定产权转让方式时,必须明确产权归属,保障各项权益具有明晰的所有权关系,对于权属关系尚不明晰或存在纠纷的企业国有产权,是严禁进行转让的。
此外,任何民事主体在开展各类民事活动过程中,都应严格遵守法律规定,不得违背社会公共秩序和善良风俗。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
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
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
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
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
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公司股东分红要交税吗
股东取得的分红是需要纳税的。但如果单位持续五年无正当理由不给股东分红的,股东可以向法院起诉。一般来说企业在一个纳税年度结束后,有形成税后利润的应当分配给股东,而股东取得的这些红利应当按照相关规定缴纳税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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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经营
闯红灯和超速发生车祸责任怎么判定
[律师回复] 解析:
在大多数情况下,冲撞红灯的一方应被判定为负有全部责任,
然而,如果机动车驾驶员存在超速行驶等不当行为,亦可被视为需要承担次要责任。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会依据当事人的行为对于引发道路交通事故所产生的影响及其过错的严重性,来确定他们各自所需承担的责任。
具体而言,
(一)若因一方当事人的过失而导致了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那么该方将承担全部责任;
(二)若由于双方或多方当事人的过失共同导致了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则需根据他们各自行为对事故发生所产生的作用及过错的严重程度,来分别判定他们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或次要责任;
(三)若各方当事人均未对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产生任何过失,且这是一起纯粹的交通意外事故,那么各方当事人都无需承担责任。
但若有一方当事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那么另一方当事人将不承担任何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二条
机动车上道路行驶,不得超过限速标志标明的最高时速。在没有限速标志的路段,应当保持安全车速。夜间行驶或者在容易发生危险的路段行驶,以及遇有沙尘、冰雹、雨、雪、雾、结冰等气象条件时,应当降低行驶速度。
第九十条
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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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有什么限制
[律师回复] 解析:
公司原则上不得进行本公司股份收购行为。
然而,以下几种情况则属例外:
(1)为了缩小公司注册资本规模;
(2)为实现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企业合并;
(3)将股份投入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机制;
(4)当股东对股东大会针对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有不同意见时,也有权请求公司收购其股份;
(5)将股份用于兑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
以及(6)在上市公司持续维护公司价值和股东利益方面有必要。
关于公司按上述第(1)项、第(2)项规定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决策,须经过股东大会通过才能生效;
而对于按前述第(3)项、第(5)项、第(6)项规定情形需要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决定,则可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或股东大会授予的权限,由董事会进行审议作出决议。
在公司遵照本规则条款第一款规定收购本公司股份之后,若涉及到第(1)项情节,需自收购日期开始算起十日内完成注销手续;
如属于第(2)项、第(4)项情节,则应在六个月之内完成转让或注销工作;
至于第(3)项、第(5)项、第(6)项情节,公司累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量不得超过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百分之十,且必须在三年内完成转让或注销事宜。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二条
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份。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
(三)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
(五)将股份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
(六)上市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
公司因前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经股东大会决议;公司因前款第(三)项、第(五)项、第(六)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可以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的授权,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
公司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收购本公司股份后,属于第(一)项情形的,应当自收购之日起十日内注销;属于第(二)项、第(四)项情形的,应当在六个月内转让或者注销;属于第(三)项、第(五)项、第(六)项情形的,公司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过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百分之十,并应当在三年内转让或者注销。
股东分红还要产个税吗?
股东获得的分红会产生个人所得税,股东需要按照规定按时缴纳个人所得税,卖出股票时,需要收取印花税、分红税,但股票盈利的部分,不需要收取个人所得税,股东持有股票,享受股息和分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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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分红个税需要缴纳吗?
股东分红个税需要缴纳,公司设立的原因主要是给各位股东带来经济利益,此部分人群的收入是比较高的,故此需要收取个人所得税调节贫富收入差距,这些税额一般在具体分红之前就已经扣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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