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工伤九级伤残赔偿标准项目有哪些?

最新修订 | 2024-0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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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交通事故工伤九级伤残赔偿标准项目有医药费 后续治疗费 营养费 住院伙食补助费 护理费 残疾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误工费、交通费、残疾辅助器具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根据实院发生计算,请一定保管好票据原件。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

交通事故工伤九级伤残赔偿标准项目有哪些?

一、交通事故工伤九级伤残赔偿标准项目有哪些?

交通事故工伤九级伤残赔偿标准项目有医药费、 后续治疗费、 营养费、 住院伙食补助费、 护理费残疾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误工费、交通费、残疾辅助器具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根据实院发生计算,请一定保管好票据原件。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

二、九级伤残具体赔偿标准

1、 医药费:根据实院发生计算,请一定保管好票据原件;

2、 后续治疗费: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

3、 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一般为500至5000元;

4、 住院伙食补助费:30元/天×实际住院天数;

5、 护理费: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长沙为70元/天)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

6、 残疾赔偿金:(6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75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城镇标准:16566元×20年×20%=66264元(适用于非农户口交通事故发生前在城镇工作并居住一年以上的农业户口);

农村标准:5622元×20年×20%=22488元;

7、被扶养人生活费:(根侵权责任法司法解释的规定,起诉时该费用计入残疾赔偿金,不再单列被抚养人生活费)

未成年小孩生活费:

城镇标准:11825年×(18岁-实际岁数)×20%÷2人

农村标准:4310年×(18岁-实际岁数)×20%÷2人

老人生活费:(6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75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被抚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额或者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额)

城镇标准:11825年×20年×20%÷兄弟姐妹人数

农村标准:4310年×20岁×20%÷兄弟姐妹人数

8、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9、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一般500至2000元;

10、残疾辅助器具费: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伤情有特殊需要的,可以参照辅助器具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相应的合理费用标准。辅助器具的更换周期和赔偿期限参照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

11、精神损害抚慰金:一般为5000至10000元左右。

交通事故因其具有突发性和危险性,导致的人身伤亡和伤残情况也比较多,鉴定的时候应当根据不同的情况进行,比较复杂。国家对伤残情况规定了十个等级,每个等级都详细了界定了伤残的情况,在进行伤残鉴定的时候,有关部门一定要按照规定的情况进行合理的认定,避免出现认定错误或者违法犯罪行为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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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九级伤残赔偿项目有哪些
九级伤残未成年人的赔偿包括医疗费(依据医疗机构收据和病例诊断)、护理费、交通住宿费、住院伙食补贴和营养费。但不包含娱乐性消费。如赔偿争议涉及治疗必要性,义务方需提供证据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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损害赔偿
九级伤残鉴定赔偿项目有哪些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九级伤残鉴定赔偿项目有哪些问题解答如下, 九级伤残鉴定赔偿标准
九级伤残鉴定标准又名工伤九级劳动能力鉴定标准,即凡伤残达到如下情形之一的,均应认定为九级伤残,享受九级伤残赔偿标准。特别推荐九级工伤赔偿标准。
1)癫痫轻度;
2)中毒性周围神经病轻度感觉障碍;
3)脑挫裂伤无功能障碍;
4)开颅手术后无功能障碍者;
5)颅内异物无功能障碍;
6)颈部外伤致颈总、颈内动脉狭窄,支架置入或血管搭桥手术后无功能障碍;
7)符合中度毁容标准之二项或轻度毁容者;
8)发际边缘瘢痕性秃发或其他部位秃发,需戴假发者;
9)颈部瘢痕畸形,不影响活动;
10)全身瘢痕占体表面积≥5%;
11)面部有≥8 cm2(注:2为平方)或三处以上≥1 cm2(注:2为平方)的瘢痕,
12)两个以上横突骨折后遗腰痛;
13)三个节段脊柱内固定术;
14)脊椎压缩前缘高度1/2者;
15)椎间盘切除术后无功能障碍;
16)一拇指末节部分1/2缺失,
17)一手食指2~3节缺失,
18)一拇指指间关节功能丧失;
19)一足拇趾末节缺失;
20)除拇趾外其他二趾缺失或瘢痕畸形,功能不全;
21) 跖骨或跗骨骨折影响足弓者;
22)患肢外伤后一年仍持续存在下肢中度以上凹陷性水肿者;
23)骨折内固定术后,无功能障碍者;
24)外伤后膝关节半月板切除、髌骨切除、膝关节交叉韧带修补术后无功能障碍;
25)第Ⅴ对脑神经眼支;
26)眶壁骨折致眼球内陷、两眼球突出度相差2 mm或错位变形影响外观者;
27)一眼矫正视力≤0.
3,另眼矫正视力0. 6 ;
28)双眼矫正视力等于0.5;
29)泪器损伤,手术无法改进溢泪者;
30)双耳听力损失≥31 dB或一耳损失≥71 dB;
31)发声及言语不畅;
32)铬鼻病有医疗依赖;
33)牙槽骨损伤长度4 cm,牙脱落4个及以上;
34)上、下颌骨骨折,经牵引、固定治疗后无功能障碍者;
35)肺修补术;
36)肺内异物滞留或异物摘除术;
37)膈肌修补术;
38)限局性脓胸行胸膜剥脱术,
39)食管修补术;
40)胃修补术后;
41)十二指肠修补术;
42)小肠修补术后;
43)结肠修补术后;
44)肝修补术后;
45)胆囊切除;
46)开腹探查术后;
47)脾修补术后;
48)胰修补术后;
49)肾修补术后;
50)膀胱修补术后;
51)子宫修补术后;
52)一侧卵巢部分切除;
53)修补或成形术后;
54)乳腺成形术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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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安徽九级伤残赔偿项目及标准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根据安徽省统计局2013年2月26日公布的《安徽省201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2013年赔偿标准已经更新。
1、医疗费: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其他医用费用
2、营养费:根据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意见确定,一般为30元天
3、护理费:
78.18元天。
4、住院伙食补助费:30元×住院天数
5、误工费:有固定收入的,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6、交通费:实际发生的交通费用(凭票)
7、残疾赔偿金:
60周岁以下的人:
城镇标准:21024元×20年×2084096元
农村标准:7161元×20年×2028644元
60周岁以上的人:
城镇标准:21024元×20年-(受害人实际年龄-60岁)×20
农村标准:7161元×20年-(受害人实际年龄-60岁)×20
75周岁以上的人:
城镇标准:21024元×5×20
农村标准:7161元×5×20
(注:6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75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8、被抚养人生活费
不满18周岁未成年人:
城镇标准:15012元×(18岁-实际岁数)×20÷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
农村标准:5556元×(18岁-实际岁数)×20÷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
没有劳动能力又没有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人:
城镇标准:15012元×20×20÷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
农村标准:5556元×20×20÷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
60周岁以上75岁以下的老人:
城镇标准:15012元×(20年一增加岁数)×20÷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
农村标准:5556元×(20年一增加岁数)×20÷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
75周岁以上的老人:
城镇标准:15012元×5×20÷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
农村标准:5556元×5×20÷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
9、残疾器具费: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伤情有特殊需要的,可以参照辅助器具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相应的合理费用标准。辅助器具的更换周期和赔偿期限参照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
10、精神抚慰金:十级残疾一般为1万16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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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鉴定费:凭发票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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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后续治疗费: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计算或鉴定评估。
工伤九级伤残的赔偿项目有哪些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工伤九级伤残的赔偿项目有哪些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工伤九级伤残的赔偿标准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第三十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
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
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工伤康复的费用,符合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第三十二条 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由此可见,工伤伤残九级的赔偿为:
(一)治(医)疗费。治疗工伤所需费用必须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外地就医交通费、食宿费。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所需交通、食宿费用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
(四)康复治疗费。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康复性治疗的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本条第三款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五)辅助器具费。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六)停工留薪期工资。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七)生活护理费。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
(八)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九)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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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九级伤残赔偿标准的项目有哪些?
工伤九级伤残赔偿标准的项目有医疗费用,以及还有后续的费用,再者就是营养费,生活费,同时还需要按规定支付一次性伤残的补助金,在进行计算时就需要按当事人的工资来进行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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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赔偿
咨询一下九级伤残的赔偿项目有哪些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各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出台的《工伤保险条例》对赔偿的标准和计算方法都是不一样的,存在一定的地域差异。关于工伤理赔这个问题,我可以给你提供一个参考数据,这个参考的依据是按照各地出台的《工伤保险条例》中所规定的赔偿标准计算的。
达到最低十级及以上伤残的有三项赔偿,分别是: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由社保支付给伤者)、一次性医疗补助金(由社保支付给伤者--也有些地区规定该项赔偿由企业支付给伤者)、一次性伤残再就业金(由企业支付给伤者)。
没解除劳动合同(意思就是你还在这个单位继续工作)只领得到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有些地方没解除劳动关系也可以领到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如果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才可以得到一次性伤残再就业金、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如不解除劳动合同,则暂时得不到。
以下举例广东省的《工伤保险条例》中规定的9级伤残赔付标准: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赔偿本人9个月工资。
一次性伤残再就业金:赔偿本人8个月工资。
一次性医疗补助金:赔偿本人2个月工资。
湖北省《工伤保险条例》又规定,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职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的标准:七级伤残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14个月,八级伤残为12个月,九级伤残为10个月,十级伤残为8个月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标准:七级伤残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20个月,八级伤残为16个月,九级伤残为12个月,十级伤残为8个月。
而《浙江省的工伤保险条例》中规定的9级伤残赔付标准: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赔偿本人9个月工资。
一次性伤残再就业金:赔偿本人4个月工资。
一次性医疗补助金:赔偿本人4个月工资。
而《四川省工伤保险条例》中对9级伤残的赔付标准是: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8个月的本人工资。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计发8个月。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计发2个月。
而江苏省的《工伤保险条例》中规定的9级伤残赔付标准: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的基准标准为:9级5万元。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基准标准为:9级2.5万元。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未明确。(应该是9个月本人工资)。
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在本单位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十二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单位为工伤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不足十二个月的,以实际月数计算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百分之三百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百分之三百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百分之六十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百分之六十计算。
如用人单位未给从业人员购买社保,以上赔偿由用人单位参照上述赔偿标准全部自行承担。
顺便说一句就是,有些用人单位在计算本人受伤前12个月平均工资的时候,是按照实际收入计算,有些是按照社保缴费基数的基础工资计算,两者差异非常巨大!如十级伤残赔偿你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7个月工资的计算,假设你受伤前12个月平均实际收入工资为5000元,那么7乘以5000等于35000元;但社保局计算是按照缴费工资来算的,你受伤前12个月平均的工伤社保缴费工资基数单位给你报的2000元,社保局结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的话就是7乘以2000等于14000元;那么35000减去14000就等于21000,这其中就存在了金额上的巨大差异;那么这个21000元就由用人单位来补给你(我们单位是这样做的)甚至是停工留薪的工资都是按照伤者正常的考勤工资计算,如他上班的工资是7000一个月,因为工伤不能上班,每个月照常发7000的工资给伤者。绝大多数的企业不可能这样做,最多发放基本工资,也就是说你正常月收入7000,你的基础工资只有2000,那么就只发2000给伤者,或者按照本地区平均工资发给伤者)包括后面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计算方式也是这样的。很多企业不愿意按照实际收入来赔偿给伤者,主要就是因为这样的计算出来的赔偿会导致企业的负担太重,成本太高,所以多数企业是按照社保的缴费工资来计算赔偿伤者(或者是按照本地区平均缴费工资计算),站在劳动者的角度来说,我们是可以要求企业按照实际工资来计算补偿的,甚至可以这样说,除了三项社保的补偿以外,我们还可以要求企业进行赔偿(当然,这个需要耗费法律资源、耗费自己的时间、精力、金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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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九级伤残赔偿标准的项目有什么?
在面对自己的合法权益被侵害的时候,我们就需要运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权益。如果您的合法权益正在遭受侵害,那么可以通过本篇文章了解的法律知识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希望能够对您遇到关于工伤九级伤残赔偿标准的项目有什么?的问题带来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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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九级伤残赔偿标准的项目是什么?
很多时候我们会发现,其实无论我们是在购物、出行、学习还是工作中,都是离不开法律知识的,我们应该要学会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您的生活正面临着与工伤九级伤残赔偿标准的项目是什么?相关的问题而无法解决的话,那么可以从本文内容中来寻找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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伤残鉴定一项八级一项九级能赔付多少钱
[律师回复] 工伤按八级伤残赔偿,,除工伤医疗和停工留薪期工资福利待遇之外,主要的补偿是:
1、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11个月本人工资;
2、劳动关系解除或者终止时,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所在单位支付一次性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按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的规定。所在单位没有参加工伤保险的,以上费用均有所在单位支付。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GB/T4.2晋级原则晋级原则对于同一器官或系统多处损伤,或一个以上器官不同部位同时受到损伤者,应先对单项伤残程度进行鉴定。如果几项伤残等级不同,以重者定级;如果两项及以上等级相同,最多晋升一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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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级伤残赔偿项目有哪些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八级伤残赔偿项目有哪些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1、医疗费:因交通事故产生的治疗费用,以及必然产生的治疗费用。
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九条
2、残疾赔偿金:受诉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30×20年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九条
3、精神损害抚慰金:根据侵权人的过错程度、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受诉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确定。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条
4、误工费:本人日工资×误工天数
其中,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条
5、护理费:每日护理费(护理人员的日工资或者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的劳务报酬)×需要护理的天数×护理人员人数
其中,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
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年。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一条
6、住院伙食补助费: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住院天数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三条
7、营养费:参照医疗机构加强营养意见确定金额×需要加强营养的天数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四条
被扶养人生活费:受诉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需要抚养的年数×需要抚养的人数×10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八条
合理的交通费用,凭发票计算。
7级伤残赔偿项目有哪些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7级伤残赔偿项目有哪些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职工因公被鉴定为五级伤残的,属于相对比较严重的人身伤害,我国工伤保险条例对职工的该伤残等级对应也有明确的工伤赔付标准。五级伤残的职工具体可享受以下待遇:
1、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18个月本人工资作为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2、保留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的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以本人工资的70按月发放伤残津贴
3、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有工伤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伤残就业补助金。但具体数额每个省份标准不一,劳动者应以所在省份作为参考。
4、关于工伤医疗费和康复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伤残扶助器具费等费用应按实际产生的数额计算。五级伤残原则上无护理依赖程度。
以上是五级伤残的相关标准和项目,但需要注意的是,如果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上述本应有工伤基金支付的项目将全额由用人单位承担。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四条
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
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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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九级伤残赔偿标准的项目是什么?
很多时候我们会发现,其实无论我们是在购物、出行、学习还是工作中,都是离不开法律知识的,我们应该要学会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您的生活正面临着与工伤九级伤残赔偿标准的项目是什么?相关的问题而无法解决的话,那么可以从本文内容中来寻找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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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赔偿
我有个同学是大连那边的,前段时间工作时不小心受伤了,被鉴定为九级工伤,想知道大连市九级工伤赔偿项目有哪些呢?
[律师回复]
1、在你合同到期公司不解雇的情况下:   
(1)你可以要求大连市九级工伤赔偿项目有:住院伙食补助(标准是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如果住院时全部费用已经由单位支付,出院后不能再要求)、出院后还需要护理时的护理人员费用、出院后还需要休养的还应有停工留薪期最长12个月。   
(2)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九级伤残8个月的本人工资(说明:
A、如果单位没有为你交工伤险,以上赔偿由单位支付。   
B、本人工资不是指你的实发工资2500,而是指你受伤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而这个事故前12个月的平均月缴费工资数额,应由你自己找你单位会计确定或是根据你前12个月的工资数额自己计算一下,所以网友无法给出你要求的“明确的数字?”。   另外,如果你本人工资高于所在地设区市的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你所在地设区市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   
2、关于你配偶的护理费用:   
(1)如果医院确定需要2人护理、单位只派了一个护工的,可以再向单位索要一份你住院期间你配偶的护理费;   
(2)如果医院确定只需要1人护理、单位派了一个护工的:再向单位索要配偶的护理费用到法院或劳动仲裁机构时不会支持,但可以和单位协商解决,能给多少算多少。   
(3)楼让你需要几人护理,根据你的伤情由医院确定。   
3、“或者有什么相关条约、条规之类的麻烦告诉一下?”:   
(1)《工伤保险条例》   
(2)大连市或辽宁省关于实施《工伤保险条例》的办法或规定。   
4、“要是合同期到了,不在以前的公司工作了,公司是否应该给另外的补偿?(如果有大概是多少呢(明确的数字)?计算的步骤也告诉一下”:   
(1)合同到期你不干了或者是公司解雇你的:由单位按照辽宁省规定的标准,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   
(2)至于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的标准:根据辽宁省的规定是,【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按大连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算,九级为8个月;【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按本人月工资计算,九级为12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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