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有他项权证能卖房子吗

最新修订 | 2024-0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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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有他项权证是不能卖房子的,因为该套房子在这种情况下并不完全属于当事人,最起码对房子的任何的处置情况都应该经过抵押权人的同意的。也就是说,假如该套房子是抵押给了银行,在银行不知情的情况下,当事人就私自卖掉房子的这种行为是违法的,但这不影响到购房者的权益。
如果有他项权证能卖房子吗

一、如果有他项权证能卖房子吗

房屋他项权证未经抵押权人同意不得进行合法交易。主要原因如下:

房屋他项权证是房屋产权登记机关颁发给抵押权人或者典权人等项权利人的法定凭证。房屋他项权证书由他项权利人收执。他项权利人依法凭证行使他项权利,受国家法律保护。房产的他项权是指除产权人及共有权人以外的其他团体或者个人对该房产涉及的权利,通常是指抵押权利,他项权证由他项权人持有。

一般房产购买时,选择 按揭贷款时,在房屋所有权证书中,会有他项权利内容记载,载明他项权利人、权利种类(如典权、抵押权等)、权利范围(他项权利的房屋范围)、权利价值(他项权利的契载价格)、权利存续期间(契载期限)、注销日期(他项权利消失的日期),并且在他项权证书也注明这些内容。根据担保法,房产设有抵押,即他项权证未注销,该房产处置权受到限制,未经抵押权人同意不得进行合法交易,不能办理产权过户等相关手续。

民法典》(2021.1.1生效)第四百零二条【不动产抵押登记】以本法第三百九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规定的财产或者第五项规定的正在建造的建筑物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

二、贷款还完后他项权证如何注销

抵押贷款还清后,房屋他项权证就从银行拿回,并且问银行要还清贷款的证明,然后全部拿去产权交易中心,申请解除抵押。他项权利证就被交易中心收回。

1、当还清了全部贷款本金和利息后,可以到贷款机构办理《房屋他项权证》以及《贷款结清证明》。在房产所在区、县的房地产交易中心撤销抵押;

2、办理房屋抵押注销业务时需要填写一份《抵押注销申请表》,提供由贷款机构给予借款人的《贷款结清证明》,以及本人需提供的《房屋所有权证》和《房屋他项权证》(两证同时交原件)或《抵押证明》;

3、到房产局办理抵押注销手续;

4、带他项权证去房屋所在地的房管局办理注销登记手续,房管局会在所有权证上盖章(表示按揭已经还清)。

三、房屋他项权证的办理事项

1、申请人应该带上相应的申请材料,到办证大厅受理窗口进行申请办理,经办人在审核你的资料没有错误之后,就会出具一份房产交易产权登记受理单,然后申请人需要填写清楚,并且由申请人进行保管。

2、申请人在领证的日期期限内,需要带上受理单和身份证件到产权缴费窗口进行缴费,然后产权发证窗口进行领证,如果审批没有被通过,那么就需要等候通知。

3、必须要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才能办理申请房屋他项权证。

事实上,房子如果处理抵押的状态当中根本就无法完成对房产证的过户,如果买房就知道房产证不能过户,但是自己却不具体调查不能过户的原因,这样的房屋买卖合同在法律上根本就是无效的。而对于房屋的原有者来说,想要卖掉这样的房子几乎是不可能的,法律上也不允许,除非提前还贷。以上就是律图小编整理的内容。律图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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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委托他人代收定金需公证。
3、如果买家交定金之后违约,卖家已收取的定金一般不予退还(具体违约细节可根据之前签订的协议进行求偿)。
(1)订金的效力取决于双方当事人的约定,双方当事人如果没有约定,“订金”的性质主要是预付款,如果购房者不想购买,作为预付款的“订金”应可退还。
(2)“定金”是一种担保形式,是作为履行合同的担保。给付定金的一方如果不履行合同义务,无权要求对方返还,而接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则要双倍返还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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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买卖的注意事项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1、房屋产权是否明晰
有些房屋有好多个共有人,如有继承人共有的、有家庭共有的、还有夫妻共有的,对此买受人应当和全部共有人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如果只是部分共有人擅自处分共有财产,买受人与其签订的买卖合同未在其他共有人同意的情况下一般是无效的。
2、土地情况是否清晰
二手房中买受人应注意土地的使用性质,看是划拨还是出让,划拨的土地一般是无偿使用,政府可无偿收回,出让是房主已缴纳了土地出让金,买受人对房屋享有较完整的权利;还应注意土地的使用年限,如果一个房屋的土地使用权仅有40年,房主已使用十来年,对于买受人来说是否还应该按同地段土地使用权为70年商品房的价格来衡量时,就有点不划算。
3、交易房屋是否在租
有些二手房在转让时,存在物上负担,即还被别人租赁。如果买受人只看房产证,只注重过户手续,而不注意是否存在租赁时,买受人极有可能得到一个不能及时入住的或使用的房产。因为我国包括大部分国家均认可买卖不破租赁,也就是说房屋买卖合同不能对抗在先成立的租赁合同。这一点在实际中被很多买受人及中介公司忽视,也被许多出卖人利用从而引起较多纠纷。
4、房屋手续是否齐全
房产证是证明房主对房屋享有所有权的惟一凭证,没有房产证的房屋交易时对买受人来说有得不到房屋的极大风险。房主可能有房产证而将其抵押或转卖,即使现在没有将来办理取得后,房主还可以抵押和转卖。所以最好选择有房产证的房屋进行交易。
5、福利房屋是否合法
房改房、安居工程、经济适用房本身是一种福利性质的政策性住房,在转让时有一定限制,而且这些房屋在土地性质、房屋所有权范围上有一定的国家规定,买受人购买时要避免买卖合同与国家法律冲突。
6、物管费用是否拖欠
有些房主在转让房屋时,其物业管理费,电费以及三气(天然气、暖气、煤气)费用长期拖欠,且已欠下数目不小的费用,买受人不知情购买了此房屋,所有费用买受人有可能要全部承担。
7、市政规划是否影响
有些房主出售二手房可能是已了解该房屋在5到10年左右要面临拆迁,或者房屋附近要建高层住宅,可能影响采光、价格等市政规划情况,才急于出售,作为买受人在购买时应全面了解详细情况。
8、单位房屋是否侵权
一般单位的房屋有成本价的职工住房,还有标准价的职工住房,二者土地性质均为划拨,转让时应缴纳土地使用费。再者,对于标准价的住房一般单位享有部分产权,职工在转让时,单位享有优先购买权。买受人如果没有注意这些可能会和房主一起侵犯单位的合法权益。
9、中介公司是否违规
有些中介公司违规提供中介服务,如在二手房贷款时,为买受人提供零首付的服务,即买受人所支付的全部购房款均可从银行骗贷出来。买受人以为自己占了便宜,岂不知如果被银行发现,所有的责任有可能自己都要承担。
10、合同约定是否明确
二手房的买卖合同虽然不需像商品房买卖合同那么全面,但对于一些细节问题还应约定清楚,如:合同主体、权利保证、房屋价款、交易方式、违约责任、纠纷解决、签订日期等等问题均应全面考虑。
工业厂房买卖注意事项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1、购买厂房和购买其他房屋最大的区别是要最要留意土地使用权是不是按国家规定合法的取得了土地使用证 取得方式是行政划拨还是出让划拨的要补交土地出让金(不同地段补交不同)。 2、慎重选择周边有居民区的厂房,由于早期城市规划问题,有的厂区位于居民区附近,容易发生法律纠纷。 3、了解和实地核实厂区的道路通行和周边交通状况,客观测评车程等影响企业运输成本的指标。 4、首先要确定房屋的所有权是谁的,要查验对方的《身份证》和《房屋所有权证》(最好还有《土地使用权证》),必须是原件。 5、了解房屋产权和土地使用权是否受到限制,如是否抵押(《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权证》会有他项权利记载),是否查封,是否被或者司法机关限制等,如果抵押,抵押权人是否有同意出售的书面意见。 6、是否为出租房,如果出租,租赁人是否放弃了优先购买权。 7、是否有房屋共有人,如果有,共有人是否放弃了优先购买权。 工业厂房买卖转让过户的流程如下所述(土地性质:出让): 1、厂房买卖双方营业执照复印件、章程、股东会决议、法人、董事身份证复印件,卖方自建的相关原始资料(如建筑安装发票等); 2、厂房买卖双方协议(有地税部门开具的房产买卖发票的一起提供); 3、房产交易评估中价机构出具的该宗资产整体评估价格(不一定要求)。 1、厂房买卖双方营业执照复印件、章程、股东会决议、法人、董事身份证复印件; 2、厂房买卖双方协议; 3、契税证; 4、房屋交易部门提供要求填列的其他表格。 该环节办理房产证过户手续,仅收取房产过户手续费、工本费。 1、厂房买卖双方营业执照复印件、章程、股东会决议、法人、董事身份证复印件; 2、厂房买卖双方协议; 3、契税证; 4、已过户到买方的房产证; 5、国土部门提供要求填列的其他表格。 该环节办理土地证过户手续,仅收取过户手续费、工本费。以一百万元的转让价格为例,仅收取1200元过户手续费。 个人购买存量厂房(房产)需支付的费用主要包括:房产评估:评估价的0.25%-0.5%;贷款保险:贷款额的0.03%贷款保险费,贷款金额×每万元借款保险费率×保险期限(保险费率0.557%-1%);图纸费:按实际购买费用;手续费:总价的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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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项权证到期卖房子的依据是什么
《房屋他项权证》是房屋产权登记机关颁发给抵押权人或者典权人等他项权利人的法定凭证。也就是说房屋他项权证是由房屋产权登记机关颁发给抵押权人或者是典权人等他项权利人的法定凭证。只要他项权证到期也依法办理了注销了,那么房屋所有权人就可以依法卖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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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买卖合同注意事项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房屋买卖合同注意事项如下: 1、一定要审查开发商是否具有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有了许可证,则标志着开发商具有土地使用证、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许可证等。这是买房能否办产权证的关键。 2、一定要采用房地产管理部门统一印制的标准房屋买卖合同文本,并按照文本中所列条款逐条逐项填写,千万不能马虎。 3、一定要注意合同条款中双方所填写的内容中权利与义务是否对等。有一些开发商的合同文本事先已填写好甚至补充条款也由自己填好,这种填写好的合同文本大多存在着约定的权利义务不平等的情况。一旦发生此种情况,买房人一定要提出自己的意见,决不能草率行事。 4、一定要分清房屋暂测和实测面积。对房屋预售合同上的暂测面积和交房时的正式合同上的实际面积差异提出意见,并写入正式合同的有关条款或增写补充条款。只有在合同中对面积差异有了详尽的约定后,才能避免上当。 5、一定要讲究房屋买卖的付款方式是否规范。在合同中对付款的数额、期限、方式及违约责任等作出约定。有的开发商不是先签订合同,而是先让购房者交纳一定数额的定金,只给购房者一个收条,一旦发生纠纷往往造成购房者在追究其责任方面的举证困难。 6、一定要认准交房日期是否确定。资金不足而延期交房是常有的事,开发商在预售合同上往往大做文章,如只注明竣工日期,而不注明交付使用日期;运用“水电气安装后、质量验收合格后、小区配套完成后”等一些模糊语言。对此,购房者在签订合同时,一定要将交房日期明白无误地规定为“某年某月某日”,并注明开发商不能按时交房所需承担的责任。 7、在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时,最好请律师或行家从法律的角度代你审查合同文本,以减少一些不必要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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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车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律师回复]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卖车的步骤与方法 1、一般的交易流程主要包括:验车——查询违章——复印所需手续——递交手续——缴纳交易费用——领取交易手续及交易发票,当取得二手车交易发票后,买主就可以拿着交易发票去交易市场进行过户手续了。 2、办理所需手续包括行驶证、车辆登记证书、车辆发票(新车市由4S开具的原始购车发票,二手车则是由二手车交易市场开具的二手车交易发票),车主身份证原件,买主身份证原件及相关证明等(如暂住证、外籍人士居留证、军官证等),此外车辆需要到场。 3、过户转移登记,顾名思义,也就是买主将车过户到自己名下,凭取得的二手车交易发票通过各地车辆管理所办理车辆交易后的产权转移登记,并取得新的行驶证等,此外这次过户转移登记也将记录在原始登记证书上。进行到这一步,车辆基本上跟卖主无关了,过户的手续也均由买主在当地的车辆管理所完成,流程一般包括:验车——复印所需手续——递交手续——缴纳交易费用——车辆照相——领取手续(其中可能涉及重新变更号牌,视各地手续规定而定)。 4、办理所需手续包括原行驶证、原登记证书、交易市场为本次交易开具的二手车交易发票、买主身份证原件及相关证明(暂住证、外籍人士居留证、军官证等),车辆也需到场。 5、车辆交易完成了,卖主的车款拿到了,买主的过户也完成了,那么是不是这次交易就算完成了呢?在这里提醒大家在二手车交易中不要忘记了对车辆税费等进行变更登记。 注意事项 实际交易中需要费心的远不止上面介绍的这些,从开始决定卖车就得开始操心了:选择哪种途径出售,是在网上发帖、发消息卖、是卖给亲戚朋友、是给二手车公司收购、是让二手车公司代售还是进行置换;是咨询专家评估、是到二手车市场问询、是自己判断还是通过网上评估来确定车辆的价格,这些问题都将在卖车过程发生,卖车勿大意。 《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登记办法》 第三十一条 车辆管理所准予变更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在变更完毕后持下列资料,向车辆管理所申请变更登记,并交验车辆: (一)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 (二)《机动车登记证书》; (三)《机动车行驶证》; (四)申请办理变更登记的机动车的标准照片; (五)修理厂出具的证明; (六)更换发动机、车身或者车架的来历凭证; (七)因质量问题更换整车的,还应当提交负责更换整车的制造厂出具的证明。 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一个工作日内,审核资料,检验车辆。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在《机动车登记证书》上记载变更登记事项,收回原《机动车行驶证》,重新核发《机动车行驶证》。 第三十二条 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除本办法规定允许变更的登记事项以外,其他登记事项不得变更。
卖车需要注意哪些事项
[律师回复]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卖车的步骤与方法 1、一般的交易流程主要包括:验车——查询违章——复印所需手续——递交手续——缴纳交易费用——领取交易手续及交易发票,当取得二手车交易发票后,买主就可以拿着交易发票去交易市场进行过户手续了。 2、办理所需手续包括行驶证、车辆登记证书、车辆发票(新车市由4S开具的原始购车发票,二手车则是由二手车交易市场开具的二手车交易发票),车主身份证原件,买主身份证原件及相关证明等(如暂住证、外籍人士居留证、军官证等),此外车辆需要到场。 3、过户转移登记,顾名思义,也就是买主将车过户到自己名下,凭取得的二手车交易发票通过各地车辆管理所办理车辆交易后的产权转移登记,并取得新的行驶证等,此外这次过户转移登记也将记录在原始登记证书上。进行到这一步,车辆基本上跟卖主无关了,过户的手续也均由买主在当地的车辆管理所完成,流程一般包括:验车——复印所需手续——递交手续——缴纳交易费用——车辆照相——领取手续(其中可能涉及重新变更号牌,视各地手续规定而定)。 4、办理所需手续包括原行驶证、原登记证书、交易市场为本次交易开具的二手车交易发票、买主身份证原件及相关证明(暂住证、外籍人士居留证、军官证等),车辆也需到场。 5、车辆交易完成了,卖主的车款拿到了,买主的过户也完成了,那么是不是这次交易就算完成了呢?在这里提醒大家在二手车交易中不要忘记了对车辆税费等进行变更登记。 注意事项 实际交易中需要费心的远不止上面介绍的这些,从开始决定卖车就得开始操心了:选择哪种途径出售,是在网上发帖、发消息卖、是卖给亲戚朋友、是给二手车公司收购、是让二手车公司代售还是进行置换;是咨询专家评估、是到二手车市场问询、是自己判断还是通过网上评估来确定车辆的价格,这些问题都将在卖车过程发生,卖车勿大意。 《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登记办法》 第三十一条 车辆管理所准予变更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在变更完毕后持下列资料,向车辆管理所申请变更登记,并交验车辆: (一)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 (二)《机动车登记证书》; (三)《机动车行驶证》; (四)申请办理变更登记的机动车的标准照片; (五)修理厂出具的证明; (六)更换发动机、车身或者车架的来历凭证; (七)因质量问题更换整车的,还应当提交负责更换整车的制造厂出具的证明。 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一个工作日内,审核资料,检验车辆。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在《机动车登记证书》上记载变更登记事项,收回原《机动车行驶证》,重新核发《机动车行驶证》。 第三十二条 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除本办法规定允许变更的登记事项以外,其他登记事项不得变更。
卖车需要注意什么事项?
[律师回复]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卖车的步骤与方法 1、一般的交易流程主要包括:验车——查询违章——复印所需手续——递交手续——缴纳交易费用——领取交易手续及交易发票,当取得二手车交易发票后,买主就可以拿着交易发票去交易市场进行过户手续了。 2、办理所需手续包括行驶证、车辆登记证书、车辆发票(新车市由4S开具的原始购车发票,二手车则是由二手车交易市场开具的二手车交易发票),车主身份证原件,买主身份证原件及相关证明等(如暂住证、外籍人士居留证、军官证等),此外车辆需要到场。 3、过户转移登记,顾名思义,也就是买主将车过户到自己名下,凭取得的二手车交易发票通过各地车辆管理所办理车辆交易后的产权转移登记,并取得新的行驶证等,此外这次过户转移登记也将记录在原始登记证书上。进行到这一步,车辆基本上跟卖主无关了,过户的手续也均由买主在当地的车辆管理所完成,流程一般包括:验车——复印所需手续——递交手续——缴纳交易费用——车辆照相——领取手续(其中可能涉及重新变更号牌,视各地手续规定而定)。 4、办理所需手续包括原行驶证、原登记证书、交易市场为本次交易开具的二手车交易发票、买主身份证原件及相关证明(暂住证、外籍人士居留证、军官证等),车辆也需到场。 5、车辆交易完成了,卖主的车款拿到了,买主的过户也完成了,那么是不是这次交易就算完成了呢?在这里提醒大家在二手车交易中不要忘记了对车辆税费等进行变更登记。 注意事项 实际交易中需要费心的远不止上面介绍的这些,从开始决定卖车就得开始操心了:选择哪种途径出售,是在网上发帖、发消息卖、是卖给亲戚朋友、是给二手车公司收购、是让二手车公司代售还是进行置换;是咨询专家评估、是到二手车市场问询、是自己判断还是通过网上评估来确定车辆的价格,这些问题都将在卖车过程发生,卖车勿大意。 《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登记办法》 第三十一条 车辆管理所准予变更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在变更完毕后持下列资料,向车辆管理所申请变更登记,并交验车辆: (一)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 (二)《机动车登记证书》; (三)《机动车行驶证》; (四)申请办理变更登记的机动车的标准照片; (五)修理厂出具的证明; (六)更换发动机、车身或者车架的来历凭证; (七)因质量问题更换整车的,还应当提交负责更换整车的制造厂出具的证明。 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一个工作日内,审核资料,检验车辆。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在《机动车登记证书》上记载变更登记事项,收回原《机动车行驶证》,重新核发《机动车行驶证》。 第三十二条 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除本办法规定允许变更的登记事项以外,其他登记事项不得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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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押他项权证房子买卖有这个权利吗?
国家对于房屋买卖有一些相关的条件限制,最显著的就是房屋的他项权证,那么我们不禁想问抵押他项权证房子买卖有这个权利吗?根据相关的说法规定,对于抵押的房屋,未经主人同意,是不可以进行抵押买卖的,具体的我们来看下面的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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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家卖房收取定金包括哪些注意事项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收取定金的注意事项
有的卖家认为,定金越多越好,尤其是还有尚未还清房贷的卖家可以用此来解抵押。定金收多少一般是基于二手房买卖双方的协商结果,但还需要考虑其他因素,对于卖家来说也并非定金越多越好。
1、对于买家来说,支付的定金越多意味着需要面对更大的交易风险。因此买家一般希望能少付定金,如果定金较多也希望要求通过资金监管方式规避风险。
2、根据我国《担保法》规定,定金的数额不能超过主合同标额的20%,超过的部分不受法律保护。举例说明,如果业主出售一套合同价为100万的房子,定金最多收取20万元。
3、在一般情况,如果卖家只收取定金然后反悔交易的,要将定金双倍返还买家,因此卖方收取定金越多违约后的赔偿数额也就越大。(其他违约情况需要看合同约定)
卖家收取定金还有哪些注意事项?
1、卖家收取定金时需要与买方签署《定金协议》,约定定金相关细则。
2、委托他人代收定金需公证。
3、如果买家交定金之后违约,卖家已收取的定金一般不予退还(具体违约细节可根据之前签订的协议进行求偿)。
(1)订金的效力取决于双方当事人的约定,双方当事人如果没有约定,“订金”的性质主要是预付款,如果购房者不想购买,作为预付款的“订金”应可退还。
(2)“定金”是一种担保形式,是作为履行合同的担保。给付定金的一方如果不履行合同义务,无权要求对方返还,而接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则要双倍返还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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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家卖房收取定金包含什么注意事项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卖家卖房收取定金包含什么注意事项问题解答如下, 收取定金的注意事项
有的卖家认为,定金越多越好,尤其是还有尚未还清房贷的卖家可以用此来解抵押。定金收多少一般是基于二手房买卖双方的协商结果,但还需要考虑其他因素,对于卖家来说也并非定金越多越好。
1、对于买家来说,支付的定金越多意味着需要面对更大的交易风险。因此买家一般希望能少付定金,如果定金较多也希望要求通过资金监管方式规避风险。
2、根据我国《担保法》规定,定金的数额不能超过主合同标额的20%,超过的部分不受法律保护。举例说明,如果业主出售一套合同价为100万的房子,定金最多收取20万元。
3、在一般情况,如果卖家只收取定金然后反悔交易的,要将定金双倍返还买家,因此卖方收取定金越多违约后的赔偿数额也就越大。(其他违约情况需要看合同约定)
卖家收取定金还有哪些注意事项?
1、卖家收取定金时需要与买方签署《定金协议》,约定定金相关细则。
2、委托他人代收定金需公证。
3、如果买家交定金之后违约,卖家已收取的定金一般不予退还(具体违约细节可根据之前签订的协议进行求偿)。
(1)订金的效力取决于双方当事人的约定,双方当事人如果没有约定,“订金”的性质主要是预付款,如果购房者不想购买,作为预付款的“订金”应可退还。
(2)“定金”是一种担保形式,是作为履行合同的担保。给付定金的一方如果不履行合同义务,无权要求对方返还,而接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则要双倍返还定金。
卖家卖房收取定金包含哪些注意事项
[律师回复] 对于卖家卖房收取定金包含哪些注意事项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收取定金的注意事项
有的卖家认为,定金越多越好,尤其是还有尚未还清房贷的卖家可以用此来解抵押。定金收多少一般是基于二手房买卖双方的协商结果,但还需要考虑其他因素,对于卖家来说也并非定金越多越好。
1、对于买家来说,支付的定金越多意味着需要面对更大的交易风险。因此买家一般希望能少付定金,如果定金较多也希望要求通过资金监管方式规避风险。
2、根据我国《担保法》规定,定金的数额不能超过主合同标额的20%,超过的部分不受法律保护。举例说明,如果业主出售一套合同价为100万的房子,定金最多收取20万元。
3、在一般情况,如果卖家只收取定金然后反悔交易的,要将定金双倍返还买家,因此卖方收取定金越多违约后的赔偿数额也就越大。(其他违约情况需要看合同约定)
卖家收取定金还有哪些注意事项?
1、卖家收取定金时需要与买方签署《定金协议》,约定定金相关细则。
2、委托他人代收定金需公证。
3、如果买家交定金之后违约,卖家已收取的定金一般不予退还(具体违约细节可根据之前签订的协议进行求偿)。
(1)订金的效力取决于双方当事人的约定,双方当事人如果没有约定,“订金”的性质主要是预付款,如果购房者不想购买,作为预付款的“订金”应可退还。
(2)“定金”是一种担保形式,是作为履行合同的担保。给付定金的一方如果不履行合同义务,无权要求对方返还,而接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则要双倍返还定金。
房屋买卖注意事项是什么?
[律师回复] 对于房屋买卖注意事项是什么?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你好,房屋买卖合同注意事项如下:
(
1.)房屋手续是否齐全
房产证是证明房主对房屋享有所有权的惟一凭证,没有房产证的房屋交易时对买受人来说有得不到房屋的极大风险。房主可能有房产证而将其抵押或转卖,即使现在没有将来办理取得后,房主还可以抵押和转卖。所以最好选择有房产证的房屋进行交易。
(
2.)房屋产权是否明晰
有些房屋有好多个共有人,如有继承人共有的、有家庭共有的、还有夫妻共有的,对此买受人应当和全部共有人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如果只是部分共有人擅自处分共有财产,买受人与其签订的买卖合同未在其他共有人同意的情况下一般是无效的。
(
3.)交易房屋是否在租
有些二手房在转让时,存在物上负担,即还被别人租赁。如果买受人只看房产证,只注重过户手续,而不注意是否存在租赁时,买受人极有可能得到一个不能及时入住的或使用的房产。因为我国包括大部分国家均认可“买卖不破租赁”,也就是说房屋买卖合同不能对抗在先成立的租赁合同。这一点在实际中被很多买受人及中介公司忽视,也被许多出卖人利用从而引起较多纠纷。
(4).土地情况是否清晰
二手房中买受人应注意土地的使用性质,看是划拨还是出让,划拨的土地一般是无偿使用,政府可无偿收回,出让是房主已缴纳了土地出让金,买受人对房屋享有较完整的权利;还应注意土地的使用年限,如果一个房屋的土地使用权仅有40年,房主已使用十来年,对于买受人来说是否还应该按同地段土地使用权为70年商品房的价格来衡量时,就有点不划算。
(
5.)市政规划是否影响
有些房主出售二手房可能是已了解该房屋在5到10年左右要面临拆迁,或者房屋附近要建高层住宅,可能影响采光、价格等市政规划情况,才急于出售,作为买受人在购买时应全面了解详细情况。
(6).福利房屋是否合法
房改房、安居工程、经济适用房本身是一种福利性质的政策性住房,在转让时有一定限制,而且这些房屋在土地性质、房屋所有权范围上有一定的国家规定,买受人购买时要避免买卖合同与国家法律冲突。
(
7.)单位房屋是否侵权
一般单位的房屋有成本价的职工住房,还有标准价的职工住房,二者土地性质均为划拨,转让时应缴纳土地使用费。再者,对于标准价的住房一般单位享有部分产权,职工在转让时,单位享有优先购买权。买受人如果没有注意这些可能会和房主一起侵犯单位的合法权益。
(8)物管费用是否拖欠
有些房主在转让房屋时,其物业管理费,电费以及三气(天然气、暖气、煤气)费用长期拖欠,且已欠下数目不小的费用,买受人不知情购买了此房屋,所有费用买受人有可能要全部承担。
(9).中介公司是否违规
有些中介公司违规提供中介服务,如在二手房贷款时,为买受人提供零首付的服务,即买受人所支付的全部购房款均可从银行骗贷出来。买受人以为自己占了便宜,岂不知如果被银行发现,所有的责任有可能自己都要承担。
(
10.)合同约定是否明确
二手房的买卖合同虽然不需像商品房买卖合同那么全面,但对于一些细节问题还应约定清楚,如:合同主体、权利保证、房屋价款、交易方式、违约责任、纠纷解决、签订日期等等问题均应全面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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