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张催款函件,成了村集体与两家企业土地租赁合同纠纷的导火索。2013年,某村民委员会将一处商住用地租赁给A企业,后A企业联合B企业与村集体补签正式租赁合同。2021年起,两家企业多次拖欠租金,村集体多次催告无果后,委托崔易蓬律师团队提起诉讼。
崔易蓬律师于2003年开始执业,如今是广东登博律师事务所的主任律师。多年来,他承办了超过3000件案件,其中经济纠纷案件占比约80%,在股权争议、民间借贷、工程纠纷等领域也有丰富经验。
接受委托后,崔易蓬律师全面梳理案件事实与证据链。他调取了《租赁协议》《租赁合同》、租金支付流水、催款函件等,证实承租方长期逾期付租,截至2021年10月欠款达数百万元。依据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他主张村集体发出的《律师函》已符合合同解除条件。
针对承租方提出的“疫情导致经营困难、已补足租金故无根本违约”的抗辩,崔易蓬律师指出,欠租事实发生于疫情前,且合同解除权为形成权,一旦解除通知生效即不可逆转;承租方虽在诉讼中补缴部分款项,但不影响此前违约状态的认定;合同明确约定了解除后果,应予尊重。同时,他根据承租方后续付款情况,动态调整诉求金额。
最终,法院采纳了崔易蓬律师的核心代理意见,判决确认案涉两份租赁合同于2021年10月14日解除,承租方返还租赁土地及地上全部建筑物、附属设施,此前交纳的押金归村集体所有,承租方支付逾期交租滞纳金,驳回村集体关于双倍占用费等其他诉求。
除了这起土地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崔易蓬律师还处理过许多其他类型的案件。在共有物分割纠纷中,他接受被告丙及第三人丁的委托,代理其抗辩共有物分割诉求。通过权属与出资核查、赡养事实固定、婚姻关系与过错抗辩、程序抗辩等工作,成功大幅降低了被告需返还的补偿款金额。在土地使用权转让系列协议性质之争及诉讼时效抗辩案中,他精准定性协议性质,厘清法律关系与时效,实地调查与证据梳理,最终帮助委托人成功逆转一审判决结果。
崔易蓬律师始终秉持“执法律之剑,护客户周全”的执业理念,用专业知识和丰富经验为客户解决各种法律问题,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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