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林树昌律师是广西名虎律师事务所的律师,执业19年来,在债权债务等领域积累了丰富的经验。下面通过几个案例,展现他在处理各类纠纷时的专业能力。
在一个买卖合同纠纷案件中,2021年1月,本地建材供货企业经人介绍对接被告方人员,为其供应水电器材。双方未签订书面合同,仅通过微信沟通订货、送货事宜。供货期间,企业按要求交付多批货物,部分送货单加盖第一家公司公章、部分由其监事签字确认,交易全程由第二家公司法定代表人及第三家公司实际控制人对接,货款亦由三家公司交叉代付。
截至2024年8月,被告方仅支付8.6万元,尚欠货款5.2万余元。企业多次催款,三家公司互相甩锅、否认交易关系,三名股东以“独立法人、出资未到期”为由拒绝担责,企业维权陷入绝境,遂委托林树昌律师全程代理本案诉讼。
林树昌律师接受委托后,第一时间研判本案核心难点。交易主体混乱、关联公司人格混同隐蔽、股东零出资且期限未到、六被告集体拒不出庭。为突破困局,他重点开展了四项核心工作。
首先,梳理完整交易证据链。他固定微信聊天记录、送货单、对账记录、交叉付款凭证,还原真实交易流程,夯实债权基础。他仔细查看每一份微信聊天记录,不放过任何一个细节,确保能完整呈现交易的过程。
其次,深挖关联关系。他调取工商信息,证实三家公司人员交叉、地址混同、财务代付、联系方式统一,构成人格混同。他通过对工商信息的深入研究,找到了关键的证据,为案件的推进提供了有力支持。
再次,论证股东责任。他查明三名股东均为全额认缴、未实缴分文,且三家公司均已失信无财产,符合出资加速到期条件。他查阅大量的法律条文和相关案例,为股东责任的论证提供了充分的依据。
最后,精准列全部被告。他将三家公司及三名股东一并起诉,全面锁定责任主体。庭审过程中,六被告经法院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全部拒不到庭,法院依法缺席审理。林树昌律师围绕交易真实性、人格混同认定、股东出资责任、债务连带清偿四大核心焦点,清晰陈述事实、完整出示证据、精准适用法律,有力驳斥被告“无关交易、独立法人”的抗辩逻辑。
最终,法院完全采纳林树昌律师的全部代理意见,判决三家关联公司共同偿还货款52756.85元及利息,三名股东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全部诉讼费用由六被告承担。
另一起跨省大额买卖合同欠款纠纷中,2018年3月至9月期间,本地建材供货企业向外地一家商贸公司供应五金建材,双方长期合作、正常对账。2019年10月,经双方最终对账确认,对方商贸公司尚欠企业货款71万余元,并出具欠款确认书,承诺于2019年12月31日前一次性付清;同时约定,逾期付款需承担违约金及企业维权产生的律师费、诉讼费等全部费用;其法定代表人个人自愿为该笔债务提供连带保证担保,直至款项全部还清。
付款期限届满后,对方商贸公司拒不履约、拖延推诿,法定代表人仅零星支付2万元后便彻底失联,拒接电话、拒回信息,企业经营异常、无实际办公场所,形成典型“异地老赖”情形。企业多次自行催款无果,面临货款无法收回、资金链受压、维权成本高、异地诉讼难等多重困境,遂委托林树昌律师全程代理本案诉讼。
林树昌律师接受委托后,研判本案难点。被告为外地企业、拒不出庭应诉、存在担保时效争议、异地执行难度大。为确保胜诉及后续执行,他重点开展了四项核心工作。
一是固定完整证据链。他系统整理全部送货单、对账记录、欠款确认书、催款聊天记录、转账凭证、律师费发票等,形成闭环证据,夯实债权基础。他花费大量时间和精力,对每一份证据进行仔细整理和分析,确保证据的完整性和有效性。
二是精准设计诉讼请求。他依据合同约定主张货款、逾期违约金、律师费,明确担保责任,最大化当事人合法权益。他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制定了合理的诉讼请求,为企业争取最大的利益。
三是应对程序风险。他依法完成立案、送达、保全等全部诉讼程序,冻结被告相关财产,防止其转移资产。他熟悉诉讼程序的每一个环节,确保案件能够顺利进行。
四是预判抗辩焦点。他针对担保时效、违约金计算标准等潜在争议,提前准备法律依据与质证意见。庭审过程中,被告经法院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法院依法缺席审理。林树昌律师围绕欠款事实、违约责任、费用承担、担保责任四大核心焦点,清晰陈述事实、完整出示证据、精准适用法律,全面论证诉讼请求的合法性与合理性。
最终,法院完全采纳林树昌律师的全部代理意见,判决被告一次性支付全部货款716733元、违约金及律师费31669元,案件受理费、保全费全部由被告承担。
在机动车交通事故引发的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中,2021年2月,当事人在乡村道路正常行驶时,被对方小型轿车碰撞受伤。交警部门出具事故认定书,认定肇事方承担事故全部责任,当事人无责。肇事车辆在大型保险公司投保交强险及高额商业三者险,事故发生在保险有效期内,依法应由保险公司先行赔付。
事故造成当事人全身多处软组织挫伤、左侧腹股沟皮下血肿,伤情恢复周期长。为稳妥治疗,当事人先后两次在基层卫生院住院,累计住院181天,实际支出医疗费五万余元,保险公司仅前期垫付三万余元。治疗结束后,当事人就剩余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护理费、误工费、营养费等与保险公司协商,保险公司以“住院时间过长、过度治疗、三期虚高”为由拒赔大部分费用,双方协商无果。
保险公司提出三大强硬抗辩:其一,认为皮下血肿伤情合理住院不应超过90天,当事人未遵医嘱转院,后续费用属于扩大损失,应自行承担;其二,主张误工费、护理费标准过高,缺乏银行流水、个税记录等佐证;其三,申请对误工期、护理期、营养期进行司法鉴定,试图压低赔偿周期。当事人维权陷入困境,遂委托林树昌律师团队全程代理本案诉讼。
林树昌律师接受委托后,梳理全部诊疗材料与沟通记录,精准锁定案件突破口。保险公司的拒赔属于单方推定,缺乏法定依据与鉴定支撑。他重点做了三项核心工作。
一是完整固定两次住院病历、费用清单、医嘱单、复查记录,证明皮下血肿吸收慢、疼痛反复,长期基础治疗具有必要性,医嘱仅为“建议转院”,并非强制,不能据此认定为过度治疗。他仔细研究每一份病历和相关记录,为证明治疗的必要性提供了充分的证据。
二是收集劳动合同、单位证明、岗位说明,夯实误工费计算依据。他积极与当事人的单位沟通,获取相关证明材料,确保误工费的计算有合理的依据。
三是针对保险公司的鉴定申请,提前准备质证意见,明确指出其未申请医疗费合理性鉴定,应承担举证不能后果。庭审中,林树昌律师围绕医疗费合理性、三期鉴定效力、损失标准认定三大焦点层层递进,逐一驳斥保险公司抗辩。
最终,法院完全采纳林树昌律师的全部代理观点,判决保险公司一次性赔偿各项损失9.8万元,案件受理费主要由保险公司承担。
在林地合伙合同纠纷中,当事人与被告于2016年签订林地合伙经营协议书,约定当事人出120亩林地、被告全额投资经营林木,林木出售收益当事人分25%、被告分75%,同时明确付款节点:砍伐前付50%分成款、砍伐过半付清全款,违约则剩余林木归当事人。
协议履行后,2022年被告砍伐第一批约33亩林木,获收益21.8万元,仅支付当事人1万元;2023年再次砍伐98亩林木(含当事人个人10亩),合伙部分收益66.2万元,当事人仅从收购方领取5万元。当事人多次催讨剩余分成款,被告却以“林地存在村民纠纷、办证延误产生利息、村民阻挠被扣款项”为由拒付,双方矛盾激化,当事人委托林树昌律师代理本案维权。
林树昌律师接受委托后,发现本案核心难点有二。一是被告否认实际收益金额,主张有1万元被扣、额外支出办证费及利息2.2万元;二是被告以林地权属纠纷、当事人未处理村民矛盾为由抗辩拒付,试图完全免除付款责任。
针对上述难点,林树昌律师第一时间固定关键证据。他调取双方合伙协议、林木购销合同、转账记录,明确两批林木交易总价;梳理协议付款及分成条款,锁定被告违约事实;针对被告的抗辩理由,重点突破。被告主张的扣款、利息支出均无书面凭证,他依据“谁主张谁举证”规则,向法院提出被告应承担举证不能后果;对于林地纠纷,提交政府调解意见书,证明纠纷不影响林木砍伐及款项收取,被告拒付无法律依据。
庭审中,林树昌律师围绕收益金额认定、被告违约事实、抗辩理由不成立三大核心展开辩论,清晰还原案件事实,精准适用合伙合同相关法律规定,有力驳斥被告全部无理抗辩。
最终,法院完全采纳林树昌律师的代理意见,认定两批林木合伙收益合计88万元,当事人应分22万元,扣除已收6万元及双方认可的1000元办证费,判决被告支付当事人159000元分成款,案件受理费由被告承担。
林树昌律师凭借扎实的法律基础、丰富的诉讼经验和严谨的工作作风,为当事人解决了一个又一个难题,有效地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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