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职场上,很多人都可能遇到这样的情况:公司不按时发工资、随意调岗降薪,让员工心里憋屈又无奈。在这种情况下,员工可以选择被迫解除劳动合同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可问题来了,这个被迫解除劳动合同书该直接交给谁呢?交给错的人,可能就白忙活一场,自己的权益也没法保障。接下来就为大家详细解答这个问题。
一、可交给用人单位的人事部门
人事部门是处理员工劳动关系的职能部门,他们负责员工的入职、离职等一系列手续。把被迫解除劳动合同书交给人事部门,他们能够及时处理相关的离职流程。比如员工小李所在公司长期拖欠工资,小李决定被迫解除劳动合同,他将解除劳动合同书交给了公司人事部门。人事部门收到后,按照规定开始办理小李的离职手续,包括结算工资、开具离职证明等。在交给人事部门时,要注意以书面形式提交,可以通过邮寄或者当面递交并要求签收。邮寄的话,选择邮政特快专递,并在快递单上注明“被迫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留存好快递底单和查询记录,以证明已送达。当面递交时,让接收人在通知书上签字确认,或者准备一份送达回执让其签字。
二、交给用人单位的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是代表用人单位行使职权的负责人,将被迫解除劳动合同书交给法定代表人,也能起到通知用人单位的作用。例如小张所在公司擅自变更工作地点,小张无法接受,他将解除劳动合同书直接交给了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收到后,安排相关人员处理小张的离职事宜。不过,有时候法定代表人可能比较难直接接触到,这时可以通过挂号信或者律师函的方式寄送给法定代表人,确保其能收到。寄件时同样要在信封上注明文件内容,并且保留好寄件凭证。
三、交给用人单位指定的接收人
有些用人单位会在规章制度或者劳动合同中指定专门接收文件的人员。员工可以按照规定将被迫解除劳动合同书交给指定接收人。比如某公司在劳动合同中明确规定,员工离职相关文件需交给行政主管。员工小王因公司未依法缴纳社保而被迫解除劳动合同,他就将解除劳动合同书交给了行政主管。行政主管收到后及时反馈给公司相关部门,启动离职流程。在这种情况下,要确认指定接收人的身份和权限,避免出现接收人不处理或者无权处理的情况。
四、通过其他合理方式送达
如果以上方式都行不通,员工还可以通过电子邮件、短信等方式送达,但要确保对方能够收到并保留好相关记录。比如小赵所在公司以各种理由拒绝接收他的被迫解除劳动合同书,小赵就通过公司邮箱发送了解除通知,并在邮件中详细说明解除的原因和依据,同时保留了邮件发送记录和对方的阅读回执。
当你成功将被迫解除劳动合同书送达后,后续可能会面临用人单位不配合办理离职手续、不支付经济补偿等问题。这些问题处理起来比较复杂,稍有不慎就可能让自己的权益受损。这时候不妨到律图咨询本地律师,律图平台上的律师都具备专业的执业资质,可通过官方渠道核验。他们不会做虚假承诺,也不夸大维权效果,会根据你的具体情况,帮你理清后续流程,告诉你如何应对用人单位的不合理行为,保障你的合法权益,让你在职场维权路上少走弯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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