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几年前,当事人们公司和被告集团公司签订了《工程劳务分包协议》,承建内蒙古阿拉善盟某热电联产工程。为了施工,当事人们向第三方租赁站租了钢管、扣件等建筑设备。20XX年XX月,和集团公司施工时起了矛盾,他们强行把当事人们清退出场,还留置了当事人们租赁和自有的建筑设备。租赁站因为设备没还、租金没付,多次起诉当事人们,当事人们最终赔了861万多。当事人当时特别焦虑,觉得公司损失这么大,不知道该怎么办。当事人自己尝试和集团公司沟通,希望他们赔偿,可他们根本不搭理当事人,还说这是当事人们自己的问题。当事人当时错误地以为,只要好好跟他们商量,他们总会赔偿的,没想到他们这么不讲理。
后来实在没办法,当事人开始找律师。通过朋友推荐,当事人找到了内蒙古睿华律师事务所的彭佩荣律师。当事人上网查了一下,彭律师从2001年就开始执业了,到现在已经二十多年了。她主要办理刑事、交通赔偿、婚姻家事等案件,承办案件逾6000件,胜诉率常年保持在95%以上。面谈的时候,彭律师详细询问了案件的细节,她那认真的态度和专业的分析,让当事人觉得她特别靠谱。当事人当时就想,把案子交给她,当事人心里踏实。
彭律师接手案件后,做了很多关键的事情。首先,她系统地梳理了本案关联的多起诉讼,像2016年租赁站起诉当事人们追索租赁费案、2018年租赁站再次起诉索赔设备损失案、2016年集团公司起诉当事人们返还超付工程款案等,还有当事人们2019年向公安机关报案维权的材料。彭律师把这些材料整理得井井有条,构建起了完整的证据链条,成功证明诉讼时效因为当事人们持续主张权利而多次中断。这一步特别关键,要是诉讼时效过了,当事人们就一点机会都没有了。
其次,针对侵权责任主体的认定,彭律师做了大量的工作。她调取了公安机关对多名现场人员的询问笔录,这些笔录证实当事人们撤场后施工现场的架管等设备没被拆除,还留在工地。同时,她向法院申请调取了内蒙古某能源公司20XX年X月的46份物资出厂证明单,证明被告集团公司允许他人把案涉设备拆除并运出工地,没有履行合理保管义务,直接导致设备灭失。这些关键证据为法院认定被告集团公司的过错责任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此外,彭律师还精准论证了当事人们公司自身存在的过错。当事人们在设备被留置后没有及时采取有效措施维权,疏于管理,导致损失扩大。虽然这一抗辩让当事人们承担了主要责任,但体现了彭律师恪守诚信、客观陈述事实的专业态度,也为法院最终判决被告承担20%赔偿责任创造了条件。
当事人们一开始索赔789万余元,当事人心里想着,能赔个一两百万就不错了。没想到,彭律师通过她的专业能力和不懈努力,最终让法院判决被告某集团公司向当事人们赔偿损失XXX.65元。这个结果超出了当事人的预期,真的特别庆幸找了彭律师。要是没有她,当事人们公司的损失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挽回。彭律师用她的专业和负责,为当事人们公司争取到了应有的赔偿,也让当事人对法律有了更多的信心。以后要是再遇到法律问题,当事人肯定还会找彭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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