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到的工伤待遇补偿不合理可以申请仲裁吗?

最新修订 | 2024-0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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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收到的工伤待遇补偿不合理可以申请仲裁的。进行工伤认定需要的材料有:《工伤认定申请书》;指定医院或医疗机构初次治疗工伤的诊断书和职业病诊断证明;企业的工伤报告,属于统计范围的因工伤亡事故,提交安全监察部门的结案批复;工伤职工的身份证明及与企业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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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收到的工伤待遇补偿不合理可以申请仲裁吗?

收到的工伤待遇补偿不合理可以申请仲裁的。进行工伤认定需要的材料有:《工伤认定申请书》;指定医院或医疗机构初次治疗工伤的诊断书和职业病诊断证明;企业的工伤报告,属于统计范围的因工伤亡事故,提交安全监察部门的结案批复;工伤职工的身份证明及与企业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

二、赔偿的项目

工伤索赔的赔偿项目有以下几种情况:

1、造成一般伤害(未达到残疾)的赔偿

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的工资、交通食宿费。

2、造成伤残的赔偿

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的工资、交通食宿费、辅助器具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3、造成死亡的赔偿

丧葬补助金、一次性伤亡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

4、职工下落不明的情况

职工外出或抢险救灾中下落不明的赔偿项目,要分不同情况而定。职工没有被宣告死亡的,其直系亲属可以获得的赔偿项目有:供养亲属抚恤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的50%(生活有困难的);职工被宣告死亡的,其直系亲属可以获得的赔偿项目有:丧葬费、供养亲属抚恤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三、相关法律依据

第一条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六条第一款的授权,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非法用工单位伤亡人员,是指无营业执照或者未经依法登记、备案的单位以及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或者撤销登记、备案的单位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或者用人单位使用童工造成的伤残、死亡童工。

前款所列单位必须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向伤残职工或者死亡职工的近亲属、伤残童工或者死亡童工的近亲属给予一次性赔偿。

第三条 一次性赔偿包括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或童工在治疗期间的费用和一次性赔偿金。一次性赔偿金数额应当在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或童工死亡或者经劳动能力鉴定后确定。

劳动能力鉴定按照属地原则由单位所在地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办理。劳动能力鉴定费用由伤亡职工或童工所在单位支付。

第四条 职工或童工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在劳动能力鉴定之前进行治疗期间的生活费按照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确定,医疗费、护理费、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以及所需的交通费等费用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标准和范围确定,并全部由伤残职工或童工所在单位支付。

员工在工作期间内受伤认定为工伤的,是可以向用人单位要求工伤待遇的赔偿的,但是如果伤者对于这部分的赔偿不满意或者是没有按照约定进行赔偿的,可以先向用人单位提出相应的要求,如果不执行的,可以进一步向劳动局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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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这个期限,从受伤职工的劳动能力鉴定报告出来后算起;
【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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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四条 职工与用人单位发生工伤待遇方面的争议,按照处理劳动争议的有关规定处理。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十七条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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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叔叔在一家工厂遭遇了一次工伤,他现在很吃亏,所以我想知道,工伤待遇仲裁裁定一般是怎么规定的啊?
[律师回复] 工伤索赔在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金额的情形下,劳动仲裁裁决应当为终局裁决。八级伤残的赔偿金额肯定超过上述金额,应当不是终局裁决。
工伤八级伤残赔偿项目:医疗费用、停工留薪期工资、住院期间护理费和伙食补助费(住院)、劳动能力鉴定费用、一次性伤残补助金(11个月本人工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法律依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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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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