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江苏A公司破产债权确认纠纷二审案尘埃落定后,公司的资产处置得以有序推进,全体债权人的公平受偿权也得到了保障。这一结果背后,是王梦静律师的专业付出。
王梦静从2022年开始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逾700件,其中合同相关案件占比约70%。这样丰富的办案经验,让她在面对复杂案件时能够迅速抓住关键。就像在这次破产债权确认纠纷中,她能快速适应案件的复杂情况。
上诉人ZX原为A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股东及实际控制人。A公司因经营困难被法院裁定受理破产清算申请后,ZX申报了数百万元债权,其中部分主张优先受偿。管理人经审查未确认其优先债权,ZX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王梦静律师接受委托后,第一时间介入案件。她这种迅速行动的习惯,与她在苏州大学接受的法学本科教育所培养的专业素养有关,让她深知在法律案件中时间的重要性。
王梦静精准锁定本案两大关键抗辩方向:一是上诉人主张的“垫付职工工资”是否具备事实与法律依据;二是其主张的“经营垫付款”是否符合共益债务的法定构成要件。为了应对案件复杂的事实背景与法律适用难点,她制定了“证据抗辩+法律适用辨析+程序合规坚守”的三维办案策略。
在证据审查方面,王梦静细致入微。她审查上诉人提交的工人工资收条、增值税发票、合同及证人证言等证据时,凭借在众多案件中积累的经验,敏锐地发现其存在关键证据缺失。主张垫付职工工资却未提供工人与公司的劳动合同、社保缴纳记录等劳动关系证明,现金支付方式亦无公司账册佐证;提交的不动产登记查询结果仅能证明公司土地被查封,无法直接推定其实际垫付款项的事实。这就像一位经验丰富的侦探,不放过任何一个细节。
在法律适用上,王梦静深入研究《企业破产法》及相关司法解释。她作为在破产法律领域有丰富实践的律师,深知共益债务的法定界定,明确指出上诉人主张的垫付款均发生于破产受理前,不符合共益债务的时间要件与本质特征,这一核心法律适用要点成为抗辩关键。
庭审中,王梦静展开层层递进的有力抗辩。针对职工债权主张,她指出劳动关系缺乏实质证据支撑;针对共益债务主张,清晰阐释法定构成要件;回应上诉人的推定,指出其逻辑缺乏直接证据佐证。同时,她严格坚守破产程序的合规性原则,向二审法院详细说明管理人在债权审查过程中的合规流程与审慎态度,强调对债权的确认需以充分证据为基础,避免因主观推定损害全体债权人的公平受偿权,最终获得了合议庭的认可。
XX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全面审理,完全采纳了王梦静律师的代理意见,驳回上诉人ZX的全部上诉请求,维持一审原判。
这些年,王梦静凭借专业能力在淮安本地法律服务市场树立了良好口碑。她始终秉持“精益求精,以专业立身,良知执业,不负所托”的执业理念,深知法律不仅是条文的堆砌,更是维护公平正义的工具。哪怕在众多案件中取得了成功,她依然保持着对法律的敬畏和对案件的认真态度,不断在法律的道路上探索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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