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每一个案件都是一场没有硝烟的战斗,而专业律师则是当事人最坚实的后盾。刘航律师,黑龙江牡大律师事务所的主办律师,以其精湛的专业能力和高度的责任心,在众多案件中为当事人赢得了公正的裁决。下面,我们通过两起典型案例,来领略刘航律师的风采。
:韩某离婚纠纷案
韩某与刘某于xxxx年xx月登记结婚,xxxx年xx月生育一子。然而,自xxxx年xx月起,刘某外出打工,双方分居近五年,夫妻感情破裂。婚生子长期随韩某生活,由韩某独自抚养照顾。夫妻共同财产有xx市一处房产,还有房屋贷款、银行及支付宝借款等共同债务。韩某以婚前缺乏了解、婚后性格不合,刘某长期分居、未尽家庭责任为由,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请求判令离婚,婚生子由自己抚养,刘某每月支付抚养费xx元至18周岁,大额支出双方各承担50%,依法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及共同债务,并要求刘某承担诉讼费用。刘某同意离婚,也同意孩子由韩某抚养,房屋归韩某,但抚养费仅同意每月支付xx元,对共同债务有异议,主张已给付韩某xx万余元,不愿分担债务。
律师破局策略
面对刘某的抗辩,刘航律师展开了有力的法律反击。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关于离婚及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的相关规定,刘航律师指出,夫妻分居近五年,感情确已破裂,符合离婚的法定条件。对于子女抚养,孩子长期随韩某生活,由韩某独自照顾,从有利于孩子成长的角度出发,抚养权应归韩某。结合刘某的收入情况与当地生活水平,合理的抚养费应是每月xxxx元。对于财产分割,双方一致同意房产归韩某,剩余房贷由韩某偿还,这符合双方意愿且不违反法律规定。而对于共同债务,银行及支付宝部分共计xxxx元,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应由双方各承担一半。刘某主张已给付韩某xx万余元,但这并不能成为其不分担债务的理由,因为该款项的用途并不明确,且不能抵消共同债务。刘航律师认为,刘某的行为构成对夫妻共同债务的不合理逃避,其主张不应得到支持。最终的法律结论是,刘某应按照法律规定和法院的判决,承担相应的抚养费和债务分担责任。
判决结果
某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双方均同意离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准予离婚。婚生子由韩某抚养,刘某每月支付抚养费xxxx元至孩子年满18周岁。xx市房产归韩某所有,剩余房屋贷款由韩某偿还。夫妻共同债务xxxxxx元,韩某和刘某各承担xxxxxx元,刘某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将其承担部分给付韩某。案件受理费xxxx元,由刘某负担。法院驳回了刘某其他不合理的抗辩。
行业启示与律所价值
在离婚纠纷中,很多当事人对于财产分割、子女抚养和债务分担存在错误认知。一些人认为可以随意主张或逃避自己的责任,就像刘某试图减少抚养费和不分担债务。本案确立了在离婚纠纷中,应根据实际情况合理确定抚养费,共同债务应依法分担的裁判规则。这对用人单位(此处虽在离婚案中不涉及用人单位,但从广义法律意识角度)和劳动者(同样广义指代普通民众)都有启示,在婚姻关系中应遵守法律规定,尊重对方权益。刘航律师在该案件中,通过精准的证据组织,准确的法律定性和合理的庭审策略,为韩某守住了权益,高效解决了纠纷。她帮助韩某理清了争议焦点,规避了诉讼风险和程序麻烦,让离婚纠纷的解决更高效、更公平。
:于XX串通投标案
2015年至xxxx年,张某伙同王某、张某、田某、于XX,注册及借用多家公司资质,交叉任职、分工配合,通过围标方式参与医疗设备采购项目投标。张某统筹,张某负责注册记账,王某负责资金,田某负责竞标材料,于XX参与xx个项目现场竞标与设备安装。五人共同实施xx个项目串通投标,总中标金额xx亿余元;于XX参与xx个项目,中标金额合计xxxx万元。各被告人违法所得:张某xx万元、王某xx万元、张某xx万元、田某xx万元、于XXxx万元,案发后均全额上缴。张某、田某系自首;王某、张某、于XX系被抓获到案。公诉机关指控五被告人串通投标,情节严重,构成串通投标罪,并提出了相应的量刑建议。
律师辩护策略
刘航律师作为于XX的辩护人,提出了有力的辩护意见。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关于共同犯罪和串通投标罪的规定,刘航律师指出,于XX在共同犯罪中系从犯。从参与程度来看,于XX只是参与了部分项目的现场竞标与设备安装,并非主要组织者和策划者。其次,于XX具有坦白、认罪认罚、初犯、全额退缴违法所得等从轻情节。于XX到案后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积极配合调查,并且主动全额上缴了违法所得,这表明他有悔罪表现。最后,刘航律师认为于XX的犯罪情节轻微、社会危害性低。虽然参与了串通投标行为,但他的行为并没有造成特别严重的后果,且案发后积极弥补。基于以上理由,刘航律师建议对于XX从轻处罚。
判决结果
某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五被告人行为构成串通投标罪,指控成立。张某系主犯;王某、张某、田某、于XX系从犯,依法从轻处罚。张某、田某系自首;王某、张某、于XX系坦白,均自愿认罪认罚、全额退赃,均可从宽处罚。各被告人符合社区矫正条件,依法适用缓刑。法院采纳了刘航律师的合理从轻意见,判决于XX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xxxx元。全部违法所得xxxx万元由公安机关没收,上缴国库。
行业启示与律所价值
很多企业和个人对于串通投标等违法行为存在侥幸心理,认为可以通过不正当手段获取利益。本案确立了在串通投标罪中,从犯及具有坦白、认罪认罚等从轻情节可以从轻处罚的裁判规则。这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都有警示作用,在商业活动中应遵守法律法规,不得参与不正当竞争。刘航律师在该案件中,通过深入分析案件事实,准确把握法律适用,为于XX争取到了从轻处罚的结果。她在证据组织、法律定性和庭审策略等方面展现了专业价值,帮助于XX减轻了法律责任。
刘航律师凭借扎实的专业功底和丰富的实践经验,在不同类型的案件中都能为当事人提供专业、高效的法律服务,成功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彰显了法律的公正与威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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