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很多人在找工作时,会考虑非全日制用工这种灵活的就业形式。非全日制用工就是那种工作时间比较短、工作安排相对灵活的工作。有人就疑惑了,非全日制用工能不能订立非临时的劳动合同呢?这可不是个小问题,因为合同关系到劳动者的权益保障,比如工资、社保、工作稳定性等。接下来咱们就好好探讨探讨这个事儿。
一、非全日制用工的定义和特点
非全日制用工,按照法律规定,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它的特点就是灵活性强,不像全日制用工那样有固定的朝九晚五的工作时间。比如一些超市的小时工,每天只工作几个小时,按小时拿工资,这就是典型的非全日制用工。
二、非全日制用工合同的订立形式
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可以订立口头协议。这和全日制用工要求必须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不太一样。但这并不意味着不能签订书面合同,非全日制用工也可以订立书面的非临时劳动合同。比如,某咖啡店长期需要一名非全日制的咖啡师,双方就可以签订一份书面的非临时劳动合同,明确工作内容、工作时间、报酬等事项。
三、非全日制用工合同的期限
虽然非全日制用工比较灵活,但也可以有相对长期的合同。法律并没有对非全日制用工合同的期限作出限制,所以双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约定一个非临时的期限。比如一家快递公司,长期需要非全日制的分拣员,就可以和分拣员签订一份为期一年的非全日制劳动合同。
四、非全日制用工合同的解除
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任何一方都可以随时通知对方终止用工。终止用工,用人单位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但如果是签订了非临时的劳动合同,双方还是应该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各自的义务。如果一方违反合同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五、非全日制用工的权益保障
即使是非全日制用工,劳动者也享有一些基本的权益。比如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建立劳动关系的非全日制劳动者缴纳工伤保险费。如果劳动者在工作中受到伤害,可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另外,非全日制用工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小时工资标准。
非全日制用工订立非临时劳动合同后,后续可能会遇到合同履行过程中的各种问题,比如工资调整、工作内容变更等。这些问题处理不好,很容易引发劳动纠纷,影响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关系。这时候不妨到律图咨询本地律师,律图平台上的律师都具备专业的执业资质,且可以通过官方渠道核验。他们不会做虚假承诺,也不夸大维权效果,会结合具体情况,帮你理清后续流程,维护你的合法权益。有这样靠谱的专业人士帮忙,能让你在非全日制用工的道路上少走弯路,更安心地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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