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到期提前提醒公式是怎么样的?

最新修订 | 2024-0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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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丽萍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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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合同期满自然终止的,用人单位不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但《劳动合同法》实施后,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合同期满后,劳动者离职了,因补偿金问题发生争议,但是双方都没有有力证据来证明是什么原因导致的合同未能续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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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合同到期提前提醒公式

1、《劳动合同法》出台前,劳动合同因合同期满自然终止的,用人单位不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但《劳动合同法》实施后,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期满导致劳动合同终止的,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2、可能存在的情形:

a 在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的前提下,用人单位愿意与劳动者续签,但是劳动者不愿意;

b 在用人单位降低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的前提下,用人单位愿意与劳动者续签,但是劳动者不愿意;

c 用人单位不愿意续签。那么a情形下,用人单位不支付经济补偿,bc情形下,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

3、合同期满后,劳动者离职了,因补偿金问题发生争议,但是双方都没有有力证据来证明是什么原因导致的合同未能续签。

怎么处理呢?司法实践中,应由用人单位对此负举证责任。另外,根据北京市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合同期满前30日,通知劳动者是否续签劳动合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合同到期就是双方在签订合同的时候,约定的合同期限期限届满了之后,双方的权利义务就在那一刻开始没有了法律的效力,合同到期,单位也不用在另外的支付给员工额外的通知金,因为是根据约定到期的。但是如果用人单位有出现提前解除合同的,劳动者可以要求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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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到期天数提醒公式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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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事务
变黑户之前会有提醒么,提前多少天提醒
[律师回复] 欠钱被起诉不一定会变黑户。法院审判阶段对审判的结果是未知的,因此在未作出明确的生效判决前是不会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的,即常说的“黑户”。如果被起诉后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法院会对其强制执行,仍未还款则会被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具体限制措施如下:
一、出行受限制,坐高铁,飞机,动车、轮船只能选择二等以下座位 。
二、不能购买私家车或房产。
三、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的行为都是被法院严令限制的。
四、限制了他们的子女就读高收费的私立学校。
五、限制申请贷款和信用卡
六、对被执行人在全国任何一家银行的账户、银行卡、存款及其他金融资产,法院可直接通过网络方式采取查询、冻结、扣划等执行措施。
七、不能申请担任任何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1)《公安部关于严禁公安机关插手经济纠纷违法抓人的通知》(1992年4月25日)中对公安不能插手合同、债务等经济纠纷案件有详细规定
(2)《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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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到期提醒计算公式是怎样的
如果是日期到结束时间,即合同到期,则公式为IF(value(D2-today)=0,到期,不到期)。不到期可改为value(D2-today),表示还剩下多少天,这样的话就可以继续设定条件格式,如1-5天怎么显示,6-10天怎么显示等,这样的话在到期前可以有多次的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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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事务
朋友要在外面租房子住,我就想提醒她一下,可是我又什么都不知道,租房合同提醒时,应该提醒哪些东西?
[律师回复]
1、要求房东出具房产证原件以及房东本人身份证,各复印一份,经核实无假后方可签约。签“租凭合同”时要写明租房期限,租房具体地址,要求所填具体地址与房产证上保持一致。
2、在合同中写清楚室内包含设施,包括房内家具家电等,如需装修也应在合同中注明,避免以后退租时引起不必要的纠纷。明确写出水电费、宽带网费、物业费、有线电线闭路费等由哪方支付。
3、在写明房屋租金条款后注上“乙方在租用期间,甲方不得再收取以任何名义为由的任何附加费用”。另需注意的是,如房东委托他亲戚或是朋友帮忙代理租房事宜的,可以的话,签合同时需要房东亲自来签,若不然,要他的亲戚或是朋友出具一份“授权委托书”,里面具体写明委托人和代理人姓名、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等,还要写上“本人特委托上列代理人替本人办理相关租房事宜、签署有关文件”。
4、若出租人并非房东,签租赁合同必须注意,签订的租赁合同必须房东认可,租赁期限不能超过原租赁合同。如有附加条件如安全、环境因素等,与房东商议后,争取写入合同附加条件中,必须注意的是,订金最好在签好合同并写上附加条件之后再支付。
这些就是租房合同提醒时应关注的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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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人 工作提醒:昨天建群再次提醒今天上班 的人员,做好迎检,会检查提问:住院患者预防坠床跌倒集束化护理,PPT的内容,今天我们检查发现大家对内容还很不熟悉,以下人员扣一天补休:大家引以为戒,通知要理解,要执行,如有对我们发的通知有不明白的,可以单独来问我。领导可以扣补休吗?有法律法规依据吗?
[律师回复] 在租房合同提醒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一、租房前应当了解的情况:
(
1)出租人是否有权出租住房,要看其产权证,验看出租人的身份证是否与产权证一致。
(
2)该住房是否有合法的出租文件,即《房屋租赁许可证》。
(
3)查看房屋的实际使用条件与状况。
(
4)红线界定范围的平面图(双方加盖公章)
二、哪些房屋不能出租根据《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下列房屋不能出租:(
1)未依法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
2)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
3)共有房屋未取得共有人同意的(
4)权属有争议的
(
5)属于违法行为的
(
6)不符合安全标准的
(
7)房屋已抵押,未经抵押权人同意的
8)不符合公安、环保、卫生等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的
(
9)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出租的其他情形。
三、承租人是否能改变房屋用途承租人需改变合同约定的用途的,应当事先征得出租人同意。“住宅不得改变使用性质。因特殊情况需要改变使用性质的,应当符合城市规划要求,其业主应当征得相邻业主、使用人和业主委员会的书面的同意,并报区、县房地产管理部门审批。物业管理区域内按照规划建设的公共建筑和公共设施,不得改变使用性质”。承租人使用房屋所发生的水、电、煤、气、通信等费用,由承租人承担但租赁合同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物业管理费用,由房屋所有权人承担,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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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合同到期天数提醒公式的依据是什么
《劳动法》第20条规定,劳动合同的期限分为有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以上,当事人双方同意续延劳动合同的,如果劳动者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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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到期自动提醒吗?
劳动合同到期通常不会自动提醒,但是通常情况之下,如果双方当事人都同意续签劳动合同的话,那么可以继续的签订劳动合同,然后就是履行相关的劳动义务就可以了。如果双方当事人都不愿意的话,也是可以解除劳动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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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事务
您好,贷款本金早已还清,而利息没有,近十年来银行都没用任何形式的提醒,请问,银行是否有提醒用户还款的责任
[律师回复] 十年前银行贷款没有能力还,现在想还,利息会按照逾期贷款的方式来计算。
但是,十年前银行贷款,银行早就作坏账处理了,可以与银行协商,让银行做利息让步,或者找人先购买银行坏账的债权(应该在本金的基础上打折的),然后银行贷款就彻底消掉了。
1、只要欠了钱,银行都有可能会起诉,这由银行自行决定;
2、如果欠款的金额达到一万以上且经发卡银行两次催收后超过3个月仍不归还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的“恶意透支”,涉嫌信用卡诈骗罪;
3、恶意透支数额较大,在公安机关立案前已偿还全部透支款息,情节显著轻微的,可以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
4、法律依据:《刑法》
第一百九十六条 【信用卡诈骗罪、盗窃罪】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恶意透支的。
  前款所称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 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两次催收后超过3个月仍不归还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恶意透支”。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第二款规定的“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一)明知没有还款能力而大量透支,无法归还的;
  (二)肆意挥霍透支的资金,无法归还的;
  (三)透支后逃匿、改变联系方式,逃避银行催收的;
  (四)抽逃、转移资金,隐匿财产,逃避还款的;
(五)使用透支的资金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
(六)其他非法占有资金,拒不归还的行为。
  恶意透支,数额在1万元以上不满10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在10万元以上不满100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巨大”;数额在100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特别巨大”。
  恶意透支的数额,是指在第一款规定的条件下持卡人拒不归还的数额或者尚未归还的数额。不包括复利、滞纳金、手续费等发卡银行收取的费用。
  恶意透支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但在公安机关立案后人民法院判决宣告前已偿还全部透支款息的,可以从轻处罚,情节轻微的,可以免除处罚。恶意透支数额较大,在公安机关立案前已偿还全部透支款息,情节显著轻微的,可以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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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到期提醒续签是必须的吗?
从法律的角度来说的话,员工可以在合同终止的当天提出,但从情理的角度来说的话员工应该提前三十日以书面的形式通知公司,来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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