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开店做生意的过程中,店员的招聘和管理是很重要的环节。不少老板在店员试用期满后会选择继续录用,但在计算试用期工资这件事上却犯了难。有的老板可能觉得按照之前约定的试用期工资标准来算就行,可店员也许会认为应该有相应的调整。还有的情况是,双方在入职时对试用期工资的计算方式没有明确说明,试用期满后就容易产生纠纷。那么,店员试用期满后继续录用,到底该如何计算试用期工资呢?下面咱们就来详细说说。
一、明确试用期工资的法定标准
根据法律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比如,某店铺与店员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月工资为5000元,那么试用期工资就不能低于5000元的百分之八十,也就是4000元。同时,如果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是2000元,试用期工资也不能低于这个数。所以,在计算试用期工资时,要先看看是否满足这两个条件。
二、依据合同约定计算工资
如果在店员入职时,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中明确约定了试用期工资的计算方式,那么就按照合同来执行。比如合同中写明试用期工资是正式工资的70%,正式工资为6000元,那么试用期工资就是4200元。要是合同没有约定试用期工资的具体数额,但约定了计算方式,比如按照工作天数计算,每天150元,那么就根据店员实际工作的天数来计算试用期工资。
三、无约定时的工资计算方法
要是劳动合同对试用期工资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那就按照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执行。如果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的,就实行同工同酬。举个例子,店铺里和该店员相同岗位的其他正式员工月工资是5500元,那么在计算试用期工资时,就可以参考这个标准,按照不低于80%的比例来计算,也就是不低于4400元。
四、特殊情况的工资计算
有些情况下,店员在试用期内可能会因为请假、迟到等原因导致工作时间不足。这时计算试用期工资,就要根据实际出勤天数来计算。比如,试用期一个月按30天算,店员请了5天假,实际工作25天,合同约定试用期月工资为4000元,那么他的试用期工资就是4000÷30×25≈3333.33元。
店员试用期满后继续录用,后续可能还会遇到工资调整、奖金发放、社保缴纳等一系列问题。这些问题处理不好,很容易引发新的矛盾和纠纷。要是你在这些方面有疑惑,不知道该怎么处理,不妨到律图咨询专业律师。律图平台上的律师都有合法的执业资质,能通过官方渠道核验,他们不会做虚假承诺,也不夸大维权效果。会根据你的具体情况,为你提供专业的法律建议,帮你妥善处理后续的问题,让你在员工管理上少走弯路,更好地保障自身和员工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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