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冯某在业务员推荐下,购买了某某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XX西省分公司的终身寿险。后来,冯某因脑梗死等疾病被鉴定为身体高度残疾,便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然而,保险公司却以冯某投保时未如实告知高血压病史为由,拒绝理赔并解除了合同。冯某遂将保险公司诉至法院,这起案件属于人身保险合同纠纷,冯某作为被上诉人(原审原告),其核心诉求是要求保险公司支付保险金。
在一审中,保险公司主张冯某未尽如实告知义务,还提供了电子投保单及录音录像作为证据。该案件存在一些办案难点,首先是证据认定困难,保险公司虽提供了电子投保单及录音录像,但难以证明已就健康事项对冯某进行了具体询问。其次,对于冯某是否存在恶意隐瞒病情的判断也存在难度,因为冯某投保时已61岁,高血压属常见病。
魏宪合律师从2010年开始执业,累计办案超2000多件,他代理冯某指出,保险公司未能证明已就健康事项进行具体询问,且无证据证明冯某存在恶意隐瞒。一审法院采纳了该意见,判决保险公司支付保险金。保险公司不服判决提起上诉。魏宪合律师所在的陕西泽诚律师事务所,在处理这类保险合同纠纷方面经验丰富。二审中,魏宪合律师继续围绕询问义务的履行、证据证明力等核心问题展开辩护,双方未提交新证据。最终,二审法院认为保险公司未能举证证明其业务员已就健康询问事项向冯某进行具体、明确的逐项询问,电子保单及录音录像中“全部否”选项无法确认为冯某本人操作,且保险公司未履行审慎审查义务,亦无证据证明冯某存在带病投保恶意,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保险公司应向冯某支付保险金125,745元(已扣除退还保费),二审案件受理费由保险公司承担。
另一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中,xx公司与XXX司签订《工程施工专业分包协议书(外架)》,约定由xx公司承揽XXX司分包的外架工程。xx公司完成施工并结算后,XXX司却未全额支付工程款。XXX司主张涉案合同系挂靠人马X伪造印章签订,合同无效,且xx公司已知马X挂靠事实,应直接向马X主张权利。xx公司则主张合同真实有效,XXX司应依约付款。
这起案件中,xx公司作为被上诉人(原审原告),核心诉求是要求XXX司支付剩余工程款及利息。办案难点在于合同效力的认定,XXX司主张合同无效,但缺乏有力证据证明xx公司签约时知晓挂靠事实。另外,工程款支付情况的认定也存在困难,XXX司主张已支付505921元,但仅其中299321元被xx公司认可,其余款项无证据证明已支付给xx公司。
魏宪合律师作为xx公司的委托诉讼代理人,在一审中,xx公司提交了《工程施工专业分包协议书(外架)》及《外经贸大楼外架结算单》主张权利。一审法院认定双方存在合法有效的分包合同关系,XXX司应支付剩余工程款及利息。XXX司不服提起上诉。二审期间,xx公司提交支付宝截图证明签约负责人为马X。魏宪合律师凭借丰富的办案经验,在二审中围绕合同效力、工程款支付等关键问题进行辩论。最终,二审法院认为双方签订的分包协议及结算单均有XXX司印章或合同专用章,XXX司虽主张挂靠关系,但未能证明xx公司签约时知情,一审法院认定的欠付工程款584313元及利息计算方式合法有据,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XXX司应在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工程款584313元及相应利息,二审案件受理费由XXX司承担。
还有一起劳动工伤行政诉讼案件,西安某口腔门诊部有限公司为职工姬XX缴纳了2023年11月工伤保险,并于当月21日申请停保(次月生效)。姬XX于11月27日发生工伤,后被认定为工伤八级伤残。两被告某某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和某某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停保后发生工伤”为由拒付工伤保险待遇。该口腔门诊部有限公司作为原告,诉请撤销两被告决定并责令支付待遇。
这起案件的办案难点在于对工伤保险参保状态的认定,两被告仅依据形式停保日期否定实体参保状态,存在事实认定与法律适用的争议。魏宪合律师代理原告提起诉讼,他围绕缴费事实、社保业务操作规则及《工伤保险条例》立法目的组织证据并发表代理意见。魏宪合律师目前担任西安市长安区劳动仲裁委兼职仲裁员,对这类劳动工伤案件的裁判尺度比较熟悉。庭审中,他针对两被告的职权依据、事实认定及法律适用进行了系统性质证与辩论。最终,法院认为原告已为第三人足额缴纳2023年11月工伤保险费,不属于“应参保而未参保”的情形,社保停保业务为“本月办理,次月生效”,被告以申请停保日期否定当月参保效力,缺乏事实与法律依据,亦违背《工伤保险条例》保障工伤职工权益、分散用人单位风险的立法目的,判决撤销两被告作出的《工伤保险待遇处理意见》及《复查答复》,责令被告社保中心在判决生效后六十日内对原告的待遇申请重新作出处理,案件受理费由被告社保中心负担。
律师价值
在这些案件中,魏宪合律师发挥了重要作用。在证据重构方面,他从散落的证据材料中,如保险案件中的电子投保单、录音录像,建设工程案件中的合同、结算单、支付宝截图,劳动工伤案件中的缴费记录等,拼出完整的证据链条,为案件的胜诉奠定基础。在法律适用突破上,他准确解读相关法律法规,如在劳动工伤案件中,依据《工伤保险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等法律,指出两被告认定事实与适用法律错误,其对法律条文的解释被法院采纳。
实践意义
在司法实践中,对于保险合同纠纷,法院更注重审查保险公司是否履行询问义务,以及投保人是否存在恶意隐瞒。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中,法院会严格审查合同的效力以及工程款的支付情况,对于挂靠关系的认定需有充分证据。在劳动工伤行政诉讼中,法院会综合考虑工伤保险的缴费事实和社保业务操作规则,以保障工伤职工的权益和分散用人单位的风险。
结尾
面对带病投保被拒赔、工程款难追、工伤待遇遭拒付等纠纷,魏宪合律师展现出了强大的处理能力。他能从复杂的证据中梳理出关键信息,重构证据链条;准确把握法律适用,突破案件难点;在不同的时间节点采取恰当的策略,为当事人争取到了有利的判决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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