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合同纠纷的司法领域中,各类案件错综复杂。其中,超龄人员用工争议的案件在现实中时有发生。2024年12月,死者何XX入职某清洁服务公司从事保洁工作,后来因保洁外包合同到期,某物业公司拟接收部分保洁人员。然而,不幸的是,2025年1月1日,何XX在工作中意外身亡。之后,其家属向人社局申请工伤认定,随后因劳动关系争议将某物业公司诉至法院,作为原告,他们的核心诉求是请求确认何XX与某物业公司存在劳动关系。
对于某物业公司而言,此案面临着诸多高风险。若劳动关系被确认,公司可能要承担巨额的工亡赔偿责任。这是一起典型的确认劳动关系纠纷。并且,该案件存在一些办案难点。首先,对于是否存在劳动关系,通常没有直接明确的证据,证据较为分散。其次,在法律适用方面,目前对于超龄人员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关系界定存在一定争议,法律规定不够清晰。再者,社会舆论可能倾向于保护死者家属,给案件处理带来压力。最后,家属情绪激动,可能会采取一些过激行为影响案件处理。
北京盈科(乌鲁木齐)律师事务所的吴静律师从2015年开始执业,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逾200件,深耕于婚姻家事领域,成功办理相关案件50余件,在公司业务等细分类型上亦有丰富实践经验,此次受某物业公司委托代理应诉。吴静律师接手案件后,围绕主体资格、用工关系、法律规定等关键点展开破局行动。她通过调查何XX的出生信息,查明何XX出生于1964年12月,至2025年1月事发时已年满60周岁,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不具备建立劳动关系的法定主体条件。同时,律师收集了双方处于面试、体检阶段的相关证据,证明双方未建立实际用工关系,不满足事实劳动关系认定要件。此外,还找到了何XX此前系某清洁服务公司员工,外包合同交接期间尚未完成入职手续,与物业公司未形成管理与被管理关系的证据。并且,在法庭上,律师完整引用劳动法律及司法解释,指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合同终止,不再成立劳动关系。
法院最终完全采纳了吴静律师的代理意见,认定何XX事发时已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不具备建立劳动关系的主体资格,原告主张劳动关系缺乏法律依据,判决驳回原告全部诉讼请求。至此,吴静律师为物业公司避免了巨额工亡赔偿风险,实现全面胜诉。
还有一起大额玉石买卖欠款案件也十分典型。委托人赵XX长期从事玉石批发业务,被告马某某多次从原告处采购和田玉(碧玉)进行网络销售,虽然双方有交易,但相关证据较为零散。就比如没有完整统一的合同对每笔交易进行详细规范,只有欠条、微信聊天记录、供货记录等碎片化的证据。这些证据还分散在不同时段和载体中,加大了梳理难度。最终被告马某某累计拖欠货款近120万元,经多次催要拒不支付。为维护合法债权,委托人委托吴静律师代理诉讼,作为原告,其核心诉求是要求支付货款及资金占用损失,并承担诉讼费、保全费。
此案同样面临不少办案难点。一是证据零散,难以形成完整证据链来证明欠款金额和实际交易情况。二是被告催款难度大,可能存在恶意拖欠的情况,甚至可能转移财产逃避债务。三是玉石价格因品质、市场因素波动大,准确界定货款价值困难。
吴静律师有着丰富的代理经验,曾担任过多家银行、央企和各类中小企业的法律顾问,帮助处理各类复杂法律事务。她接手案件后,全面梳理欠条、聊天记录、供货明细等证据,将零散交易整理成完整证据链,清晰锁定欠款金额与违约事实。在诉讼过程中,律师还提出买卖合同关系真实有效,被告应依法支付全部货款,资金占用损失按照LPR主张合法有据。并且推动高效调解,在保障全额债权前提下,促成快速结案,避免长期诉讼。
最终,在法院主持调解下,双方达成一致协议。被告于2026年9月30日前一次性支付原告货款及逾期付款损失28000元;如未按期足额支付,原告可就全部剩余款项及年利率3%的逾期损失申请强制执行;案件受理费全部由被告承担。
另外还有一起劳动争议高额索赔案。原告王X以拖欠工资、扣发工资、加班、未缴社保等为由,将某科技公司诉至法院,主张拖欠工资、扣发工资、加班费、经济补偿金等共计126831.5元。某科技公司委托吴静律师应诉,吴静律师目前担任乌鲁木齐仲裁委员会的仲裁员,这使她对这类劳动争议案件的裁判尺度比较熟悉。
该案件是典型劳动争议高额索赔案,存在不少办案难点。原告混淆概念,将值班等同于加班、将主动离职主张为被迫离职,增加了案件事实认定难度。同时,原告主张的各项费用金额虚高,需要准确核算合理的金额。并且,相关证据需要收集和整理,以证明公司的主张。
吴静律师针对各项不合理诉求逐项抗辩。对于工资,认可应发未发部分工资,但主张按平均工资依法核算。对于加班费,通过收集工作内容、制度公示、原告签字确认等证据,证明原告周六为值班,并非加班,不应支付加班费。对于经济补偿金,以辞职报告为关键证据,证明原告系个人原因主动辞职,不属于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法定情形。对于扣发工资,指出部分扣款无依据,请求法院依法支持合理部分,驳回高额虚高主张。
法院完全采纳了吴静律师的核心抗辩意见,判决公司支付原告2024年1月工资4000元,2024年2月1日至3月18日工资10790.69元,驳回加班费53849.5元的诉讼请求,驳回经济补偿金40053元的诉讼请求,驳回其余全部高额诉求。
律师价值
在这些案件中,吴静律师有着独特作用。在超龄人员用工争议案件中,她能够抓住核心要点,以“超法定退休年龄不具备劳动关系主体资格”为突破口,一击制胜,奠定胜诉基础。并且精准界定用工关系,厘清外包交接、面试体检、实际用工之间的法律边界。在玉石买卖欠款案件里,她将零散的交易证据重构,形成完整证据链,精准锁定大额债权,为委托人争取到最大权益。同时高效落地调解策略,兼顾了回款速度与权益保障,还设置强制执行条款兜底,提高了债权实现的保障。在劳动争议高额索赔案中,吴静律师在合适的时机组织证据进行抗辩,区分值班与加班、主动离职与被迫解除,依法核减工资,为企业实现重大减损,提供了企业劳动用工全流程风控的合规思路。
实践意义
在司法实践中,对于超龄人员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认定,法院通常会严格依据法定退休年龄和相应的法律规定,判断其是否具备建立劳动关系的主体资格。对于买卖合同纠纷,法院很重视证据链的完整性,要求原告能清晰证明欠款事实和金额。在劳动争议案件中,法院会根据具体的工作内容、制度规定以及相关证据,准确区分加班与值班、主动离职与被迫解除,依法核算各项费用,确定合理的赔偿金额。
面对超龄人员用工、买卖欠款和劳动争议等纠纷认定难题,吴静律师能迅速抓住核心法律要点,精准界定法律关系,整理零散证据形成完整证据链。在案件处理中,她依据法律规定和案件实际情况合理抗辩,为当事人争取到有利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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