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约定模糊岗位怎么办?

最新修订 | 2024-0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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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恒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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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企业在招工过程中,企图用“生产工作”、“生产岗位”等字眼进行模糊处理,而法院审理这么一起劳动争议案件时候,对企业约定模糊岗位的做法给予否定。工作内容和工作岗位是《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然而,一些企业进行模糊处理,希望能够牢牢控制调整岗位的权利和自由,使自己的“用工自主权”最大化。

劳动合同约定模糊岗位怎么办?

劳动合同约定模糊岗位怎么办?

对于从业人员来说劳动合同的签订是法律的必须,那么,工作中劳动合同没有明确工作岗位岗位模糊怎么办,这类问题的产生,首先肯定是向所属企业提出异议,如果所属企业不进行处理,那么对于当事人最好的维权方式就是依托司法途径来解决问题。

工作岗位是随事定的,也就是我们常说的因事设岗。 岗位是组织要求个体完成的一项或多项责任以及为此赋予个体的权力的总和。工作中劳动合同没有明确工作岗位岗位模糊怎么办,应该寻求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权益。

第十七条 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第(四)条规定,合同必需规定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如果工作内容或地点变更,可以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

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

《劳动合同法》

第十四条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在劳动合同中,员工和劳动单位必须明确的观点是工作岗位和工作内容。这两点是绝对不能进行模糊的,如果模糊的话会对员工非常不利。在签订劳动合同的时候必须明确清楚自己的相关工作内容和岗位不要让工作单位牵着鼻子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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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用人单位可调整劳动者职、岗、薪的实现方式主要是内部规章和劳动合同,实际依据主要是用人单位生产经营的需求和对员工考核的结果。
对员工的职、薪升降,岗位调整,虽说是一种现代企业制度的管理机制,但并不是说用人单位可以随意对员工的职、岗、薪进行变动,侵害其合法权益,而应依法进行。《劳动法》第4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和履行劳动义务”;第16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这表明,国家要求用人单位要通过合法的内部规章制度和劳动合同来实现对员工职、岗、薪调整的管理机制,其客观依据,则主要是用人单位生产经营的状况和需求,以及对员工整体表现的考核结果。用人单位是否增减工作岗位、员工的工资福利;如何设置内部管理机构、确定劳动定员定额等,无一不取决于其生产经营状况和需求。而具体到某一位员工的职、岗、薪是否需要调整,则主要看其整体状况和表现,例如员工的身体状况、工作表现与业绩、知识技能水平等,是否与本职、本岗工作的要求相符合。而作出是否相符的判断,则应由用人单位依据相应的规章制度和劳动合同的约定对员工进行考核。
将用人单位可调整劳动者职、岗、薪的内容在劳动合同中约定,是符合法律规定的。
从前述可知,劳动合同也是职、岗薪调整机制建立和实现的重要形式。根据《劳动法》第19条的规定,劳动合同有两类条款,一是必备条款,二是约定条款。在必备条款中可以有约定的内容,而约定条款也不能违反法律原则。对员工职、薪升降,岗位调整的内容,既可在必备条款中约定,也可在约定条款中约定。例如:必备条款中有一项“工作内容”,用人单位(称甲方)与劳动者(称乙方)可在其中约定:
“因甲方经营需要,乙方同意在不变更本合同各项条款的情况下,接受甲方安排的不在本合同约定范围之内的工作。新岗位工资标准高于原岗位时,甲方按新岗位工资标准支付;新岗位工资标准低于原岗位时,乙方原岗位工资标准不变。在工作任务完成后,乙方返回原工作岗位继续工作,恢复原岗位工资”。这是对员工岗位作临时性调整的一种约定。
此外,还可约定:“甲方可以根据生产和工作需要及乙方的身体状况、工作能力和表现升、降乙方的职务,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乙方愿意服从甲方的安排”。这是对员工岗位调整所作的变更性约定。看了你说的劳动合同约定模糊岗位 你的心情我理解,但是什么都要走法律程序,希望我说的对你有帮助,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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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合同约定不明咋办
1、合同生效以后,在合同履行前或履行过程中,如果当事人发现所签的合同条款不清、或合同的内容存在漏洞时,应及时与对方当事人取得联系。本着平等协商的原则,对合同所欠缺的内容予以协商、弥补。对双方约定不清的内容进一步地澄清、完善,力求通过协商的方式统一双方的意见,最终达成解决问题的协议。实践证明,这是一种积极有效的解决该类问题的补救方式。
2、如果双方不能就合同约定不明的问题达成补充协议,当事人应及时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依法对合同约定不明的内容予以解释、认定。并应积极寻找一些解释合同的证据,如双方以往的交易习惯、本行业、本领域的通用做法和规则等,为合同的解释、补充工作做好必要的准备。
3、在不能按照合同的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对合同的内容予以确定的情况下,当事人应注意及时了解相关的法律规定,明确具体的法律内容,并注意依据法律确定的合同履行依据、责任承担方式等,及时履行自己的合同义务,避免违约的发生或违约范围的进一步扩大。
二、合同中没约定违约责任能要违约金吗
如果合同双方对违约金有约定,则一方违约时按照合同约定处理。如果合同双方在合同中没有约定违约金,违约金一般等于违约所造成的实际经济损失。此时,由损失方提供由于相对方的违约行为导致自己损失的证据,主张赔偿。
《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三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所以,合同未约定违约金,也可以主张违约金。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第一百一十二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及第一百一十三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之规定,损失赔偿不是必然要约定的,如合同中未约定损失赔偿,但,违约方给守约方造成损失的,仍应当赔偿。对于金钱给付义务中,因迟延支付,最直接也最易被预见的应当就是利息损失,即该笔款项被占用后,债权人无法进行存款获取利息收入等增值行为,或债权人因急用该笔资金未得而不得不向第三人借款而必须支付利息。
一般两方当事人在确立一个合作关系时都会签订一份合同。合同是双方本着自愿原则对民事权利义务关系进行规定的协议。合同的签订使得双方的书面承诺有了法律效力,受我国法律保护。合同有利于我国社会的和谐、法制,也促进我国经济的发展。所以合同签订一定要考虑各种情况,内容详尽和具体,对于违约责任需规定清楚以防纠纷发生。但是,若遇到了合同违约责任约定不明的情况,我们该怎样办?
合同违约责任约定不明怎么办
一、合同约定不明咋办
1、合同生效以后,在合同履行前或履行过程中,如果当事人发现所签的合同条款不清、或合同的内容存在漏洞时,应及时与对方当事人取得联系。本着平等协商的原则,对合同所欠缺的内容予以协商、弥补。对双方约定不清的内容进一步地澄清、完善,力求通过协商的方式统一双方的意见,最终达成解决问题的协议。实践证明,这是一种积极有效的解决该类问题的补救方式。
2、如果双方不能就合同约定不明的问题达成补充协议,当事人应及时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依法对合同约定不明的内容予以解释、认定。并应积极寻找一些解释合同的证据,如双方以往的交易习惯、本行业、本领域的通用做法和规则等,为合同的解释、补充工作做好必要的准备。
3、在不能按照合同的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对合同的内容予以确定的情况下,当事人应注意及时了解相关的法律规定,明确具体的法律内容,并注意依据法律确定的合同履行依据、责任承担方式等,及时履行自己的合同义务,避免违约的发生或违约范围的进一步扩大。
二、合同中没约定违约责任能要违约金吗
如果合同双方对违约金有约定,则一方违约时按照合同约定处理。如果合同双方在合同中没有约定违约金,违约金一般等于违约所造成的实际经济损失。此时,由损失方提供由于相对方的违约行为导致自己损失的证据,主张赔偿。
《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三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所以,合同未约定违约金,也可以主张违约金。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第一百一十二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及第一百一十三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之规定,损失赔偿不是必然要约定的,如合同中未约定损失赔偿,但,违约方给守约方造成损失的,仍应当赔偿。对于金钱给付义务中,因迟延支付,最直接也最易被预见的应当就是利息损失,即该笔款项被占用后,债权人无法进行存款获取利息收入等增值行为,或债权人因急用该笔资金未得而不得不向第三人借款而必须支付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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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到底应该怎么去理解呢?我们来讲一讲,首先先讲什么是岗位胜任力,它是一些能力跟素质,岗位胜任力我们有一个比较专业的说法,岗位胜任力,他是指在特定的工作岗位、组织环境和文化氛围当中有优异成绩者所具备的任何可以客观衡量的个人特质,比如承担这个职务的资格和能力,也包括他的一些素质等等。那条条大道通罗马,人们可以通过很多途径达到胜任这个岗位的能力。
岗位胜任力又包含了能力跟素质两个方面,能力通常我们可理解成解决实际问题的一些技术和水平,也就是我们说的一些基本条件、任职资格这些东西,所以任职资格呢,可以说是岗位胜利力的其中一小部分,可是不能够等同于岗位胜任力,因为岗位胜任力要包含更多的内容,任职资格包括一些行为标准和达标的标志。
那素质呢?指的就是胜任工作岗位所具备的一些潜质,它受到遗传、家庭环境、教育、周边环境等多种因素的影响,它需要经过长时间的潜移默化过程逐步形成,是很难培养的,不同的人具有不同的素质,我们可以从职业素养、性格、观念意识三个方面对素质进行划分和界定。
那什么叫做岗位胜任力模型呢?模型其实就是,一系列能够鉴别绩效优异者与绩效一般者的动机、特质、技能这些行为特征的组合,那岗位胜任力我们可以理解成他是每个胜任力的因子,那胜任力模型的就是这一串因子的组合,是特定工作岗位或者成绩所要求的行为特征组合,这个就是岗位胜任力模型。说到模型,那肯定是不单只说水面以上的一些技能,也不是单纯的说水面以下的潜质和性格,而是这一些通通都需要,他们组合起来才叫做岗位胜任力模型。
岗位胜任力模型通常包括三个方面,一是核心能力,核心能力指的就是公司价值观呢,企业文化这些要求全员都要具备的一些能力,但具备的层级可能就不一样了。
二是通用能力要求他的一些通用数值这些人的个人素质,包括了人的基本性格、天赋、人际关系和思考的这些能力,这些相对来说是难以被培养的,它是比较稳定的。
三是专业的能力,就像冰山模型水面以上的一些知识、专业、技能,这些能力通常都是针对岗位来设定的。所以说呢胜任力模型包括的三个方面核心能力、通用能力、专业能力,那模型有什么用呢?到时候我们后面继续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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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不约定岗位是不合法的,对于劳动合同的条款就必须要确定有工作的内容、工作的时间、地点、工作时应该获得的报酬,以及还有工作的岗位,这样才能确保此合同是合理、有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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