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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主张96000元彩礼,被告却称仅30000元且已退还一半,双方各执一词,争议焦点集中在微信转账的性质上。接手此案的刘欣律师,执业多年,擅长民商事、婚姻家庭等领域。
在这起李XX诉吕XX婚约财产纠纷案中,原告李XX与被告吕XX经婚介所介绍相识后结婚,后又离婚。李XX认为婚后未共同生活,要求吕XX退还剩余彩礼81000元;吕XX则辩称仅收到30000元彩礼且已退还15000元,李XX每月转账是生活开支,且李XX婚前隐瞒重大疾病存在过错。
当事人最初掌握的证据有微信转账凭证、民事调解书、微信聊天记录等,但对于款项性质的界定缺乏明确指向。刘欣律师介入后,仔细梳理这些证据,精准区分彩礼与日常开支。在庭审中,对方认为每月转账属于彩礼,刘欣律师回应称依据相关司法解释,每月支付的3000-3500元是生活费用,不属于彩礼,2024年1月21日一次性支付的30000元才是缔结婚姻的彩礼。
最终,法院判决驳回原告李XX的全部诉讼请求,本案受理费913元由原告负担。法院认定双方登记结婚后存在实际共同生活,离婚时吕XX方已退还15000元彩礼,可认定双方就彩礼返还达成一致;李XX主张返还剩余彩礼无事实与法律依据,其主张的每月转账款项为生活开支,亦无需返还。
刘欣律师在处理此类案件的证据问题时,会优先对款项性质进行准确界定,结合相关司法解释和案件实际情况,梳理证据,提出合理抗辩,为当事人争取有利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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