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杨洋目前在内蒙古启韬律师事务所处理各类民商事、刑事案件。2023年,杨洋接手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
这起案件中,2023年34月,胡某某向俞某某借款,经结算后2024年3月14日出具欠条,确认欠款62万元。欠条约定分期还款、违约可一次性主张全部欠款,胡某某的父亲作为连带担保人,同时实现债权的费用(律师费、诉讼费)由借款人承担。之后胡某某已还款21000元以及用房顶抵款430000元,剩余未还构成违约,并且原告支出律师费5000元。
杨洋接手案件后,精准锁定欠条这一核心证据,明确了借款人违约事实与担保人的连带保证责任,清晰核算出欠款金额,同时主张律师费由被告承担。在庭审过程中,杨洋高效地进行举证质证,从容应对被告的抗辩。最终,法院全额支持了本金和律师费的诉求,并判决担保人承担连带责任,以最短时间、最优结果帮当事人追回了欠款。
除了这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杨洋还处理过其他类型的案件。在未缴社保加违法转派遣的劳动工伤案件中,生效判决确认王某某与包头市某某劳务服务有限公司存在劳动关系,内蒙古某某XX代农牧业发展有限公司为用工单位。2021年11月26日王某某上班前换衣时突发疾病死亡,人社局认定视同工伤。而内蒙古某某XX代农牧业发展有限公司无派遣资质,将王某某二次派遣至内蒙古某某特种钢管公司,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且包头市某某劳务服务有限公司未缴纳工伤保险。杨洋精准锁定违法二次派遣核心争议,夯实劳动关系、工伤认定、用工过错完整证据链,有力反驳“无劳动关系”“无过错”等抗辩,全程代理仲裁、一审、二审。最终法院全额支持工亡待遇91万余元,判令两公司连带担责。
在土地承包合同纠纷案件中,2024年3月20日,赵某某与武川县某某种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签订《土地承包合同》,约定承包3500亩土地,赵某某支付定金40万元。但涉案土地为村集体土地,未经发包方村委会同意、未报备,且赵某某非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被告发现合同违法后,于2024年3月2425日全额退还40万元。赵某某以被告单方违约为由,诉请解除合同、赔偿定金18万元。杨洋精准抓住合同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核心,提出合同无效抗辩,论证定金条款无效,提交类案支撑“同案同判”,清晰梳理土地流转法定程序,有力反驳原告违约主张。最终法院采纳全部抗辩意见,驳回原告18万元赔偿请求。
杨洋毕业于内蒙古财经大学,拥有土地资源管理与法学双学位,执业至今已办理各类民商事、刑事案件超130件。他始终秉持客观公正的态度,深耕呼和浩特本地法律服务市场,能从当事人实际需求出发,以“调解优先、诉讼兜底”的思路处理案件,兼顾权益保障与纠纷化解。
律师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