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孕期间劳动合同到期怎么办

最新修订 | 2024-0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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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理昕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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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为了防止用人单位损害到公司职员的合法权益,法律规定对于存在法定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用人单位应当等到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定情形消失以后再解除劳动合同,所以女职工在怀孕期间劳动合同到期的,应当等到分娩,哺乳期完后再解除劳动合同,以保障妇女的合法权益。
怀孕期间劳动合同到期怎么办

劳动法关于终止劳动合同的规定有下面几种情况:

第一,劳工协议期满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二,依法定情形开始销售养老保险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公司破产解除劳动合同;

第四,公司被取消执照,关闭,撤销或者是法人解散解除劳动合同;

第五,其他的一些法定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上述规定劳动协议应当持续到劳动合同终止,如果工作人员因为法定原因丧失或者是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就需要根据国家法律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法律规定有以下几种情形,公司不得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

第一,从事职业危害的工组人员没有进行离职前没有进行身体检查,或者因为本职工作患病没有进行治疗的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第二,在本公司因为本职工作患病丧失劳动能力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女性工作人员处于怀孕期间,分娩期间,或者是哺乳期间的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第四,在本公司工作年以上,并举例法律规定的退休年龄不满年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第五,其他法律规定的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

由以上规定可以看出,女职工在怀孕期间劳动合同到期是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除非工作人员因为严重失职行为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和其他公司形成劳工关系,对本公司的本职工作造成不利影响,或者因为违法犯罪的情形,用人单位可以与其解除劳动合作关系。

为了防止用人单位损害到公司职员的合法权益,法律规定对于存在法定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用人单位应当等到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定情形消失以后再解除劳动合同,所以女职工在怀孕期间劳动合同到期的,应当等到分娩,哺乳期完后再解除劳动合同,以保障妇女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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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孕期间劳动合同到期怎么办?
怀孕期间劳动合同到期那么单位应当续延合同到劳动者一年的哺乳期结束为止之后,双方当事人是否想要在签订劳动合同的话都是属于自由的阶段,也就是双方当事人。是我们国家的《劳动合同法》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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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
怀孕期间,怀孕了,可以调岗吗
[律师回复] 解答如下, 与该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调岗调薪。
一、根据妇女权益保障法的规定,任何单位不得因结婚、怀孕、产假、哺乳等情形,降低女职工的工资,辞退女职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除非公司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否则无权单方面下调劳动者的工资待遇。
根据劳动合同的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所以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进行调岗。
用人单位未与怀孕的劳动者协商单方面调动劳动者工作岗位以及工资标准的,违反相关法律规定,需要承担相应责任。因此提醒广大的用人单位,不能任意调整怀孕期间妇女的工作岗位以及工资待遇。
二、三期女职工是否绝对不可被调整工作岗位以及工资
职工在孕期或哺乳期不适应工作岗位的,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调整工作岗位或者相应的工作条件。用人单位不得降低其原工资性收入,但并不意味着用人单位必须全额发放与女职工工作业绩,工作表现挂钩的全部劳动报酬,用人单位可以根据女职工当月工作业绩、出勤天数予以发放
三、什么是三期
三期是指孕期产期哺乳期。孕期是指女职工怀孕期间。产期指女职工生育期间,生育期间的产假一般为98天。所谓哺乳期是指女职工婴儿出生后到一周岁之间的期间。
四、用人单位可否强行安排孕期的女职工加班
用人单位安排孕期女职工加班加点的情形在生活中屡见不鲜。根据劳动部《女职工劳动保护的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孕期、哺乳期女职工的正常劳动时间。因此用人单位不得安排女职工加班工作。王某拒绝加班安排有合法根据。
我们公司有一个同事上个月检查出来他已经怀孕了,希望可以不加班,孕妇怀孕几个月加班不合法
[律师回复]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二十九条: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四条:不得在女职工怀孕期、产期、哺乳期降低其基本工资,或者解除劳动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第二十七条:任何单位不得因结婚、怀孕、产假、哺乳等情形,降低女职工的工资,辞退女职工,单方解除劳动(聘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但是,女职工要求终止劳动(聘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六十一条:不得安排女职工在怀孕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孕期禁忌从事(见《女职工禁忌劳动范围的规定》中第五、六、七条规定)的劳动。对怀孕七个月以上的女职工,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 哺乳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六十三条:不得安排女职工在哺乳未满一周岁的婴儿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哺乳期禁忌从事的其他劳动,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   劳动部关于女职工生育待遇若干问题的通知第一条、女职工怀孕不满4个月流产时,应当根据医务部门的意见,给予15天至30天的产假;怀孕满4个月以上流产时,给予42天产假。产假期间,工资照发。   女职工妊娠不满12周(含)流产的产假为15天; 12周以上16周(含)以内流产的产假为30天;16周以上28周(含)以内流产的产假为42天。怀孕28周以上终止妊娠的享受正常生育产假90天,其中包括产前休假15天。 怀孕期:产前检查时间也算作劳动时间   《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七条:怀孕的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应当算作劳动时间。   分娩期:98天(产前15天)+难产15天+多胞胎15天(每多生一个加15天) 晚婚晚育夫妻双方中有一方可申请加30天产假。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六十二条: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八天的产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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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婚怀孕不是自己自愿怀孕的
[律师回复] 您好!我是北京盈科律师事务所的怀律师,专注于婚姻家事方面问题。
针对怀孕打胎男方是否需要负责任的问题,法律上并没有明确的规定,但在司法实践中通常都是适用《侵权责任法》当中的规定,怀孕和打胎是会对女性的身体造成损害的,同时也会影响女性的正常生活,因此适用我国法律对于人身损害赔偿和侵权责任的相关规定。如果男方在女方怀孕和流产上存在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造成人身损害的,男方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如果男方不存在过错的,受害者和行为人对发生损害都不存在过错的可以双方分担支付。
因此,如果女方怀孕后进行人工流产的,男方是需要支付赔偿的,赔偿的具体数额需要依照具体情况和手术相关支出来决定,如果双方协商不成的,也可以通过诉讼来解决问题。根据我国法律规定,非婚生子女和婚生子女享有相同的权利,父母对子女是有抚养义务的,无论是否是婚内生子,无论父母双方是否存在婚姻关系;不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应当支付抚养费来帮助孩子的成长。因此,女方如果选择把孩子生下来,可以要求男方支付抚养费,男方不能干预女方生育孩子的行为,因为生育权是基本的人身权利,女方可以选择是否生育孩子,女方怀孕后男方无权干预女方的选择;如果男方拒绝支付抚养费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要求对方支付抚养费,对方不承认对孩子负有抚养义务的,可以申请进行亲子鉴定。
抚养费的数额主要考虑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到三十,无固定收入的,可依当年的收入或同行业的年平均收入确定。
具体情况请您来电详细咨询或面谈,我将详细为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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