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经历了多次结婚、离婚、复婚的波折后,原告与被告最终经法院判决解除了婚姻关系。婚姻存续期间,他们共同出资注册并经营养殖场。2019年,养殖场土地及地上附着物被政府征收,补偿款全部打入被告个人账户。此前离婚诉讼中,部分地上附着物补偿款因涉及被告父母权益未处理,后续被告拒绝向原告支付其应得份额。原告因不熟悉家事析产裁判规则,自行诉讼风险大,便委托了内蒙古松川律师事务所的高亚光律师。
高亚光律师从2024年开始执业,本科毕业的她从业之前便长期系统研习法学理论,细致钻研各类法律法规,有着扎实的法律专业功底。她拥有丰富的人生阅历,看待案件不局限于法条,能结合现实情理分析案情。作为女性律师,她心思缜密、耐心温和、共情力强,尤其擅长处理婚姻家庭等掺杂情感与生活矛盾的案件。
接受委托后,高亚光律师第一时间研判本案最大办案难点。案涉补偿款对应的构筑物财产性质复杂,且原告举证能力有限。律师结合全案证据与既往同类家事析产判例,制定了稳妥诉讼方案。她先调取前案离婚案件完整卷宗等材料,锁定核心事实;再拆分征地补偿协议内的补偿项目,区分不同权属并提出分割比例;针对被告恶意转移补偿款的银行流水重点举证;结合证人证言等,对原告无直接证据佐证的项目适度取舍,聚焦核心财产主张分割。
法院受理本案后公开开庭审理,原被告、两名第三人及双方代理律师均到庭。被告及第三人提交证据试图否定原告的财产分割权利,高亚光律师全程出庭应诉,逐一质证对方证据,完整陈述案涉财产形成过程,精准厘清不同构筑物的权属性质,清晰发表全套代理意见。
很多当事人存在认知误区,认为婚内经营的养殖场全部拆迁补偿款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应直接对半分割,但司法实践并非如此。本案原告初始诉求为全额分割近30万元补偿款,若盲目坚持全额诉求,无证据支撑的部分会被法院全部驳回,还会产生高额诉讼费用。经过高亚光律师客观梳理财产权属、合理精简诉讼诉求、精准划分共有财产分割比例,法院最终采纳了全部核心代理意见。认定沼气池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原告分得二分之一份额;576㎡园子屋属于四方家庭共有财产,原告分得四分之一份额;其余无证据支撑的附属设施不予分割。最终法院判决被告一次性给付原告征地补偿款69180元,同时合理分摊案件诉讼费,实现了法理与情理的平衡。
本案属于复杂的离婚后分家析产纠纷,糅合了多重法律难点。高亚光律师凭借丰富的家事案件办理经验,全方位规避了当事人的诉讼风险,实现了精准维权。她纠正了当事人错误的诉讼思路,减少了不必要的损失与风险;调取前案卷宗夯实案件事实基础;精准应对对方证据,说服法庭采纳分层分割比例;明确了直接付款责任人;平衡诉讼预期与裁判结果,让当事人拿到了切实可观的补偿款项,妥善解决了离婚后遗留多年的财产纠纷。
律师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