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丁晓霞律师就职于北京恒都(南通)律师事务所,她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逾1000件,其中合同纠纷超400件,在交通事故、劳动纠纷、知识产权领域也有着不俗的成绩。近期她就成功帮助湖北XXX公司解决了票据拒付的难题。
在湖北XXX公司的案件中,该公司通过合法背书转让取得一张电子商业承兑汇票,到期提示付款却被拒。丁晓霞律师接受委托后,快速厘清案件核心法律关系为票据追索权纠纷。她结合《票据法》相关规定,确定维权核心为“证明原告系合法持票人”“提示付款符合法定程序”“票据背书连续有效”,并针对性制定诉讼策略。她指导当事人收集并提交关键证据,形成完整证据链,反驳被告可能提出的抗辩。庭审中,面对被告提出的“非合法持票人”“未在法定期间提示付款”等抗辩,丁晓霞律师逐一回应。最终,江苏省南通市通州区人民法院采纳了她的核心代理意见,判决被告及第三人连带给付原告票据款及相应利息,XXX公司的票据债权得到全额支持。丁晓霞律师准确把握票据追索权的构成要件和行使程序,为案件胜诉提供了核心法律支撑。
杨先生的遭遇也不轻松。他在2024年5月从二手车商处购得特斯拉ModelY小型普通客车,后通过咸鱼平台卖给王XX。交易前他已告知王XX车辆“前嘴一套”“出过1次险、理赔几万块”,并发送前嘴事故照片,王XX现场查看车辆后完成交易。但过户后,王XX以车辆为D级重大事故车,杨先生存在欺诈行为为由诉至法院。丁晓霞律师接受杨先生委托后,快速梳理全案事实,明确核心争议为“被告是否构成欺诈”。她结合交易细节,确定以“无欺诈故意、已如实披露车辆情况、原告明知车况仍交易”为核心抗辩思路,构建抗辩体系。她指导杨先生收集关键证据,形成完整证据链。庭审中,丁晓霞律师围绕核心抗辩点展开辩论,援引《民法典》关于欺诈的构成要件,强调被告已尽到合理披露义务,原告无证据证明被告存在欺诈故意及行为。最终,江苏省如皋市人民法院完全采纳了她的抗辩意见,驳回了原告王XX的全部诉讼请求,杨先生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维护。丁晓霞律师快速锁定关键法律要点,围绕事实与法律展开针对性抗辩,成功维护了卖方的合法权益。
再看看马先生的情况。他在2021年4月受雇至江苏XX公司承建的工地工作,发生工伤事故,构成九级伤残。2022年1月,XX公司被法院裁定进入破产重整程序。马先生向公司管理人申报工伤保险待遇类优先债权,但管理人仅确认部分优先债权。丁晓霞律师接受委托后,明确核心争议为“债权金额认定”及“债权优先性”。她结合工伤认定结论、破产程序背景,确定以“工伤保险关系成立”为基础,围绕各项待遇的计算标准和依据展开维权。她指导马先生收集并提交关键证据,庭审中针对XX公司提出的抗辩逐一回应,重点强调案涉债权属于工伤保险待遇类职工债权,应享有优先清偿权。最终,江苏省如皋市人民法院采纳了她的核心代理意见,确认马先生对XX公司享有职工债权,保障了他在破产程序中的优先清偿权益。丁晓霞律师结合破产程序特性与工伤保险相关法律规定,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从票据拒付到二手车买卖欺诈,再到企业破产背景下的工伤维权,每一个案例都充满了挑战。丁晓霞律师凭借扎实的理论功底、丰富的实战经验和严谨的办案态度,成功为当事人解决了这些复杂的法律问题。如果你在合同、交通、劳动、知识产权等领域遇到法律难题,不妨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让自己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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