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的管辖问题怎么确定

最新修订 | 2024-0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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巩海冬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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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8条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诉讼,如果合同没有实际履行,当事人双方住所地又都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的,应当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因此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未实际履行而发生纠纷时,法院管辖有特殊规定。

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的管辖问题怎么确定

一、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的管辖问题怎么确定

《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8条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诉讼,如果合同没有实际履行,当事人双方住所地又都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的,应当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因此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未实际履行而发生纠纷时,法院管辖有特殊规定。当然,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当事人协议选择仲裁处理纠纷时,则不发生类似问题,约定的仲裁委员会可对纠纷作出处理。

二、建设工程合同的生效要件

(一)、《民法典》等相关法律规定:

1、建设工程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通常包括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合同

2、首先,订立合同的主体必须具备《民法典》规定的民事行为能力;其次是意思表示真实。再次,合同内容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

(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符合上述的条件,即可生效。

合同 (当事人或当事双方之间民事关系的协议)

合同是当事人或当事双方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关系的协议。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广义合同指所有法律部门中确定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狭义合同指一切民事合同。还有最狭义合同仅指民事合同中的债权合同。

《民法典》(2021.1.1生效)第四百六十四条 【合同的定义和身份关系协议的法律适用】合同是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适用有关该身份关系的法律规定;没有规定的,可以根据其性质参照适用本编规定。

当前,围绕建筑工程施工方面发生的纠纷,其实还是蛮多的,除了有拖欠民工工资的情况外,还有一些违法转包、分包的情况,质量不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情况等等。若当事人就这方面发生了争议,根据有关规定,此时可以向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依法提起诉讼。律图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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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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