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的《民法典》赋予了合同的法律意义,规定了在何种情形、何种条件下才能变更合同。我们不能随便变更合同,要严格依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来进行,合同变更是什么?合同变更法定形式有哪些?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一、合同变更的含义
合同变更是指在合同生效成立以后,当事人在协商一致的前提下,对合同的内容而不是合同的主体进行修改或补充的行为。我们一般所指的合同变更都是狭义的。
二、合同变更的特征
1、只改变合同内容,不改变合同主体
因为合同的变更只涉及到合同内容的变更,只是在原合同的基础上对内容进行修改或补充,实质上新合同与原合同具有同一性,它们从本质上并没有区别。
2、合同变更的要素并不是关键要素
合同变更为了区别于合同更改,因此变更的内容往往都是非关键因素,即不改变新合同与原合同的同一性,比如地点的变更、时间的变更等等。
3、不影响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
三、合同变更的情形
1、当事人可变更
有些合同的拟定和设立就是为了某个或某些当事人的利益着想的,在某些特定情况下,当事人主动放弃或要求变更这些利益时,就可以申请变更合同的内容。
2、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
当事人双方在协商一致的条件下,对合同的内容进行明确变更,前提是不能损害公共利益。
3、发生必可抗力无法履行合同
当发生不可抗力,使再怎么努力都无法履行合同所规定的条款时,可以允许变更合同内容。
4、应该符合合同成立和变更的法律程序,遵循法律的要求。
四、合同变更的条件
1、已经签订合同
已经签订了合同,存在合同关系了才能有变更合同之说;
2、合同的内容需要或者已经发生变化
合同变更的内容是非重要因素,如时间、地点的变更、结算方式的变更、期限的变更等;
3、合同变更的生效方式
一般情况下的合同变更由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后生效,一般采取书面的形式。特殊情况下,由法院裁决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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