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厂土地使用不了是因为什么原因?

最新修订 | 2024-0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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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工厂土地使用不了很可能是因为土地使用证过期了。工厂土地使用年限是50年,在出让和转让条例当中,对各种不同性质的土地使用权的期限进行了统一的规定。其中时间最长的就是住宅用地,全国统一执行的时间是70年,工业用地到期以后根据当地政策办理续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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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厂土地使用不了是因为什么原因?

工厂土地使用不了很可能是因为土地使用证过期了。

土地使用年限是从开发商取得该地块的土地使用证之日开始计算,即国家首次出让该地块的时间。根据1990年开始实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

1、住宅用地(也就是人们常说的商品房用地):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70年;

2、工业用地(也就是人们常说的工厂、工业区):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50年;

3、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等公益事业性用地: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50年;

4、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40年;

5、综合或者其他用地: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50年。

工业用地到期怎么办?

1、土地使用者向土地管理部门提交续期申请书,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的,应当予以批准。获得批准续期的,重新签订土地有偿使用合同,支付土地有偿使用费。这样,你的房产所有权便得以延续。当然,变成危房强制拆除的除外。

2、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的,土地使用权和地上房产由国家无偿收回。房屋所有权也就自然消失。

3、土地使用者提出续期申请,根据法律规定没有批准续期的(即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的),土地使用权国家无偿收回,但对于地上房产,根据收回时的残余价值给予相应补偿。

《城市房地产管理》中的第二十一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年限届满,如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应当至迟与届满前一年申请续期。除根据社会公众利益收回该土地,应当予以批准。续期的应当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依照规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国土资源部门在出具证件的时候就知道该土地将来是修建工厂所用的,我国对于工厂和工业园区的土地使用年限一直规定的都是50年,不过由于物权法当中没有土地使用年限到期了以后续期的手续和续期的费用问题,所以,工厂的负责人也完全能放心,在工厂的土地使用年限到期了以后国家无权强制收回。

目前,我国法律规定工厂用地的土地使用权有效年限一般为50年,如果超过有效时间,土地使用证就相当于失效,无法继续使用了。当然,不是说一旦到期,土地就无法使用了,使用者如果想继续使用,可以向当地的土地管理提交续期申请,并交纳相应费用就可以继续使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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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看《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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