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贷款担保人的担保期限

最新修订 | 2024-0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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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1、银行贷款担保人担保的期限在正常情况下是依据合同里的规定而定的。2、如保证人和债权人没有对保证时间进行确定,那保证期间从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3、担保人要对合同约定中涉及到的所有债务进行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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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都知道,把大众的存款吸收汇集起来,将这些钱款转向需要借款的人群为他们提供贷款是作为银行的一项最基本的业务,银行在选择贷款人时是有一定的要求的,最重要的是借贷人必须是有足够能力偿还他所贷款的金额。银行方面为了防止贷款人逾期未交还贷款,需要他们提供一定的证明进行担保来保障债权的安全,现在就为大家介绍一下银行贷款担保人担保期限具体是多久,又是怎样界定的。

一、银行贷款担保人的担保期限

1、银行贷款担保人担保的期限在正常情况下是依据合同里的规定而定的,若借贷双方没有在合同中体现这一内容,一般来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这一项规定是有法律依据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二条的规定,如果保证人债权人没有对保证时间进行正式的协商确定,那么保证期间就是从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一共需要六个月时间。

2、在双方贷款合同里规定的保证期间和之前签订的款项规定的保证期间,将钱款借出的债权人没有对借款人债务人向法院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在这里作为保证人就可以不必付保证的责任,若果一旦债权人已经向法院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那么之前保证期是可以在这一段诉讼期内中断的。

二、银行贷款担保人的责任:

1、如果借贷双方对保证担保需要承诺包含那些东西没有提前商量或者确定好,作为担保人就要对涉及到的所有债务进行担责,不可推卸;在这个担保期间,债权人依照法律程序将主要的债权转让给其他人的,担保人只需要承担之前签订合同里的那部分担保范围,至于新增加的内容就不涉及到他了;双方在签订保证合同有添加其他约定内容,就要按照具体内容来做;如果在担保期间,在债权人的允许下,债务人想把债务转让给别人,也要提前和担保人商议,取得他的同意才可以,担保人没有同意的的话,就不用在承担之后的担保责任

2、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想要变更合同里面的主要内容,应该要取得担保人的书面同意,如果担保人不同意变更,那么担保人将不再承担之后的保证责任;如果担保人与债权人之间没有明确保证的时间,保证期间就从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开始算,之后的6个月内都是保证期;如果存在连带责任担保人,他没有和债权人明确保证的具体期限,作为债权人是有权在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6个月时间内要求这个连带责任担保人承担起他的保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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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是担保人还款期限是三年担保合同没有约定期限现在还款期限未到银行要求我承担担保责任怎么办
[律师回复] 回答此问题之前,首先要先分清保证人是一般保证还是连带责任保证。  
一、若保证人是一般保证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16条的规定:第十七条: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  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人不得行使前款规定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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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六条,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担保法司法解释》:第三十二条,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或者等于主债务履行期限的,视为没有约定,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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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如果被了,会产生以下两种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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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2016年担保法担保人的担保期限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担保人的分类主要依据担保的方式,而担保的方式为四种:抵押、质押、保证、抵押加保证。
1、抵押担保:借款人以所购自用住房作为贷款抵押物的,必须将住房价值全额用于贷款抵押;以房地产作抵押的,抵押人和抵押权人应当签订书面抵押合同;借款人对设定抵押的财产在抵押期内必须妥善保管,负责维修、保养、保证完好无损的责任,并随时接受贷款人的监督检查。对设定的抵押物,在抵押期届满之前,贷款人不得擅自处分;抵押期间,未孩掸粉赶莠非疯石弗将经贷款人同意,抵押人不得将抵押物再次抵押或出租、转让、变卖、馈赠。
2、质押担保:采取质押方式的,出质人和质权人必须签订书面质押合同,质押合同至借款人还清全部贷款本息时中止;对设定的质物,在质押期届满之前,贷款人不得擅自处分。质押期间,质物如有损害、遗失,贷款人应承担责任并负责赔偿。
3、抵押加保证:是指贷款人在借款人尚未取得所购房屋产权的基础上,要求借款人提供具有代为清偿能力的第三方连带责任保证人作为贷款担保而向借款人发放的贷款。目前,一般要求所购房屋的开发商为担保人。
4、保证担保:借款人不能足额提供抵押(质押)时,应有贷款人认可的第三方提供承担连带责任的保证。保证人是法人的,必须具有代为偿还全部贷款本息的能力,且在银行开立有存款帐户。保证人为自然人的,本息有固定经济来源,具有足够代偿能力,并且在贷款银行存有一定数额的保证金;保证人与债权人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保证合同。保证人发生变更的,必须按照规定办理变更担保手续,未经贷款人认可,原保证合同不得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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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对于担保人承担的担保责任是否有期限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如果让担保人无限地承担担保责任似乎不公平提供担保的保证期间应如何确定保证期间的届满,会产生何种法律效力保证期限属于担保法常复杂的一项法律制度,按照现行担保法的规定,担保期限按照合同约定以及法律规定,主要如下:担保期限有约定的按照合同约定,没有约定的按照法律规定为6个月,约定不明的担保期限为2年,担保期限届满后担保人将不再承担担保责任。在法定或约定的保证期间内,如果债权人没有主张保证责任,那么担保人可以免除保证责任。
七、在担保人不知情的情形下,担保的债权债务发生转移,担保人是否仍负有保证责任如果主债权发生转移,担保人原来的担保范围内继续承担担保责任,但是担保合同有约定,依照约定。如果主债务发生转移,由于担保责任主要是基于一种信任关系,必须要经过担保人的书面同意,担保人才承担保证责任。担保人所担保的债务转移,可能会对担保人造成实际损失,这种情况下未经担保人的同意可以免除担保人的担保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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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主合同债权人采取欺诈、胁迫等手段,使担保人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提供保证的。担保的初衷是为了保证债权人债权的顺利实现,但是如果作为担保关系中的当事人不注意把握风险的规避,也可能会招致很多的麻烦。担保人需要注意的问题,归纳总结如下:
1、注意主合同的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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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在允许的情况下尽量让债务人提供反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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