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现代的社会大家都会经历一次买房的过程,有些人在买房时就会遇到房地产方不履行合作合同,那么当遇到房地产方不履行合同的时候我们应该如何处理并解决这些问题呢?房地产不履行合作合同算不算是诈骗的一种呢?接下来就要详细的为大家介绍一些相关的详细知识,希望能为对这方面有困惑的人提供一些帮助。
当遇到房地产方不履行合作合同的时候,我们可以针对不同的房地产违约方来采取不同的解决纠纷的方法:
第一种情况就是虽然房地产开发商违约了,但他不是那种蛮不讲理、咄咄逼人的态度,反而愿意和你讲道理,提出一些交换的条件或者修改一些合同的内容,遇到这种开发商,我们可以先和对方进行协商,首先告诉房地产方当初合同是这么签的应该按照合同上来,希望对方还是可以按照之前的约定来尽到自己应尽的义务,如果房地产开发商这边提出的交换条件并不是让人特别的难以接受,你们也可以适当的做出一些让步,促使合同继续向下进行。如果双方经过协商无法达成共同意见的话,可以再请专业的律师或者相关的专业人士进行谈话达到意见和解的情况,如果实在是无法和解的话,可以向违约方发送律师函,并在上面写清楚不履行合同的后果和责任以及要赔偿的部分。
第二种情况就是房地产方并不是不愿意履行合同,而是因为合同上有一些双方约定不明确的地方,所以房地产方暂时中止了合同,这种是相对来说好解决一点的一种情况,遇到这种情况时,双方可以约定一个时间坐下来重新一起商讨合同中约定不明确的地方再加以改进,补充合同的内容,在对合同进行补充的时候双方最好在带上律师或者专业人士在场,这样会更稳妥一点,更专业一点。如果不是因为合同问题而是因为国家政策问题导致合同无法继续进行下去的话是属于情势变更,双方可以友好解除合同,买方可以要求房地产方退还自己的定金。
第三种情况是最麻烦的一种,也就是:房地产方就是不想履行与你签订的合同就是要违约,然后要求与买方解除合同,如果遇到这种情况的话,当事人最好以最快的速度对房地产方进行起诉,买方起诉的时间越晚对买方越没有好处,因为当买方起诉以后法院会通过强制执行的方法让房地产方必须按照合同继续履行自己应尽的义务。法院会为买方主持公道,保证买方权益的。
而且当与房地产方签订合作合同以后,当事人双方都需要按照合同上的要求全部履行完自己的职责做好自己的义务以后合同才会结束。如果双方或者一方并没有按照合同上完全的做完自己的义务,都不算合同结束,没有完成的一方或者双方都需要承担合同上相应的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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