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劳动合同法》,门店(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计算时间从用工满一个月的次日起至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若满一年仍未签,自用工满一年的当日起视为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同时用人单位应支付自用工满一个月至满一年期间的11个月双倍工资。
例如,劳动者3月1日入职门店,门店到4月1日仍未与其签合同,从4月1日起至次年2月28日,劳动者可主张双倍工资。劳动者可先与门店协商赔偿,协商不成可收集考勤记录、工资支付凭证等能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二、门店未签合同员工可获哪些法律赔偿
门店未与员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员工可获以下赔偿: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签的,根据《劳动合同法》,员工有权向门店主张每月支付二倍工资,最多可主张11个月。计算基数一般以员工正常出勤月工资扣除加班工资等后的数额确定。若门店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仍未签,视为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的当日已经与员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同时应立即与员工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员工可通过与门店协商、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申请劳动仲裁等途径维权。
三、门店未签合同员工主张赔偿有啥法律流程?
员工可按以下流程主张未签合同赔偿:
首先,收集证据,如工资支付记录、工作证、考勤记录、同事证言等,证明与门店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及工作时长。
其次,书面申请劳动仲裁。员工准备仲裁申请书,向门店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请,要求门店支付未签书面劳动合同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期间的二倍工资。
最后,参加仲裁庭审。仲裁委受理后,会安排开庭时间,双方需参加庭审质证、辩论。若员工对仲裁结果不服,可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在探讨门店没签劳动合同怎么赔偿的问题时,还有一些相关情况值得关注。若门店未与员工签合同,除了赔偿双倍工资,员工还可能有权要求门店补缴社保。而且一旦发生劳动纠纷,未签合同可能导致员工在确认劳动关系、主张加班费等权益时面临困难。倘若门店突然辞退未签合同的员工,员工还可根据工作年限等要求经济补偿。如果您在门店工作遇到没签合同的情况,对赔偿细节、社保补缴及后续维权还有疑问,别错过获取专业帮助的机会,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让专业法律人士为您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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