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侦是指出需补充的材料吗

最新修订 | 2024-0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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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退侦就是指需要公安机关提供法庭审判所必需的证据材料,当然,退回补充侦查的原因也并不是仅限于证据材料不够充分,也有可能是人民检察院在审查起诉的过程当中发现公安机关可能存在着非法收集证据的这种情形,通过退回侦查,就是要求对证据收集的合法性作出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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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退侦是指出需补充的材料吗?

是的,检察院退侦就是案卷退回公安补充侦查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一条 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法庭审判所必需的证据材料;认为可能存在本法第五十四条规定的以非法方法收集证据情形的,可以要求其对证据收集的合法性作出说明。

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

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检察院后,人民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

对于二次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二、什么是审查起诉

审查起诉,是指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阶段,为了确定经侦查终结刑事案件是否应当提起公诉,而对侦查机关确认的犯罪事实和证据、犯罪性质和罪名进行审查核实,并作出处理决定的一项诉讼活动。它是实现人民检察院公诉职能的一项最基本的准备工作,也是人民检察院对侦查活动实行法律监督的一项重要手段。因此,它对保证人民检察院正确地提起公诉,发现和纠正侦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具有重要意义。

其主要内容是:对移送审查的案件进行全面审查并依法做出提起公诉或者不起诉的决定;对侦查机关的侦查活动进行监督,纠正违法情况;复查被害人犯罪嫌疑人申诉;对公安机关认为不起诉的决定有错误而要求复议、提请复核的进行复议、复核。

三、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时间

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上述审查起诉期限,是指犯罪嫌疑人已被羁押而言,对于犯罪嫌疑人未被羁押的法律未规定审查起诉期限,但检察机关应抓紧时间进行审查,不得拖延时间。法律规定办案期限,主要是根据司法机关的办案水平和实际需要进行考虑的,既要保证司法机关有足够的时间审查案件,如检察院在审查案件过程中要讯问犯罪嫌疑人,询问证人、被害人,要对各种证据进行核查,有的还要进行技术鉴定,对证据不够充分的,检察院可以自行进行侦查,以保证做到准确、不出差错;同时又要防止办案时间过分延长,使案件久拖不决,不利于保障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刑事诉讼法规定的上述检察院审查案件的时间基本上是符合我们国家的情况的。这里应当注意两种情况,一是人民检察院在审查案件当中,认为事实不清,证据不足,需要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的,经公安机关在一个月内补充侦查完毕,又移送人民检察院要求起诉的,人民检察院可以重新计算审查期限;二是在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中,发现该案件依照法律规定不属于自己管辖,而属于另外一个检察院管辖的,或是由上级人民检察院指定将该案件交给另一个检察院管辖的,改变管辖后的人民检察院应当重新计算审查期限。

综上所述,人民检察院退回补充侦查的原因主要还是在证据材料的这一方面存在着某些问题,但是,不是所有的刑事案件退回补充侦查都是证据不充分。公安机关应该认真严肃的对待人民检察院要求补充侦查的案件,一方面是因为退回补充侦查的次数有限制,另一方面,也有可能说明侦查工作确实不够严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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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检察院退回补充侦查,是指人民检察院依照法定程序,在原有侦查工作的基础上,对案件中的部分事实情况作进一步调查、补充证据的一种诉讼活动。案子到检察院审查起诉,从新打回公安进行的才算补充侦查。
补充侦查类别:
一、审查起诉阶段的补充侦查
《刑事诉讼法》第140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
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1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
补充侦查以2次为限。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检察院后,人民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对
于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可以作出不起诉的决
定。 ”
1.补充侦查的情况有两种。即如果是由公安机关侦查终结,人民检察院审查之后,需要补
充侦查时,既可以决定将案件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决定自行侦查,必要时可以要求
公安机关协助。但是,如果是人民检察院自行侦查终结的案件需要补充侦查的,则不能退由公
安机关补充侦查。
2.根据《刑事诉讼法》第 140条及最高人民检察院《规则》第268条和第269条规定,对
于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期
限从案件补充侦查完毕移送起诉之日起重新计算。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中决定自行侦查的,应
当在审查起诉期限内侦查完毕。
3.补充侦查的次数不得超过2次。这既指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的案件,也包括人民检察
院决定退回侦查部门补充侦查的案件。
4.经过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可以作出不
起诉的决定。目的在于维护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防止案件久拖不决,提高诉讼效率。
5.《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
第二百六十二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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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法庭审理阶段的补充侦查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65条和第166条的规定,在法庭审理过程中,检察人员发现提起公
诉的案件需要补充侦查,并提出补充侦查建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延期审理,补充侦查应当在1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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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院自行侦查,必要时可以要求公安机关协助。补充侦查的期限不能超过1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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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请再审怎样补充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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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零三条 当事人申请再审的,应当提交再审申请书等材料。人民应当自收到再审申请书之日起五日内将再审申请书副本发送对方当事人。对方当事人应当自收到再审申请书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提交书面意见;不提交书面意见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查。人民可以要求申请人和对方当事人补充有关材料,询问有关事项。
二、申请再审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一)再审申请书应写清:
①申请再审人、被申请人及原审其他当事人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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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七十九条规定的事由为依据,将符合的事由逐项列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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⑦申请再审人的签名或者盖章。
(二)按照被申请人及原审其他当事人人数另加4份,提交再审申请书副本。
(三)应提交裁判文书的送达回证或其他证明裁判文书实际生效的证明。
(四)申请再审人是自然人的,应提交身份证明复印件;申请再审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委托他人代为申请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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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二审判决书原件或经核对无误的复印件4份。
(六)在原审诉讼过程中提交的主要证据复印件。
(七)支持申请再审事由和再审诉讼请求的证据材料。
(八) 提交再审申请书等材料的同时,应提交材料清单一式两份,并可附申请再审材料的电子文本,同时填写送达地址确认书。
三、再审案件审查程序是怎样的
立案部门对再审案件形式审查符合要求后,一般情况下,会将案件材料分到合议庭,对再审材料进行实质性审查。再审案件审查阶段属于再审案件最难的阶段,多数再审申请人体会深刻。
根据高人民出台的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审判监督程序若干问题的解释,再审案件的审查一般包括四种方式。
一是对再审申请书等材料的审查,如果再审事由成立的,应当经行裁定再审。
二是仅审查再审材料难以作出裁定的,要调阅原审卷宗进行审查,也就是向调阅一审、二审的案件材料,进行全面审查。该阶段一般耗时比较长。
三是对于再审申请人以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和裁定申请再审的,要询问案件的当事人。询问一般在法庭进行,案件的当事人应该到场接受询问,并且制作规范的询问笔录。
第四种方式是再审听证,是一种新的方式,也是比较正式的一种审查方式。再审听证是介于公开开庭和询问之间的一种较正式的诉讼活动,特别是对于有新证据的再审案件,通过再审听证的方式,有利于再审当事人很好的表达意见。
再审审查的最终结果是下达再审裁定,要么是裁定再审,要么是裁定驳回再审申请。
申请再审如何补充材料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申请再审如何补充材料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一、申请再审怎样补充材料
当事人申请再审时,如果需要补充材料的,会对补充的材料作出说明,当事人按的要求补充材料就可以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零三条 当事人申请再审的,应当提交再审申请书等材料。人民应当自收到再审申请书之日起五日内将再审申请书副本发送对方当事人。对方当事人应当自收到再审申请书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提交书面意见;不提交书面意见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查。人民可以要求申请人和对方当事人补充有关材料,询问有关事项。
二、申请再审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一)再审申请书应写清:
①申请再审人、被申请人及原审其他当事人的基本情况;
②以民诉法
第一百七十九条规定的事由为依据,将符合的事由逐项列明;
③原审名称,原判决、裁定、调解文书案号;
④具体的再审请求;
⑤申请再审的法定事由及具体事实、理由;
⑥受理再审申请的名称;
⑦申请再审人的签名或者盖章。
(二)按照被申请人及原审其他当事人人数另加4份,提交再审申请书副本。
(三)应提交裁判文书的送达回证或其他证明裁判文书实际生效的证明。
(四)申请再审人是自然人的,应提交身份证明复印件;申请再审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委托他人代为申请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明。
(五)提交裁判文书原件,或者经核对无误的复印件4份;生效裁判系二审、再审裁判的,应同时提交一审、二审裁判文书原件,或者经核对无误的复印件;
一、二审判决书原件或经核对无误的复印件4份。
(六)在原审诉讼过程中提交的主要证据复印件。
(七)支持申请再审事由和再审诉讼请求的证据材料。
(八) 提交再审申请书等材料的同时,应提交材料清单一式两份,并可附申请再审材料的电子文本,同时填写送达地址确认书。
三、再审案件审查程序是怎样的
立案部门对再审案件形式审查符合要求后,一般情况下,会将案件材料分到合议庭,对再审材料进行实质性审查。再审案件审查阶段属于再审案件最难的阶段,多数再审申请人体会深刻。
根据高人民出台的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审判监督程序若干问题的解释,再审案件的审查一般包括四种方式。
一是对再审申请书等材料的审查,如果再审事由成立的,应当经行裁定再审。
二是仅审查再审材料难以作出裁定的,要调阅原审卷宗进行审查,也就是向调阅一审、二审的案件材料,进行全面审查。该阶段一般耗时比较长。
三是对于再审申请人以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和裁定申请再审的,要询问案件的当事人。询问一般在法庭进行,案件的当事人应该到场接受询问,并且制作规范的询问笔录。
第四种方式是再审听证,是一种新的方式,也是比较正式的一种审查方式。再审听证是介于公开开庭和询问之间的一种较正式的诉讼活动,特别是对于有新证据的再审案件,通过再审听证的方式,有利于再审当事人很好的表达意见。
再审审查的最终结果是下达再审裁定,要么是裁定再审,要么是裁定驳回再审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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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医疗保险报销材料
共性材料:填写完整的理赔申请书;保险单复印件;被保险人身份证复印件(二代身份证需复印正反两面);被保险人的银行卡复印件。各医院均需提供诊断证明书;门诊收据原件/检查报告;费用明细;全部门诊病历;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相关的材料,如责任认定书、驾驶证、行驶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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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再审怎样补充材料
[律师回复] 对于申请再审怎样补充材料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一、申请再审怎样补充材料
当事人申请再审时,如果需要补充材料的,会对补充的材料作出说明,当事人按的要求补充材料就可以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零三条 当事人申请再审的,应当提交再审申请书等材料。人民应当自收到再审申请书之日起五日内将再审申请书副本发送对方当事人。对方当事人应当自收到再审申请书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提交书面意见;不提交书面意见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查。人民可以要求申请人和对方当事人补充有关材料,询问有关事项。
二、申请再审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一)再审申请书应写清:
①申请再审人、被申请人及原审其他当事人的基本情况;
②以民诉法
第一百七十九条规定的事由为依据,将符合的事由逐项列明;
③原审名称,原判决、裁定、调解文书案号;
④具体的再审请求;
⑤申请再审的法定事由及具体事实、理由;
⑥受理再审申请的名称;
⑦申请再审人的签名或者盖章。
(二)按照被申请人及原审其他当事人人数另加4份,提交再审申请书副本。
(三)应提交裁判文书的送达回证或其他证明裁判文书实际生效的证明。
(四)申请再审人是自然人的,应提交身份证明复印件;申请再审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委托他人代为申请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明。
(五)提交裁判文书原件,或者经核对无误的复印件4份;生效裁判系二审、再审裁判的,应同时提交一审、二审裁判文书原件,或者经核对无误的复印件;
一、二审判决书原件或经核对无误的复印件4份。
(六)在原审诉讼过程中提交的主要证据复印件。
(七)支持申请再审事由和再审诉讼请求的证据材料。
(八) 提交再审申请书等材料的同时,应提交材料清单一式两份,并可附申请再审材料的电子文本,同时填写送达地址确认书。
三、再审案件审查程序是怎样的
立案部门对再审案件形式审查符合要求后,一般情况下,会将案件材料分到合议庭,对再审材料进行实质性审查。再审案件审查阶段属于再审案件最难的阶段,多数再审申请人体会深刻。
根据高人民出台的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审判监督程序若干问题的解释,再审案件的审查一般包括四种方式。
一是对再审申请书等材料的审查,如果再审事由成立的,应当经行裁定再审。
二是仅审查再审材料难以作出裁定的,要调阅原审卷宗进行审查,也就是向调阅一审、二审的案件材料,进行全面审查。该阶段一般耗时比较长。
三是对于再审申请人以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和裁定申请再审的,要询问案件的当事人。询问一般在法庭进行,案件的当事人应该到场接受询问,并且制作规范的询问笔录。
第四种方式是再审听证,是一种新的方式,也是比较正式的一种审查方式。再审听证是介于公开开庭和询问之间的一种较正式的诉讼活动,特别是对于有新证据的再审案件,通过再审听证的方式,有利于再审当事人很好的表达意见。
再审审查的最终结果是下达再审裁定,要么是裁定再审,要么是裁定驳回再审申请。
申请再审怎么补充材料
[律师回复]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一、申请再审怎样补充材料 当事人申请再审时,如果需要补充材料的,会对补充的材料作出说明,当事人按的要求补充材料就可以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零三条 当事人申请再审的,应当提交再审申请书等材料。人民应当自收到再审申请书之日起五日内将再审申请书副本发送对方当事人。对方当事人应当自收到再审申请书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提交书面意见;不提交书面意见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查。人民可以要求申请人和对方当事人补充有关材料,询问有关事项。 二、申请再审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一)再审申请书应写清: ①申请再审人、被申请人及原审其他当事人的基本情况; ②以民诉法 第一百七十九条规定的事由为依据,将符合的事由逐项列明; ③原审名称,原判决、裁定、调解文书案号; ④具体的再审请求; ⑤申请再审的法定事由及具体事实、理由; ⑥受理再审申请的名称; ⑦申请再审人的签名或者盖章。 (二)按照被申请人及原审其他当事人人数另加4份,提交再审申请书副本。 (三)应提交裁判文书的送达回证或其他证明裁判文书实际生效的证明。 (四)申请再审人是自然人的,应提交身份证明复印件;申请再审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委托他人代为申请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明。 (五)提交裁判文书原件,或者经核对无误的复印件4份;生效裁判系二审、再审裁判的,应同时提交一审、二审裁判文书原件,或者经核对无误的复印件; 一、二审判决书原件或经核对无误的复印件4份。 (六)在原审诉讼过程中提交的主要证据复印件。 (七)支持申请再审事由和再审诉讼请求的证据材料。 (八) 提交再审申请书等材料的同时,应提交材料清单一式两份,并可附申请再审材料的电子文本,同时填写送达地址确认书。 三、再审案件审查程序是怎样的 立案部门对再审案件形式审查符合要求后,一般情况下,会将案件材料分到合议庭,对再审材料进行实质性审查。再审案件审查阶段属于再审案件最难的阶段,多数再审申请人体会深刻。 根据高人民出台的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审判监督程序若干问题的解释,再审案件的审查一般包括四种方式。 一是对再审申请书等材料的审查,如果再审事由成立的,应当经行裁定再审。 二是仅审查再审材料难以作出裁定的,要调阅原审卷宗进行审查,也就是向调阅一审、二审的案件材料,进行全面审查。该阶段一般耗时比较长。 三是对于再审申请人以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和裁定申请再审的,要询问案件的当事人。询问一般在法庭进行,案件的当事人应该到场接受询问,并且制作规范的询问笔录。 第四种方式是再审听证,是一种新的方式,也是比较正式的一种审查方式。再审听证是介于公开开庭和询问之间的一种较正式的诉讼活动,特别是对于有新证据的再审案件,通过再审听证的方式,有利于再审当事人很好的表达意见。 再审审查的最终结果是下达再审裁定,要么是裁定再审,要么是裁定驳回再审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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