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工作中,员工生病或非因工负伤后会有一段医疗期。医疗期满后,有些员工可能还是没办法回到工作岗位正常工作,这时单位就有可能终止劳动合同。不少员工就很关心,这种情况下自己能获得多少补偿金。毕竟这关系到自己的切身利益,补偿金的数额合不合适,会对未来的生活产生不小的影响。接下来咱们就详细说说这个事儿。
一、终止医疗期满劳动合同补偿金的计算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医疗期满后,员工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员工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员工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同时,单位需要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员工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员工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员工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比如,小李在一家公司工作了3年零4个月,医疗期满后无法胜任工作,公司与其终止劳动合同。那么公司应支付给小李3.5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二、月工资的确定
这里的月工资是指员工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如果员工的月工资高于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例如,小张所在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5000元,小张月工资20000元,已在公司工作8年。公司与其终止劳动合同,支付经济补偿时,月工资按15000元(5000×3)计算,补偿年限为8年,那么经济补偿就是15000×8=120000元。
三、额外的医疗补助费
除了经济补偿外,根据相关规定,员工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合同期满终止劳动合同的,单位应当支付不低于六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对患重病或绝症的,还应适当增加医疗补助费。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五十,患绝症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百。
假设小赵医疗期满合同终止,他在公司工作2年,月工资6000元,公司应支付2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12000元,同时支付不低于6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36000元。如果小赵患的是重病,还需增加不低于18000元的医疗补助费。
四、协商与维权途径
当单位提出终止劳动合同时,员工可以先与单位进行协商,了解单位的补偿方案是否合理。协商时,员工要清楚自己应得的补偿数额,依据法律规定据理力争。如果协商不成,员工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投诉时要准备好劳动合同、工资条、医疗证明等相关材料。也可以申请劳动仲裁,仲裁需要提交仲裁申请书、相关证据等材料。对仲裁结果不服的,还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终止医疗期满劳动合同后,后续可能还会遇到一些问题,比如单位不按时支付补偿金,或者对补偿金数额有争议等。这些问题处理起来可能会比较复杂,一不小心就可能陷入被动。这时候不妨到律图咨询律师,律图平台上的律师都具备专业的执业资质,可通过官方渠道核验。他们不会做虚假承诺,也不夸大维权效果,会根据你的具体情况,帮你分析问题,提供合理的解决方案,让你在维权过程中少走弯路,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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