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假宣传行为的认定标准具体是什么
对于虚假宣传,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九条规定:“经营者不得利用广告或者其他方法,对商品的质量、制作成分、性能、用途、生产者、有效期限、产地等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广告的经营者不得在明知或者应知的情况下代理、设计、制作、发布虚假广告”。从法律规定看,这种虚假宣传行为的具体表现形式分为:经营者利用广告进行虚假宣传和经营者利用其他方法进行虚假宣传。
面对虚假宣传,有以下解决途径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虚假宣传解决的途径有五种:
(一)面对虚假宣传可以与经营者协商解决;
(二)面对虚假宣传可以请求消费者协会调解;
(四)面对虚假宣传可以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机构仲裁;
虚假宣传赔偿标准如下
首先,对于商家虚假宣传行为,我们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二条规定: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造成消费者财产损害的,应当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承担修理、重作、更换、退货、补足商品数量、退还货款和服务费用或者赔偿损失等虚假宣传的民事责任。
再次,虚假宣传行为属于欺诈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规定:
(一)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商家的虚假宣传行为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
(二)商家虚假宣传赔偿的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虚假宣传赔偿,依照其规定。
虚假广告的意思就是本来商品并没有什么特别之处,但是生产者为了销售,对商品懂得成分、用途或者是性能进行过分的夸张的夸大,使消费者购买,这个是违法的行为,如果发现,生产厂家由这类行为,大家一定要第一时间进行投诉处理。以上就是律图小编整理的内容。律图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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