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班是指什么

最新修订 | 2024-0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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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理昕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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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加班是指用人单位,也就是你所在的公司因为生产的需要,比如:赶工期出货或者是年底冲业绩抑或是旺季的市场需要,让你和同事们在正常的上班时间之外的工作时间或者是节假日继续上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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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班是指用人单位,也就是你所在的公司因为生产的需要,比如 赶工期出货或者是年底冲业绩抑或是旺季的市场需要,让你和同事们在正常的上班时间之外的工作时间或者是节假日继续上班。

在实践中,认定劳动者是不是加班也是有条件的。

很多人都有疑问,如果我是自愿加班的,或者是都习惯了晚半个小时下班,那老板应该付给我加班费吗?

1.首先,加班必须是由公司提出的加班要求,而不是你个人因为勤奋或者想表现自己而自觉延长的工作时间。因此,如果单位没有安排而你自己主动延长工作时间或者自愿在自己的节假日上班的,单位是可以不用给你付加班费的。

2.但是,在追回属于自己的加班工资的时候,就需要注意用人单位可能提供给你的一些协议。在签署合同的时候要注意一些细节。因为自愿加班是需要单位出具证据证明你是自愿加班而不是单位安排你加班的。所以在单位无法出具你是自愿加班的证据的情况下,你是可以追回属于你的合理的加班费的。

3.还有一个问题也是经常被提起的,就是公司让我周末去培训,这算是加班吗?我能要求给我加班费吗?答案当然是可以。

此外,一周上六天班是否为加班也是很多人关注的一个问题,在劳动法和我国国务院关于工作时间的规定里面有提到:

我国劳动者每天的劳动时间是八小时,一周的工作时间应该是40小时,如果公司有特殊情况的,应该保证一天不超过八小时,一周不超过40小时,每周至少休息一天,所以周六上班并不完全能认定为加班。

有些人在下班后有回家工作的习惯,这种情况也需要区别自愿和公司安排两种情况。

1.如果你是因为个人原因需要在家中完成工作,就不能算是加班。

2.如果有确切的证据证明公司给你安排的工作确实是你在正常的工作时间内无法完成的,导致你不得不在私人时间继续完成工作的,可以认定为加班,用人单位是需要支付加班费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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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是关于考勤的记录都能作为证据使用,如果有单位盖章当然更好。但一般情况下没有单位盖章,如果能证明员工出勤情况也可以作为加班出勤证据,从惯例上讲,考勤是记录员工出勤情况,作为计算加班费及对员工违反考勤处罚的依据,一般需要有负责考勤负责人的签字,如果只有考勤没有公章没有领导签字,这样的考勤很可能不被认可。
二、举证考勤:
是负责举证考勤,法律没有规定,仲裁或法院如果认为必要,可以要求单位就员工出勤情况举证,由于存在单位修改的可能性,所以如果想证明加班,员工也最好能举证加班情况,这样胜诉的可能性就更大了。
三、工牌:
工牌可以作为证据使用,但因工牌可复制性,其效力很有限,但仲裁或法院可以结合其它情况判断综合判断双方劳动关系情况,工牌可以作为其中一个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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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根据《劳动法》第41条规定,用人单位延长工作时间(即加班),应与劳动者协商。既然是协商,当然就应该就加班时间和加班报酬协商一致,否则就是强迫劳动。只有四种情况不得拒绝加班:
1、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因其他原因,使人民的安全健康和国家资财遭到严重威胁,需要紧急处理;
2、生产设备、交通运输线路、公共设施发生故障,影响生产和公众利益,须及时抢修;
3、须利用法定节日或公休假日的停产期间进行设备检修、保养;
4、为完成国防紧急任务,或完成上级在国家计划外安排的其他紧急生产任务,以及商业、供销企业在旺季完成收购、运输、加工农副产品紧急任务。除了这4种情况外,单位要求员工加班,必须与员工协商。单位采取不正当手段要求员工加班,员工可以拒绝。虽然在上述4种情况下,员工不得拒绝加班,但单位还是应该支付加班工资,加班工资必须按照劳动法第44条规定的标准支付。拖欠或克扣劳动报酬或加班工资的,可以按《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第3条或《劳动合同法》第85条规定解决。不同的是前者可以直接主张,后者需要劳动部门责令后仍不支付才能主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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