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职场上,员工生病是很常见的事儿。可有时候,因为病情严重,员工没办法正常工作,公司就可能会和员工解除劳动合同。这时候,员工就会关心公司该给自己多少补偿。毕竟,生病已经够让人闹心的了,补偿要是没算明白,那心里更憋屈。那么员工因病被解除合同,补偿到底该怎么算呢?接下来咱们就好好唠唠。
一、因病解除合同补偿的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同时,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比如小李在一家公司工作了3年零2个月,他因病医疗期满后无法胜任工作,公司和他解除合同。按照法律规定,公司需要支付给他3.5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二、计算补偿的工资标准
这里所说的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工资包括计时工资或者计件工资以及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如果劳动者的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假设小张在某公司工作,他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是8000元,他在公司工作了5年。那么公司应支付给他的经济补偿就是8000×5=40000元。
三、医疗补助费的问题
除了经济补偿,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合同期满终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不低于六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对患重病或绝症的,还应适当增加医疗补助费。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五十,患绝症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百。
比如小赵患重病,他的月工资是6000元,合同期满公司和他终止合同。那么公司除了支付经济补偿外,还需要支付不低于6×6000=36000元的医疗补助费,并且因为他患重病,增加部分不低于36000×50%=18000元。
四、员工维护权益的途径
如果员工和公司就因病解除合同补偿问题产生争议,员工可以先和公司协商解决。协商的时候要注意保留相关证据,比如劳动合同、工资条、医疗证明等。如果协商不成,员工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投诉时要写清楚投诉的事项和诉求,并提交相关证据。员工也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申请仲裁需要提交仲裁申请书和相关证据。如果对仲裁结果不满意,还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员工因病解除合同补偿的计算是有明确法律规定的。但在实际操作中,可能会遇到各种各样的问题。比如公司不认可员工的病情,或者在计算补偿时故意压低工资标准。这些后续问题处理起来可能会比较麻烦,一不小心就会让自己的合法权益受损。这时候不妨到律图咨询律师,律图平台上的律师都具备专业的执业资质,能够通过官方渠道核验。他们不会做虚假承诺,也不会夸大维权效果,会根据你的具体情况,帮你理清后续的处理流程,让你在维权路上少走弯路,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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