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因拆迁终止劳动合同,一般属于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根据《劳动合同法》,用人单位应先与劳动者协商变更劳动合同;若协商不成,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解除劳动合同,并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支付经济补偿。
经济补偿标准为: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月工资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若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应按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二、因拆迁终止劳动合同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因拆迁导致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终止劳动合同,应按《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进行补偿。依据该法第四十条第三项,客观情况重大变化致合同无法履行,经协商未能就变更合同达成协议的,单位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或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后可解除合同。补偿标准按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月工资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若单位违法解除,需按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支付赔偿金。
三、拆迁致劳动合同终止员工索赔有何法律依据
拆迁致劳动合同终止,员工索赔的法律依据主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依据该法第四十条第三项,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同时,第四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依此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所以员工可据此要求单位支付相应经济补偿。
了解了因拆迁终止劳动合同的相关规定后,还有一些与之紧密相关的问题值得关注。比如,若劳动者对用人单位认定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存在异议,该如何维权呢?另外,经济补偿计算时,奖金、津贴等是否应计入月工资呢?当面临因拆迁终止劳动合同的情况,这些细节往往会让人感到困惑。如果你对因拆迁终止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计算、维权途径等方面还有疑问,别让难题困扰自己。点击网页底部的 “立即咨询” 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为你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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