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工作的场合中,谁都不希望意外发生,但有时候一些令人痛心的事情却难以避免,员工在职期间猝死就是其中之一。对于员工家属来说,这不仅是巨大的情感打击,还面临着后续的生活保障问题,而员工在职期间猝死是否算工伤,就成了他们非常关心的问题。因为一旦被认定为工伤,家属就能获得相应的赔偿和保障,可如果不算工伤,那情况就大不一样了。下面我们就来详细探讨一下这个问题。
一、工伤认定的法律依据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规定,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视同工伤。这里有两个关键条件,一个是“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另一个是“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比如说,小李是一名公司职员,在上班期间突然晕倒,被紧急送往医院,在48小时内抢救无效死亡,这种情况就符合视同工伤的条件。
二、“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的界定
工作时间通常是指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或者用人单位规定的工作时间。工作岗位则是指职工日常履行工作职责所在的岗位。不过,在实际情况中,这个界定可能会比较复杂。例如,销售人员在外出拜访客户的过程中突发疾病死亡,虽然不在公司的办公场所,但这属于因工作需要外出,也可以认定为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再比如,员工在单位组织的团建活动中突发疾病死亡,一般也会被认为是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因为团建活动也是为了促进工作、增强团队凝聚力,与工作有一定的关联性。
三、“48小时”的计算方式
“48小时”的起算时间,以医疗机构的初次诊断时间作为突发疾病的起算时间。这就要求家属在员工突发疾病后,要及时送医并保留好相关的诊断记录。比如,老张在工作时突然感觉身体不适,被同事送到医院,医院在上午10点进行了初次诊断,那么从这个时间开始计算48小时。如果老张在48小时内抢救无效死亡,就可以视同工伤;如果超过了48小时,即使最终还是不幸离世,也可能无法认定为工伤。
四、申请工伤认定的流程
家属要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一般来说,用人单位需要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如果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如果用人单位不申请,员工家属可以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1年内,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申请时需要提交工伤认定申请表、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人事关系的其他证明材料、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后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等材料。
员工在职期间猝死被认定为工伤后,家属能获得相应的赔偿和保障,但后续可能还会遇到一些问题,比如赔偿金额的计算是否合理,用人单位不配合支付赔偿款怎么办等。这些问题处理不好,会让家属陷入更加艰难的境地。这时候不妨到律图咨询本地律师,律图平台上的律师执业资质都能通过官方渠道核验,不会做虚假承诺,也不夸大维权效果,会结合具体情况,帮家属理清后续流程,争取合理的赔偿,让家属在遭遇不幸后能得到应有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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