逝者生前债务继承抚恤金可以偿还吗

最新修订 | 2024-09-17
浏览10w+
陕西丰采律师事务所律师
陕西丰采律师事务所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1.5万人
专家导读 对于逝者生前所欠下的债务一般情况下是不能用抚恤金来偿还的,个人债务其他近亲属没有帮助其偿还的法定义务,而抚恤金也不是逝者的财产,是在当事人去世之后直接拨付给其配偶或其他直系亲属的。假如生前的债务是夫妻共同债务的话,可以让逝者的配偶偿还。

{ArticleTitle}

一、逝者生前债务继承抚恤金可以偿还吗?

逝者生前债务一般是不可以用抚恤金偿还的,因为抚恤金不是逝者的个人财产,有具体的给付对象,享有抚恤金的权利主体一般应当同时具备两个条件:一是必须是死者的配偶或直系亲属;二是死者生前主要或部分供养的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五十九条 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偿还责任。

二、遗产继承的范围有哪些?

根据《民法典》的有关规定,遗产必须符合三个特征:第一,必须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财产;第二,必须是公民个人所有的财产;第三,必须是合法财产。这三个条件必须同时具备,才能成为遗产。遗产包括以下几项:

(l)公民的合法收入。如,工资、奖金、存款利息、从事合法经营的收入、继承或接受赠予所得的财产。

(2)公民的房屋、储蓄、生活用品。

(3)公民的树木、牲畜和家禽。树木,主要指公民在宅基地上自种的树木和自留山上种的树木。

(4)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公民的文物一般指公民自己收藏的书画、古玩、艺术品等。如果上述文物之中有特别珍贵的文物,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的有关规定处理。

(5)法律允许公民个人所有的生产资料。如农村承包专业户的汽车、拖拉机、加工机具等。城市个体经营者、华侨和港、澳、台同胞在内地投资所拥有的各类生产资料。

(6)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即基于公民的著作被出版而获得的稿费、奖金,或者因发明被利用而取得的专利转让费和专利使用费等。

(7)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如公民的国库券、债券、股票等有价证券,复员、转业军人的复员费、转业费,公民的离退休金养老金等。

简单来说,在当事人去世之后所留下来的合法遗产中,应该先用这笔遗产偿还债务,剩下来的才可以被继承人依法继承。但是,遗产范围并不包含抚恤金。意思就是,如果除了抚恤金之外逝者本人并没有留下任何合法有效的财产,这笔债务没是没办法追回的。

看完还有疑惑?建议直接问律师
最快9秒应答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3.6k字,预估阅读时间12分钟
浏览全文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5997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逝者生前债务继承抚恤金可以偿还吗
一键咨询
  • 南京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5****564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2****2040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4****8681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0****5662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7****6707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4****7244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4****4476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4****2211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155****7345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5****1285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0****4037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5****3805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5****6710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8****5040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3****8012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吐鲁番156****6569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哈密188****9510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伊犁156****9856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逝者的伤亡抚恤金可否继承
伤亡抚恤金是不可以被继承的,因为能被继承的必须是当事人的个人遗产,而抚恤金是在去世以后有关部门直接发给逝者的直系亲属和需要逝者抚养的其他亲属,所以说抚恤金有具体的支付对象,也不属于遗产的性质,因而不可以被继承。
10w+浏览
婚姻家庭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逝者的父母是不是算一份继承
逝者的父母当然是可以继承一份遗产的,因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遗产继承的第一顺序继承人就是配偶子女和逝者的父母,如果逝者的父母还在世,可以跟逝者的配偶及子女平等的继承遗产的。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1、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2、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10w+浏览
婚姻家庭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5997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被继承者生前如何订遗嘱?
要订立遗嘱是可以利用自书遗嘱的方式来书写,并亲自书写全文,如果自己写不来字或者是写不好就可以通过代书遗嘱的方式订立,但需要有两个以上的见证人,这样才能确定此遗嘱的有效性。
10w+浏览
婚姻家庭
老人去逝有丧葬费和抚恤金吗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一、关于一次性丧葬费抚恤金(工亡补助金)规定:
(一)退休(退职)人员,一次性抚恤金按其去世时本人的月养老金标准,一次性发给20个月的供养亲属抚恤金
(二)未达到退休年龄的在职参保人员,一次性抚恤金以其去世前本人12个月(不满12个月的按实际缴费月数计算)的平均缴费工资基数为标准,按缴费每满1年(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支付1个月,最多一次性发给20个月的供养亲属抚恤金
(三)退休人员失踪后按规定被停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一次性抚恤金待遇的计发时点按停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当月确定。丧葬费抚恤金计发的其他相关规定:
(一)企业离休干部及建国前参加工作的工人每月领取到的养老金中,津贴部分不做为计发抚恤金的基数。
(二)企业离休干部及建国前工人去世时的基本养老金,如果低于上年度自治区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可以按照就高的原则,以上年度自治区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作为抚恤金计发基数。企业职工去世后,丧葬费和一次性抚恤金是按什么标准发放的 企业在职职工去世后,其个人账户储存额一次性支付给亡者生前指定的受益人或法定继承人。丧葬费:参保人员未达到按月领取基本养老保险金条件因病非因工死亡后,其丧葬补助金标准按去世时上年度全省企业退休人员月平均养老金两个月发放一次性抚恤金按死亡人员的缴费年限,每满1年计发1个月其去世时上年度全省企业退休人员月平均养老金,最多不超过20个月。企业退休职工去世发放标准:退休人员死亡后其个人账户有结余的,返还个人账户余额部分。退休人员死亡后丧葬补助金标准为本人生前两个月基本养老金。其中,本人生前两个月基本养老金低于去世时上年度全省企业退休人员两个月平均养老金的,按去世时上年度全省企业退休人员月平均养老金两个月发放。退休人员死亡后遗属抚恤金标准,无论是否有供养直系亲属,均发给一次性抚恤金。一次性抚恤金按死亡人员的缴费年限,每满1年(不满1年按1年计算)计发1个月去世时上一年度全省企业退休人员月平均基本养老金,但最多不超过20个月。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被继承者生前如何订遗嘱?
当前的社会中,在就业、出行、购物等各种情形时,都是可能会遇到一些法律权益被他人侵害等一系列的法律问题,所以我们应该多学习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面对这些法律问题时我们就可以通过法律的方式来维权了。在本文内容中我们对被继承者生前如何订遗嘱?进行了解答,希望能解答您的问题。
10w+浏览
婚姻家庭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5997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死者的抚恤金能继承吗?
死者的抚恤金是不能进行继承的。抚恤金是国家或有关单位通过发抚恤金和生活补助费的形式对其家属予以一定的物质帮助和精神安慰。因而这并不是发给死者的,而是发给死者的家属的,应由受抚恤的家属直接享有,而不能作为死者的遗产由继承人继承。
10w+浏览
婚姻家庭
事业单位去逝世抚恤金子女有份吗
[律师回复] 一、什么是抚恤金抚恤金是指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集体经济组织对死者家属或伤残职工发给的费用,事业单位丧葬费抚恤金最新规定。工人、职员因工负伤被确定为残废时,完全丧失劳动力不能工作退职后,饮食起居需人扶助者,发给因工残废抚恤费,至死亡时止。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不能工作退职后,饮食起居不需人扶助者,发给因工残废抚恤费,至恢复劳动力或死亡时止。工人、职员因工死亡时,按其供养的直系亲属人数,每月付给供养直系亲属抚恤费,至受供养人失去受供养的条件为止。我国还规定有革命伤残军人抚恤费,革命军人牺牲、病故抚恤费,国家工作人员伤亡、病故抚恤费等。 二、抚恤金发放标准有哪些 1、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和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标准和计发办法,按照民政部、人事部、财政部《关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及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发放办法的通知》(民发200764号)的规定执行。 2、按照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人事部、民政部、财政部《关于事业单位民间非营利组织工作人员工伤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200536号)的规定,参加统筹地区工伤保险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属于因公死亡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按当地工伤保险规定执行。 3、已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和离退休人员,属于病故的,一次性抚恤待遇仍按当地规定执行。 4、除上述情形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标准,从2004年10月1日起调整为:因公牺牲为本人生前40个月基本工资或基本离退休费,病故为本人生前20个月基本工资或基本离退休费。烈士的抚恤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发放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所需经费按原渠道解决。 1、因工死亡的一次性抚恤金本人20个月基本工资;2、因病死亡的一次性抚恤金本人10个月基本工资;3、丧葬费标准:因病4000元;因工(公)5000元;4、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标准:非农户一人月补助210元;二人以上的每人月补助190元;农业户口一人月170;二人以上的每人月150元。 5、对上述对象中,确定因工死亡的遗属增发65元,抗日战争的增80元(不含配偶);红军的(不含配偶);增发100元遗属系孤独一人的可增发70元,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婚姻家庭 > 遗产继承 > 逝者生前债务继承抚恤金可以偿还吗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