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诉讼二审抗诉是什么意思?

最新修订 | 2024-0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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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健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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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在刑事案件之中提起诉讼的都是人民检察院。当人民检察院认为法院在判决的时候有错误,是人民检察院可以不接受该判决事实,并且可以向上级人民法院提起抗诉。案件将会交于上级人民法院,由上级人民法院进行重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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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刑事诉讼二审抗诉是什么意思?

即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认为同级人民法院的一审刑事判决、裁定确有错误时,在法定抗诉期限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的抗诉。我国刑事诉讼法对这种抗诉规定的具体程序是:检察院将抗诉书通过原审法院提交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的人民检察院还应将抗诉书抄送上一级人民检察院,上一级人民检察院应就抗诉的理由和根据认真审核,如果认为抗诉不当,可直接向同级人民法院撤回下一级人民检察院的抗诉,并将撤回抗诉的情况通知下一级人民检察院。

由有抗诉权的人民检察院提出,只有出现法定情况,人民检察院才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能提出抗诉

(一)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

(二)原判决、裁定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的;

(三)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伪造的;

(四)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未经质证的;

(五)对审理案件需要的主要证据,当事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书面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人民法院未调查收集的;

(六)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

(七)审判组织的组成不合法或者依法应当回避的审判人员没有回避的;

(八)无诉讼行为能力人未经法定代理人代为诉讼或者应当参加诉讼的当事人,因不能归责于本人或者其诉讼代理人的事由,未参加诉讼的;

(九)违反法律规定,剥夺当事人辩论权利的;

(十)未经传票传唤缺席判决的;

(十一)原判决、裁定遗漏或者超出诉讼请求的;

(十二)据以作出原判决、裁定的法律文书被撤销或者变更的;

(十三)审判人员审理该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

人民检察院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有权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抗诉。根据法律规定,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各级人民法院、上级人民检察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确有错误的民事、行政判决、裁定,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同级人民法院再审时,提出抗诉的人民检察院应当派员出席法庭。

人民检察院对人民法院就诉讼费负担的裁定提出抗诉,没有法律依据,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行政诉讼法第六十三条规定的"违反法律、法规规定":

(一)原判决、裁定认定的事实主要证据不足;

(二)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法规确有错误;

(三)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案件正确裁判; (四)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的情形。

抗诉是针对人民检察院不认同法院判决的结果而做出来的行为。与二审再审有非常大的区别。但是检察院提出异议的话,需要有明确的证据证明法院的判决是有错误的,否则上一级人民法院是可以不接受该案件的重审。抗诉一般只有在有能够推翻原定判决的结果情况下才会提出抗诉。以上就是律图小编整理的内容。律图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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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诉讼二审抗诉是什么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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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时效抗辩什么意思?
诉讼时效抗辩是指诉讼人行使抗辩权的一种法律行为。需要注意诉讼时效的抗辩权必须要在规定的诉讼时效,那也就是合法的诉讼时效内,如果诉讼案件已经终止,那么这个诉讼时效抗辩就不再有任何意义,也就无权行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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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仲裁
二审期间能提出诉讼时效抗辩吗
[律师回复] 对于二审期间能提出诉讼时效抗辩吗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二审期间可以提出诉讼时效抗辩吗
当事人在一审期间未提出诉讼时效抗辩,在二审期间提出的,人民不予支持,但其基于新的证据能够证明对方当事人的请求权已过诉讼时效期间的情形除外。”最高人民公布的诉讼时效司法解释
第四条,对诉讼时效抗辩权的行使阶段进行了规定。
“诉讼程序机制的建构,实质上蕴涵着通过构筑正当程序以保证私权争议获得公正裁判的诉讼理念。”最高民二庭负责人说,如果任由义务人在任何审理阶段均可行使诉讼时效抗辩权,则将出现无法在一审审理阶段固定诉争焦点,无法有效发挥一审事实审的功能,产生损害司法程序的安定性、司法裁决的权威性、社会秩序的稳定性等问题。因此,司法解释结合我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对诉讼时效抗辩权的行使阶段进行了限制。原则上,义务人关于诉讼时效的抗辩应当在一审中提出,二审提出的,一般不予支持。
我国民事诉讼采用二审续审制,即
第二审承接
第一审继续进行审理。在二审期间,当事人可以提出新的证据,进一步陈述案件的事实,可以对一审未尽事实和适用法律问题进行审理。这位负责人表示:“司法解释还规定了除外情形,即义务人在二审期间有新的证据能够证明对方当事人的请求权已过诉讼时效期间的,人民应予支持。”
司法解释第四条第二款还规定:“当事人未按照前款规定提出诉讼时效抗辩,以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为由申请再审或者提出再审抗辩的,人民不予支持。”
相关知识:
诉讼时效是指民事权利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在法定的时效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当时效期间届满时,债务人获得诉讼时效抗辩权。在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期间内,权利人提出请求的,人民就强制义务人履行所承担的义务。而在法定的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之后,权利人行使请求权的,人民就不再予以保护。值得注意的是,诉讼时效届满后,义务人虽可拒绝履行其义务,权利人请求权的行使仅发生障碍,权利本身及请求权并不消灭。当事人超过诉讼时效后的,人民应当受理。受理后,如另一方当事人提出诉讼时效抗辩且查明无中止,中断,延长事由的,判决驳回其诉讼请求。如果另一方当事人未提出诉讼时效抗辩,则视为其自动放弃该权利,不得依照职权主动适用诉讼时效,应当受理支持其诉讼请求。
二审期间可以提出诉讼时效抗辩吗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二审期间可以提出诉讼时效抗辩吗问题解答如下, 二审期间可以提出诉讼时效抗辩吗
当事人在一审期间未提出诉讼时效抗辩,在二审期间提出的,人民不予支持,但其基于新的证据能够证明对方当事人的请求权已过诉讼时效期间的情形除外。”最高人民公布的诉讼时效司法解释
第四条,对诉讼时效抗辩权的行使阶段进行了规定。
“诉讼程序机制的建构,实质上蕴涵着通过构筑正当程序以保证私权争议获得公正裁判的诉讼理念。”最高民二庭负责人说,如果任由义务人在任何审理阶段均可行使诉讼时效抗辩权,则将出现无法在一审审理阶段固定诉争焦点,无法有效发挥一审事实审的功能,产生损害司法程序的安定性、司法裁决的权威性、社会秩序的稳定性等问题。因此,司法解释结合我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对诉讼时效抗辩权的行使阶段进行了限制。原则上,义务人关于诉讼时效的抗辩应当在一审中提出,二审提出的,一般不予支持。
我国民事诉讼采用二审续审制,即
第二审承接
第一审继续进行审理。在二审期间,当事人可以提出新的证据,进一步陈述案件的事实,可以对一审未尽事实和适用法律问题进行审理。这位负责人表示:“司法解释还规定了除外情形,即义务人在二审期间有新的证据能够证明对方当事人的请求权已过诉讼时效期间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司法解释第四条第二款还规定:“当事人未按照前款规定提出诉讼时效抗辩,以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为由申请再审或者提出再审抗辩的,人民不予支持。”
相关知识:
诉讼时效是指民事权利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在法定的时效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当时效期间届满时,债务人获得诉讼时效抗辩权。在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期间内,权利人提出请求的,人民就强制义务人履行所承担的义务。而在法定的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之后,权利人行使请求权的,人民就不再予以保护。值得注意的是,诉讼时效届满后,义务人虽可拒绝履行其义务,权利人请求权的行使仅发生障碍,权利本身及请求权并不消灭。当事人超过诉讼时效后的,人民应当受理。受理后,如另一方当事人提出诉讼时效抗辩且查明无中止,中断,延长事由的,判决驳回其诉讼请求。如果另一方当事人未提出诉讼时效抗辩,则视为其自动放弃该权利,不得依照职权主动适用诉讼时效,应当受理支持其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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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时效抗辩是什么意思?
通常情况下来说,诉讼时效的行使主要是用于债权的请求权,在个别特殊的情况下,也可以用于物权的请求权。诉讼时效抗辩其实指的是,一方当事人在行使自己法定的诉讼时效抗辩权的一种合法的法律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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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类
我有一些法律上的问题想咨询一下各位律师。请问二审检察院抗诉的条件有哪些?二审抗诉与再审抗诉有什么区别呢?
[律师回复]
1、抗诉的对象不同
二审抗诉的对象是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尚未发生法律效力的一审判决、裁定;而再审抗诉的对象是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
2、抗诉的权限不同
除最高人民检察院外,任何一级人民检察院都有权对同级人民法院的一审判决、裁定提出二审抗诉。而除最高人民检察院有权对同级的最高人民法院发生效力的判决、裁定提出再审抗诉外,其他各级人民检察院只能对其下级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提出再审抗诉。可见,基层人民检察院只能提出二审抗诉,无权提出再审抗诉;而最高人民检察院只能提出再审抗诉,无权提出二审抗诉。
3、接受抗诉的审判机关不同
接受二审抗诉的是提出抗诉的人民检察院的上一级人民法院;而接受再审抗诉的是提出抗诉的人民检察院的同级人民法院。
4、抗诉期限不同
二审抗诉必须在法定期限内提出,而法律对再审抗诉的提出没有规定期限。
5、抗诉的效力不同
二审抗诉将阻止第一审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再审抗诉并不导致原审判决、裁定在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判期间执行的停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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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审抗诉与再审抗诉的区别是什么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二审抗诉与再审抗诉的区别是什么
抗诉对象不同:二审抗诉是针对各级人民法院的第一审尚未生效的裁判;再审抗诉是针对已经生效的裁判.
抗诉的提起主体不同:二审抗诉是由第一审同级的人民检察院提起,限于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再审抗诉是由上级人民检察院提起.
接受抗诉的不同:二审抗诉是上级人民接受;再审抗诉是同级人民接受
抗诉期限不同:二审抗诉必须遵守法定期限;再审抗诉无期限限制,但要求无罪改为有罪的,应遵守刑法诉讼时效的规定.
抗诉目的不同:二审抗诉是阻值第一审的判决生效,避免将人民认为有错误的判决交付执行;再审抗诉是为了实事求是,有错必纠.
抗诉途径不同:二审抗诉是一审检察院通过一审向上一级提交抗诉材料,上级人民检察院出庭;再审抗诉是抗诉机关向同级人民提交抗诉材料
抗诉成立条件:
由有抗诉权的人民检察院提出,只有出现法定情况,人民检察院才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能提出抗诉
(一)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
(二)原判决、裁定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的;
(三)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
(四)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未经质证的;
(五)对审理案件需要的主要证据,当事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书面申请人民调查收集,人民未调查收集的;
(六)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
(七)审判组织的组成不合法或者依法应当回避的审判人员没有回避的;
(八)无诉讼行为能力人未经法定代理人代为诉讼或者应当参加诉讼的当事人,因不能归责于本人或者其诉讼代理人的事由,未参加诉讼的;
(九)违反法律规定,剥夺当事人辩论权利的;
(十)未经传票传唤,缺席判决的;
(十
一)原判决、裁定遗漏或者超出诉讼请求的;
(十
二)据以作出原判决、裁定的法律文书被撤销或者变更的;
(十
三)审判人员审理该案件时有,,枉法裁判行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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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时效抗辩是什么意思
诉讼时效抗辩的意思就是被告方针对诉讼时效的问题提出相反的意见,请求人民法院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比如说诉讼时效已经到期了原告才起诉,这时候被告就可以针对诉讼时效进行抗辩,如果法院查明确实诉讼时效已经届满了,肯定会驳回原告的诉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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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类
试述人民检察院二审抗诉与再审抗诉的异同。
[律师回复] 审判监督程序与二审程序有何异同答:审判监督程序同第二审程序就其目的而言,都是为了审查纠正判决和裁定的错误,但它们是两种不同的程序。其主要区别在于:
(一)审理对象不同第二审程序是对没有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判进行审查,而审判监督程序则是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判(包括已执行完毕的)进行审查。
(二)提起主体不同第二审程序是根据当事人(除被害人外)或者其法定代理人,经被告人同意的近亲属、辩护人提起的上诉或同级人民检察院提起的抗诉而进行;审判监督程序则是由最高人民和上级人民、最高人民检察院和上级人民检察院以及本级院长提交审判委员会提起而进行。
(三)提起期限不同第二审程序的上诉和抗诉期限,不服判决的为10日,不服裁定的为5日。逾期上诉或抗诉,第二审不予受理。而审判监督程序的提起,一般并无期限限制。
(四)提起理由不同第二审程序当事人提出上诉、检察院提起抗诉,无论根据什么理由,都必然引起第二审程序,第二审必须依第二审程序进行审理;而提起审判监督程序的理由是发现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判确有错误,有法定的、严格的限制,且必须经过严格的审查,才能依审判监督程序进行再审。
(五)审理结果不同第二审程序审理仅有被告人一方上诉案件的,不得加重对被告人的处罚;根据《刑事诉讼法》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审理的再审案件,可以加重也可以减轻对被告人的处罚。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刑事再审案件开庭审理程序的具体规定》第8条规定,除人民检察院抗诉的以外,再审一般不得加重原审被告人(原审上诉人)的刑罚。
人民检察院的二审抗诉和再审抗诉的区别是什么?最好是举个实例说明吧,比如是那级对那级提起,光是理论我不好理解。
[律师回复] 您好,在我国,抗诉程序有两种,即按照上诉程序提出的抗诉和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的抗诉。这两种抗诉程序的主要区别是:
  
(1)提出抗诉的机关不同。按照上诉程序提出抗诉的机关是与原审法院相对应的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抗诉的机关是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原审人民法院的上级人民检察院。 
  
(2)法律的限制不同。按照上诉程序提出的抗诉,刑事诉讼法规定对判决的抗诉期限为10日,对裁定的抗诉期限为5日;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的抗诉,法律没有规定限制时间,只要最高人民检察院或者上级人民检察院发现地方各级人民法院或者下级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确有错误,随时可以提出抗诉。
  
(3)抗诉的对象不同。按照上诉程序提出抗诉的对象是没有发生法律效力的确有错误的判决或裁定;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抗诉的对象是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确有错误的判决和裁定。 
  
(4)法律后果不同。按照上诉程序提出的抗诉,导致第二审诉讼开始;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的抗诉,导致的是再审,原来是第一审案件,依照第一审程序进行审判,所作出的判决、裁定,可以上诉、抗诉,原来是第二审的案件,依照二审程序审理,所作出的判决、裁定,是终审的判决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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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时效抗辩是什么意思?
诉讼时效抗辩就是当事人一般是债务人请求法院判决债权人的诉讼已经超过了诉讼时效因此债权人应当败诉一种法律行为。就是指对方没有在合理的上诉时间内上诉,所以针对对方的上诉请求,法院应当驳回的一种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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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仲裁
民事诉讼后再审可以抗诉吗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可以进行调解。 人民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的案件,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是由 第一审作出的,按照第一审程序审理,所作的判决、裁定,当事人可以上诉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是由 第二审作出的,按照第二审程序审理,所作的判决、裁定,是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上级人民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审的,按照第二审程序审理,所作的判决、裁定是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 1、调解案件再审的审级 和启动期限问题一样,民诉法对于调解案件再审的审级没有明确的规定。参照民诉法对裁决再审审级的规定,对调解案件再审的审级也应该予以相同的认定,即再审的审级与做出调解书的审级相同(本院再审),但上级提审的再审应按照二审程序审理。 2、调解案件再审的审理范围 根据启动主体的不同,法律对调解案件启动再审的事由也有不同的规定,相应地再审审理范围也应当存在区别。 在内部审理过程中存在“立审分离”的机制,再审案件的立案审查和审理分属不同的庭室或合议庭。立案环节主要审查当事人、案外人的申请理由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立案条件,调解书是否违反自愿合法原则、是否侵犯了他人的合法权益。根据民诉法的相关规定,我国的再审立案审查应当是实质审查,只有经“审查属实”存在违法事由的调解案件才能够立案再审。但是,由于立案环节不会完全按照普通审理程序的要求,给予双方当事人充分的举证、质证、辩论的机会,使其不可能、也无权直接做出确定调解书违法而予以撤销的裁决。在实践中,立案裁定一般只是表述予以立案再审并终止调解书的执行,避免直接对调解书的错误与否做出评判。这就产生了再审审理中应否审理启动事由是否成立的问题,因为区别于对裁决的再审,裁决是依据审理查证的事实予以适用法律的结果,在事实和法律适用上均可能存在错误,再审的审理范围主要是审查原审裁决在事实和法律适用上是否正确,正确的予以维持,错误的予以纠正。但调解是在还没有对实体纠纷涉及的事实和法律适用予以认定的情况下当事人合意的结果,调解案件再审的特殊在于其启动事由可能是脱离于当事人实体纠纷之外的,如违背自愿原则,侵犯国家、公共或他人合法权益,而这些事由有决定着调解是否合法有效,因此,调解案件的再审审理范围应当有两个部分组成:启动事由和实体纠纷。
刑事二审程序抗诉与审判监督程序抗诉有什么区别?
[律师回复] (
d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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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s
bygoogle||[]).push({});发表时间::08:32刑事
第二审程序抗诉和审判监督程序抗诉都是对确有错误的刑事判决或裁定提出的抗诉,都体现了人民检察院对刑事审判活动的监督,但两者也有明显区别,主要体现在:1.适用对象不同。
第二审程序抗诉的对象只能是本级人民作出的尚未发生法律效力、确有错误的刑事判决、裁定。而审判监督程序抗诉的对象是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刑事判决、裁定。这里所谓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刑事判决、裁定,包括:
①已经超过法定上诉、抗诉期限的
第一审刑事判决、裁定;
②经第二审终审的刑事判决、裁定;
③最高人民所作的刑事判决、裁定;
④经最高人民核准死刑的判决;
⑤经高级人民核准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判决。这里需要注意,死刑、死缓案件的二审判决、裁定作出后,不能立即提请抗诉,应当待死刑复核程序结束后,再提请抗诉。2.适用主体不同。按照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八十一条规定,有权对人民尚未发生法律效力的一审刑事判决、裁定提出抗诉的,只能是同级地方人民检察院;由于最高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都是终审的判决、裁定,所以最高人民检察院不能针对最高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提出第二审程序的抗诉。而审判监督程序抗诉除了最高人民检察院有权对各级人民的生效判决、裁定提出抗诉外,还包括上级人民检察院对下级人民的生效判决、裁定提出抗诉,但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对同级人民生效的判决、裁定不能提出抗诉,如果发现已生效的同级人民法院的判决确有错误的,可提请上级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3.抗诉期限不同。第二审程序抗诉按刑事诉讼法规定,对判决的抗诉时限为10日,对裁定的抗诉时限为5日,两者皆从接到判决书、裁定书的第2日起算。而对于审判监督程序抗诉,法律没有规定期限,只要发现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或裁定确有错误,任何时候都有权提出抗诉,包括终审判决、裁定刚刚生效,原审被告人正在服刑期间,或者原判已经执行完毕。4.法律效力不同。经第二审程序抗诉的,除发回原审重新审理外,应当按照第二审程序审理,所作的判决、裁定是终审判决、裁定,不能再按第二审程序提出抗诉。而经审判监督程序抗诉的,如果原来是第一审案件,应当按照第一审程序进行重新审判,所作的判决、裁定可以上诉、抗诉;如果原来是第二审案件,应当依照第二审程序进行重新审判,所作的判决、裁定,是终审的判决、裁定。总之,上述两种刑事抗诉活动,都是为了监督人民依确审判、准确认定犯罪事实、正确适用法律、有效地惩治犯罪和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第二审程序的抗诉,主要是为使人民的错误判决、裁定在生效以前得到纠正,而审判监督程序抗诉,则是使已经生效的错误判决、裁定得到纠正,做到有错必纠。
二审判决,请问抗诉和抗诉的期限是多少
[律师回复]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不服一审刑事判决,应于收到判决书后五日内申请检察院抗诉,第二日起十日内向上级人民提出上诉。 我国实行两审终审制,二审刑事判决作出之后即生效,但如果二审刑事判决确有错误,又从何处纠正?国家并未封锁救济途径,在二审程序之外,还设置“审判监督程序”,允许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对二审刑事判决继续提异议,但申诉期间不停止执行,被告人需“上场“即到服刑。 一、 刑事申诉的主体 一般情况下由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提出。申诉可以委托律师代为进行。(从被告人一方来说,一般可由其近亲属委托律师进行,被告人则留在专心创造条件减刑) 二、 刑事申诉的对象 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 三、 刑事申诉的提出时间 1、人民对刑事案件的申诉人在刑罚执行完毕后2年内提出的申诉,应当受理。 2、超过2年提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应当受理 (一)可能对原审被告人宣告无罪的; (二)原审被告人在本条规定的期限内向人民提出申诉,人民未受理的; (三)属于疑难、复杂、重大案件的。 不符合前款规定的,人民不予受理。 总结来说,刑事申诉提出的时间可以说是没有限制,只要能证实符合法定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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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时效抗辩的抗辩权是什么意思
进行诉讼时效抗辩所使用的抗辩权是属于一种权利,主要是针对于原告的起诉而使用的,在被告认为本案已经超过既定的诉讼时效的时候,可以向法院提出本案已经超过了诉讼时效的抗辩。由此来让原告失去胜诉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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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仲裁
不服二审判决应该怎么抗诉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不服二审判决应该怎么抗诉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一)立案审查
(二)决定提出抗诉
经过审查,人民检察院应当依法作出抗诉、不抗诉、向人民或者有关单位提出检察建议的决定。
(三)制作抗诉书
(四)派员出席法庭
人民检察院抗诉的案件,应当通知人民检察院派员出席法庭。
对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当认为有抗诉必要,依法提出抗诉:
1、人民采信自行收集的证据,未经庭审质证即作为裁判的根据,导致裁判错误的。
2、人民不采纳公诉人庭前收集并经庭审质证的有效证据,仅因被告人翻供而判决无罪或改变事实认定,造成错误裁判的。
3、人民审判活动严重违反法定 诉讼程序,或者审判人员在审理案件过程中有、等行为,影响公正裁判的。
4、判决、裁定认定事实或者适用法律错误,量刑虽然未致畸轻畸重, 但社会影响恶劣的。
5、因重要事实、法定情节认定错误而导致错误裁判,或者因判决、裁定认定犯罪性质错误,可能对司法实践产生不良效应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二十一条 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对同级人民
第一审判决、裁定的抗诉,应当通过原审人民提出抗诉书,并且将抗诉书抄送上一级人民检察院。原审人民应当将抗诉书连同案卷、证据移送上一级人民,并且将抗诉书副本送交当事人。上级人民检察院如果认为抗诉不当,可以向同级人民撤回抗诉,并且通知下级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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