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订立后限购解除合同是否可以?

最新修订 | 2024-0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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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买卖合同订立后限购解除合同是可以的,当然了,不论是什么类型的合同在进行解除的时候都只有两种方式,只要是合同当中的签约主体都同意的情况下,就可以自愿的进行接触,或者是通过违约来向对方支付一定的违约费用来进行解除。
买卖合同订立后限购解除合同是否可以?

一、买卖合同订立后限购解除合同是否可以?

买卖合同订立后限购解除合同是可以的,解除合同,可以通过以下两种途径:

(一)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

(二)具备法定解除合同的条件。

具备以下条件,不必经对方当事人同意,只需向对方作出解除合同的意思表示,就可以解除合同:

1、当事人约定的解除合同的条件成就;

2、因不可抗力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

3、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另一方当事人明确表示或者以其行为发明不履行主要义务的;

4、另一方当事人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

5、另一方当事人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

6、法律规定的其他解除情形。不具备上述条件,一方当事人不能解除合同。

当事人一方行使解除合同的权利,必然引起合同的权利义务的终止,为了防一方当事人因不知道对方已行使合同解除权而仍为履行的行为,从而遭受损害,当事人根据约定解除权和法定解除权主张解除合同的,应当通知对方。通知可以是口头的,也可以是书面的,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所谓通知到达,因通知形式的不同而有所不同。

口头通知的,口头告知签订合同的对方当事人时即为到达;书面通知的,通知送达对方当事人或其指定的人签收即为到达。对方当事人接到解除合同的通知后,认为不符合约定的或者法律规定的解除合同的条件,不同意解除合同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能否解除合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解除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登记手续的,未办理有关手续,合同不能解除。

二、解除买卖合同应注意哪些事项

(一)合同解除一般只适用于单方违约的情形,在双方违约的情形下则比较复杂,要看哪一方的违约是根本违约,解除权的行使要视具体情况而定。

(二)从自我保护意义来讲,并不是只要对方违约就要解除合同,而要判断这种违约是不是根本违约,是否不采取解除措施就可能避勉给自己造成更大的损失。也就是说,合同解除权的行使要符合正当目的。

(三)从交易成本角度来分析,合同解除意味着交易失败,一方违约就解除合同,将给市场交易带来沉重的交易成本,并给市场交易秩序和安全带来冲击和破坏。

(四)一般来说,合同的目的是与合同的主要义务联系在一起的,违反主要义务将使合同目的难以达到,而单纯违反依诚实信用原则所产生的附随义务,一般不会导致合同目的丧失,不能据此解除合同。

(五)不适当履行与合同解除。不适当履行是指债务人交付的货物不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即履行有瑕疵。如果瑕疵并不严重,一般要求采取降价和修补办法予以补救,而并不宣告合同解除。如果瑕疵本身能够修理,非违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修理瑕疵。给予非违约方要求修理瑕疵的权利,实际上使他获得修补瑕疵的机会,从而避免合同被解除。

在日常生活当中,很多人购买一些物品需要签署相关的协议,但是购买之后又存在着一些后悔的现象,也有可能是因为市场条件发生变动,原来的合同内容对自己不利,那么此时可以和对方进行友好的协商,然后达成一致解除或者是支付约定的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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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时候我们会发现,其实无论我们是在购物、出行、学习还是工作中,都是离不开法律知识的,我们应该要学会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您的生活正面临着与如何签订解除购房合同相关的问题而无法解决的话,那么可以从本文内容中来寻找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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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纠纷
采购合同订立的条件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1、签订采购合同时,一定要仔细阅读相关条款,对一些有歧义、不合理的条款要和商家落实清楚。以免出现问题时,解决起来遇到麻烦。
2、要求商家在销售合同上注明产品的品牌、型号、单价、数量,在标注产品的数量时,最好将产品的平米数和片数都标注清楚,方便验货时核对产品的数量。
3、销售单要加盖销售单位或者市场的公章。
4、对特定条款加以注明。
5、在订购时可以适当订多一些。要和商家约定好,没有用完的产品可以退货。
6. 了解和落实退补货原则。
(1) 所需设备具有专卖性质,并且只能从单一来源获得;
(2) 在以往通过ICB程序签订的合同基础上的追加订货,追加采购的货物单价应保持不变,时间间隔不超过18个月,数量不能超过原合同数量的30%;
(3)为了与现有设备的配套, 需向原来的供货人采购标准化的设备或零件,并且价格应合理;
(4)负责工艺设计的承包人要求从特定供应商处采购关键部件,并以此作为性能保证的条件;
合同依法订立后,双方必须严格执行。因此,采购人员在签订采购合同前,必须审查卖方当事人的合同资格、资信及履约能力,按经济合同法的要求,逐条订立采购合同的各项必备条款。
1、审查卖方当事人的合同资格。为了避免和减少采购合同执行过程中的纠纷,在正式签订合同之前,采购人员首先应审查卖方当事人作为合同主体的资格。所谓合同资格,是指订立合同的当事人及其经办人,必须具有法定的订立经济合同的权利。审查卖方当事人的合同资格,目的在于确定对方是否具有合法的签约能力,这一点直接关系到所签订的合同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2、法人资格审查。认真审查卖方当事人是否属于经国家规定的审批程序成立的法人组织。法人是指拥有的必要财产、有一定的经营场所、依法成立并能承担民事责任的组织机构。判断一个组织是否具有法人资格的标志,主要看其是否持有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的营业执照。经工商登记的国营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各种经济联合体、实行核算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都具有法人资格,都可以成为合法的签约对象。
在审查卖方法人资格时应注意:没有取得法人资格的社会组织及已被取消法人资格的企业或组织,无权签订采购合同。要特别警惕一些根本没有依法办理工商登记手续或未经批准的所谓“公司”,它们或私刻公章,冒充法人,或假借他人名义订立合同,旨在骗取买方的贷款或定金;同时,要注意识别那些没有设备、技术、资金和组织机构的“四无”企业,它们往往在申请营业执照时弄虚作假,以假验资、以假机构骗取营业执照,虽签订供货合同并收取贷款或定金,但根本不具备供货能力。
3、法人能力审查。审查卖方的经营活动是否超出营业执照批准的范围。超越业务范围以外的经济合同,属无效合同。
采购合同订立的前提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采购合同订立的前提问题解答如下,
1、签订采购合同时,一定要仔细阅读相关条款,对一些有歧义、不合理的条款要和商家落实清楚。以免出现问题时,解决起来遇到麻烦。
2、要求商家在销售合同上注明产品的品牌、型号、单价、数量,在标注产品的数量时,最好将产品的平米数和片数都标注清楚,方便验货时核对产品的数量。
3、销售单要加盖销售单位或者市场的公章。
4、对特定条款加以注明。
5、在订购时可以适当订多一些。要和商家约定好,没有用完的产品可以退货。
6. 了解和落实退补货原则。
(1) 所需设备具有专卖性质,并且只能从单一来源获得;
(2) 在以往通过ICB程序签订的合同基础上的追加订货,追加采购的货物单价应保持不变,时间间隔不超过18个月,数量不能超过原合同数量的30%;
(3)为了与现有设备的配套, 需向原来的供货人采购标准化的设备或零件,并且价格应合理;
(4)负责工艺设计的承包人要求从特定供应商处采购关键部件,并以此作为性能保证的条件;
合同依法订立后,双方必须严格执行。因此,采购人员在签订采购合同前,必须审查卖方当事人的合同资格、资信及履约能力,按经济合同法的要求,逐条订立采购合同的各项必备条款。
1、审查卖方当事人的合同资格。为了避免和减少采购合同执行过程中的纠纷,在正式签订合同之前,采购人员首先应审查卖方当事人作为合同主体的资格。所谓合同资格,是指订立合同的当事人及其经办人,必须具有法定的订立经济合同的权利。审查卖方当事人的合同资格,目的在于确定对方是否具有合法的签约能力,这一点直接关系到所签订的合同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2、法人资格审查。认真审查卖方当事人是否属于经国家规定的审批程序成立的法人组织。法人是指拥有的必要财产、有一定的经营场所、依法成立并能承担民事责任的组织机构。判断一个组织是否具有法人资格的标志,主要看其是否持有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的营业执照。经工商登记的国营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各种经济联合体、实行核算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都具有法人资格,都可以成为合法的签约对象。
在审查卖方法人资格时应注意:没有取得法人资格的社会组织及已被取消法人资格的企业或组织,无权签订采购合同。要特别警惕一些根本没有依法办理工商登记手续或未经批准的所谓“公司”,它们或私刻公章,冒充法人,或假借他人名义订立合同,旨在骗取买方的贷款或定金;同时,要注意识别那些没有设备、技术、资金和组织机构的“四无”企业,它们往往在申请营业执照时弄虚作假,以假验资、以假机构骗取营业执照,虽签订供货合同并收取贷款或定金,但根本不具备供货能力。
3、法人能力审查。审查卖方的经营活动是否超出营业执照批准的范围。超越业务范围以外的经济合同,属无效合同。
签订购房合同未备案是否受限购影响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签订购房合同未备案是否受限购影响问题解答如下,   签订购房合同未备案是否受限购影响  签订购房合同后没有备案,是否受限购影响呢“限购后,我们在登记备案环节有所调整,对申请办理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和商品房现房转移登记增加了几项审查内容,首先要审查申请登记房产是否属香洲主城区这一限购区域;购房业主是否具备购房主体条件,即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含驻珠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家庭)、可提供购房之日起算的前2年内在本市累计缴纳1年以上的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或社会保险费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香洲主城区内只能新购1套商品住房。”  推荐阅读:  购房合同  2011最新购房合同范本  “限购”后,不少市民买了房要前往房地产登记中心进行登记备案总会碰到一些新问题。比如需提供什么证明对于11月1日前已签订购房合同但未备案的购房者,如何处理针对这些疑问,记者昨日采访了市房地产登记中心,为市民释疑。  “限购后,我们在登记备案环节有所调整,对申请办理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和商品房现房转移登记增加了几项审查内容,首先要审查申请登记房产是否属香洲主城区这一限购区域;购房业主是否具备购房主体条件,即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含驻珠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家庭)、可提供购房之日起算的前2年内在本市累计缴纳1年以上的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或社会保险费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香洲主城区内只能新购1套商品住房。”市房地产登记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购房业主申请办理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和商品房现房转移登记需提交证明资料供登记机构审查是否具备购房主体条件。”  针对外地户籍的购房人如需购房,需在哪个环节提供纳税证明“外地户籍的购房人在申请办理登记时,在提交登记申请时就要求其一并提交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或社会保险费缴纳证明。”该负责人告诉记者。  该负责人还介绍,最近一段时间,也有部分11月1日前已签订购房合同但未备案的购房者到房地产登记中心咨询该如何处理,“针对此情况,对11月1日前已购房的业主,如提供的购房合同、发票能证明其购房行为发生在11月1日前的,按原规定申请办理登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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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卖人不签订购房合同怎么办
商品房买卖认购书毕竟只是预约,如果预约的效力可以强制当事人双方订立合同的话,实际上其效力与本约没有区别。最高人民法院《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解释》第四条并没有赋予商品房买卖认购书强制订立本约的效力,而是认为“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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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订立二手房买卖合同,没有房产证的购房合同有效吗
[律师回复]
一、怎样订立二手房买卖合同
1、房屋产权和手续是否齐全房产证是证明房主对房屋享有所有权的唯一凭证,没有房产证对买房人来说是有极大风险的。房主可能将房产证进行抵押或转卖,即使现在没有将来办理取得后,房主还可以抵押和转卖。所以最好选择有房产证的房屋进行交易。有些房屋共有权共有好多个,如有继承人共有的、有家庭共有的、还有夫妻共有的,对此买房人应当和全部共有人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如果只是部分共有人擅自处分共有财产,买房人与其签订的二手房买卖合同未在其他共有人同意的情况下一般是无效的。
2、明确成交价格和税费责任在签定二手房买卖合同中一定要注明正式的成交价格,还有交易的时间,交易税费,还有税费到底由买卖双方的哪一方负责。从现行税收政策来看,房产买卖过程中归房主交纳的税费为:营业税,个人所得税,印花税;归客户交纳的税费为:契税,土地出让金,印花税(与房主各交一半)。
3、明确买卖双方的责任签定此条款时十分重要,如果有一方出现违约责任,应拥有怎样的权利,在签定二手房买卖合同时双方利益上得到怎样的补偿都要约定清楚,违约金的数量以及交付时间应写得毫无异议。
4、物业交割要清楚在签定二手房买卖合同时候千万不要忘记物业交割阶段,付加条款里一定要约定水、电、煤气、物业、供暖等各项费用的交接时间。对于物业、供暖等费用的缴纳时间和标准,应该要到原房主所在单位改签协议内容,而买方需改签协议时卖方应做出的配合等,都应在合同中明确注明,从而达到维护买方利益的目的。
5、过户时间要明确过户时间要明确,买房人最在乎的莫过于什么时间房屋最终属于我,因此约定过户时间是合同中较重要的条款之一,买方需慎重和签订准确的时限。
6、明确付款方式和时间双方应该在合同中明确付款方式和时间。如首付款、尾款的支付比例、数量和时间,确保买方出现拖欠或减少阶段支付金额的情况时有据可依,较好地维护自身权益。因为在二手房买卖案例中存在客户以贷款方式购买二手房却因为批贷不成而导致交易失败的例子屡见不鲜,因此为了避免浪费无谓的时间,业主应尽早对客户是否能被批贷进行确认。
二、没有房产证的购房合同有效吗如果购房者和房主签定的是《鉴证合同》,该合同所涉及的内容如果含有逃避税收或其他违反国家政策法规的都不受法律保护。而且如果合同期长,容易出现问题。如果是正常的购房合同,只是由于一般原因至过户期限比较长,这样的合同是受国家法律保护的,而且业主一般情况下不会悔约,悔约的情况都是在房价大起大落的时候,短期内对购房者也有保障。将来房主反悔不卖房子,按正常的诉讼程序是按权利判决的,因为可能购房者并不是唯一的债权人,也就是说可能有情况有,房子拍卖,购房者和他们按顺序来分资产,或许该房购房者拿不到一分钱,如果购房者是第二或第三债权人的话。或许业主只是因为房价涨或是其他原因不想卖房,哪到时也不一定把房子判给购房者,可能只是让业主给予购房者赔偿,把房款退还给购房者。最好的结果当然也是有可能把房子判决给购房者,前提是购房者已经付完全部房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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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拍卖销售后买受人应当在人民规定的期限内将价款全部汇入指定的账户。支付拍卖机构佣金。佣金包括了工作人员前期调查、寻求客户、组织拍卖等发生的实际费用,拍卖机构不再另行收取其他费用。
2、司法拍卖房一般是以产权证为落户资料的,所以购买司法拍卖房一般是直接拿产权证以及相关资料就直接去派出所上户就可以了,但是每个地区的规定有所差异,具体还是看所在地的规定。
3、买受人全额交付价款后,业务部门应在十个工作日内制作出裁定书,送达买受人,并在裁定书送达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办理拍卖财产的交割手续。过户需要的材料:拍卖销售确认书、登公告报纸、拍卖行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拍卖行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身份证明、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拍卖行的拍卖委托书复印件(2份)、协助执行通知书、买受人的身份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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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方签订购房合同,能否单独解除购房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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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性的宣传广告只是要约邀请,而非要约。如果在开发商的广告宣传中有关承诺,如关于装修、小区配套设施、房屋设计等方面的描绘和承诺是符合要约的前述特点时,开发商虚假宣传的行为就构成了违约,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如有合同违约金之约定的,应当支付违约金购房有损失,应当赔偿损失如果虚假宣传与实际交付的房屋不一致已经从根本上影响到房屋的使用,则开发商在此构成了根本违约,购房者就有权根据合同法的有关规定,主张解除合同,要求开发商返还购房款和利息,并赔偿损失。
如开发商对房屋的虚假宣传不构成要约,开发商对于虚假宣传的行为仍然不能解脱民事责任,即法定的民事责任。根据《合同法》规定,“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撤销。当事人请求变更的,或者仲裁机构不得撤销。”购房者因受开发商的虚假宣传而与开发商签订了购房合同,开发商当然构成欺诈。对此,购房人有两种选择:一是或提起仲裁,要求撤销购房合同二是诉讼或仲裁请求主张变更合同内容,如根据虚假宣传的内容与实际交付房屋不一致的情况请求酌减合同价款。
能订立协议免除赡养责任吗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一、可以订立协议免除赡养责任吗
《婚姻法》第二十一条第三款规定:“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据此,父母年迈且体弱多病,丧失了劳动能力,确实需要子女赡养的,其子女均有赡养父母的义务。根据《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二十条的规定,“经老年人同意,赡养人之间可以就履行赡养义务签订协议。赡养协议的内容不得违反法律的规定和老年人的意愿”,在多子女的家庭,在父母不反对的情况下,允许子女之间签订赡养协议分工赡养父母,但是如果客观情况发生变化,比如某位子女明显没有能力赡养好父或母,如果父或母提出赡养要求,其他子女无法免除,因为赡养义务是强制性的法定义务,子女不得因任何原因而免除。对于赡养协议中免除某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属于约定免除了某子女对父母的法定义务,应属无效约定。故对父母要求全部子女均需履行赡养义务的诉讼请求应当支持。就父母的居住和日常照料问题,如父母表示愿意随某子女生活,而某子女也表示同意,则应尊重当事人的意见。就赡养费的数额和医药费负担比例问题,如某子女已经履行了对父母全部的赡养义务,则其他子女应当多承担赡养费,以体现法律与人情兼顾,也能更好促进家庭关系的和谐。
二、赡养人的义务有哪些
《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14条规定,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所以完整的赡养义务包括物质供养,精神慰藉,生活照料3个方面。
一是,应当妥善安排老年人的住房,不得强迫老年人迁居条件低劣的房屋。老年人自有的或者承租的住房,子女或者其他亲属不得侵占,不得擅自改变产权或者租赁关系。老年人的自有住房,赡养人有维修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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订立买卖房屋合同怎样解除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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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购房合同后,需要退房是解除合同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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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怎么订立二手房买卖合同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该怎么订立二手房买卖合同问题解答如下, 二手房买卖合同样本
卖方:_______________(简称甲方)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买方:_______________(简称乙方)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向甲方购买房产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信守执行。
第一条乙方同意购买甲方拥有的座落在______市_____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拥有的房产(别墅、写字楼、公寓、住宅、厂房、店面),建筑面积为_____平方米。(详见土地房屋权证第_______________号)。
第二条上述房产的交易价格为:单价:人民币________元/平方米,总价:人民币___________元整(大写:____佰____拾____万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本合同签定之日,乙方向甲方支付人民币__________元整,作为购房定金。
第三条付款时间与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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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付款(含定金)人民币____拾____万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给甲方,剩余房款人
民币____________元整申请银行按揭(如银行实际审批数额不足前述申请额度,乙方应在 缴交税费当日将差额一并支付给甲方),并于银行放款当日付给甲方。
2、甲乙双方同意以一次性付款方式付款,并约定在房地产交易中心缴交税费当日支
付首付款(含定金)人民币____拾____万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给甲方,剩余房款
人民币____________元整于产权交割完毕当日付给甲方。
第四条甲方应于收到乙方全额房款之日起____天内将交易的房产全部交付给乙方使用,并应在交房当日将_________等费用结清。
第五条税费分担甲乙双方应遵守国家房地产政策、法规,并按规定缴纳办理房地产过户手续所需缴纳的税费。经双方协商,交易税费由_______方承担,中介费及代办产权过户手续费由______方承担。
第六条违约责任甲、乙双方合同签定后,若乙方中途违约,应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应在____日内将乙方的已付款不记利息)返还给乙方,但购房定金归甲方所有。若甲方中途违约,应书面通知乙方,并自违约之日起____日内应以乙方所付定金的双倍及已付款返还给乙方。
第七条本合同主体
1.甲方是____________共______人,委托代理人________即甲方代表人。
2.乙方是____________,代表人是____________。
第八条本合同如需办理公证,经国家公证机关____公证处公证。
第九条本合同一式份。甲方产权人一份,甲方委托代理人一份,乙方一份,厦门市房地产交易中心一份、________公证处各一份。
第十条本合同发生争议的解决方式:在履约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可通过协商、诉讼方式解决。
第十一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约定,其补充约定经双方签章与本合同同具法律效力。
第十二条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出卖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购买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______
邮 编:_________________ 邮 编:____________________
电 话:_________________ 电 话:__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甲方):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
见证方: 鉴证机关:
地 址:
邮 编: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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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 表: 经办人:
日 期: 年 月 日 鉴证日期: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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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怎么订立二手房买卖合同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二手房买卖合同样本
卖方:_______________(简称甲方)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买方:_______________(简称乙方)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向甲方购买房产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信守执行。
第一条乙方同意购买甲方拥有的座落在______市_____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拥有的房产(别墅、写字楼、公寓、住宅、厂房、店面),建筑面积为_____平方米。(详见土地房屋权证第_______________号)。
第二条上述房产的交易价格为:单价:人民币________元/平方米,总价:人民币___________元整(大写:____佰____拾____万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本合同签定之日,乙方向甲方支付人民币__________元整,作为购房定金。
第三条付款时间与办法:
1、甲乙双方同意以银行按揭方式付款,并约定在房地产交易中心缴交税费当日支付
首付款(含定金)人民币____拾____万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给甲方,剩余房款人
民币____________元整申请银行按揭(如银行实际审批数额不足前述申请额度,乙方应在 缴交税费当日将差额一并支付给甲方),并于银行放款当日付给甲方。
2、甲乙双方同意以一次性付款方式付款,并约定在房地产交易中心缴交税费当日支
付首付款(含定金)人民币____拾____万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给甲方,剩余房款
人民币____________元整于产权交割完毕当日付给甲方。
第四条甲方应于收到乙方全额房款之日起____天内将交易的房产全部交付给乙方使用,并应在交房当日将_________等费用结清。
第五条税费分担甲乙双方应遵守国家房地产政策、法规,并按规定缴纳办理房地产过户手续所需缴纳的税费。经双方协商,交易税费由_______方承担,中介费及代办产权过户手续费由______方承担。
第六条违约责任甲、乙双方合同签定后,若乙方中途违约,应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应在____日内将乙方的已付款不记利息)返还给乙方,但购房定金归甲方所有。若甲方中途违约,应书面通知乙方,并自违约之日起____日内应以乙方所付定金的双倍及已付款返还给乙方。
第七条本合同主体
1.甲方是____________共______人,委托代理人________即甲方代表人。
2.乙方是____________,代表人是____________。
第八条本合同如需办理公证,经国家公证机关____公证处公证。
第九条本合同一式份。甲方产权人一份,甲方委托代理人一份,乙方一份,厦门市房地产交易中心一份、________公证处各一份。
第十条本合同发生争议的解决方式:在履约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可通过协商、诉讼方式解决。
第十一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约定,其补充约定经双方签章与本合同同具法律效力。
第十二条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出卖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购买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______
邮 编:_________________ 邮 编:____________________
电 话:_________________ 电 话:__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甲方):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
见证方: 鉴证机关:
地 址:
邮 编:
电 话:
法人代表:
代 表: 经办人:
日 期: 年 月 日 鉴证日期: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购买商铺合同订立的需注意什么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关于合同订立注意事项,主要有以下内容:
一、核实确认对方当事人的主体资格
1、合同对方为自然人:核实并复印、保存其身份证件(勿以名片代之),确认其真实身份及行为能力。
2、合同对方为法人:到当地工商部门查询其工商注册资料并实地考察其公司情况,确定其真实性;核实订约人是否经其所在公司授权委托,查验其授权委托书、介绍信、合同书;签订合同必须加盖对方单位公章、合同专用章。
3、合同对方为“其他组织”:对方当事人为个人合伙或个人独资企业,核对营业执照登记事项与其介绍情况是否一致;由合伙人及独资企业经办人签字盖公章。法人筹备处:确认经办人身份及股东身份,加盖法人筹备处和股东公章。
4、合同对方除加盖公章、私章外,要亲笔签名。
二、合同形式:
1、必须以书面形式签订合同;
2、采用口头、信件、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的,必须签订确认书并盖章签字;
3、倒签合同要标明合同背景。
三、合同的必备条款要具体、明确:
1、当事人名称须真实、一致;
2、合同标的、数量、质量、价款、包装方式要具体、明确;
3、注意验收方法、程序和时间;
4、履行方式须具体:交货方式、结算方式;
5、履行期限须确定某一时间点或时间段;
6、尽量明确本司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
7、违约责任要量化为违约金或确定违约赔偿金的计算方法;
8、解决争议办法为协商、诉讼,约定由本司所在地管辖或广州仲裁委员会仲裁。
四、订约前的合同义务:
1、尽协助、通知义务;
2、订约时获取的对方商业秘密,不得泄露和使用。
五、对公司开出的授权委托书、介绍信、盖章的合同书等授权性文件要跟踪管理,出具时应标明合同对方名称及授权范围、有效期限,业务结束要及时收回。业务人员离职要及时收回上述文件,无法收回的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相关单位并做证据保全。发现业务人员在委托授权终止后仍以本司名义签订合同的,及时确定是否追认;不予追认的要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进行证据保全。必要时要求警方介入,追究其刑事责任。
六、遇有重大误解、显失公平、受欺诈、胁迫、乘人之危订立的合同,及时收集保全证据,在除斥期间内行使撤销权(即一年)。
七、合同签订后,合同原件须交公司统一保管。
八、合同内容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不得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第三人的利益,不得含有造成对方人身伤害或因故意及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免责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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