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借钱给股东是否合法

最新修订 | 2024-03-04
浏览10w+
卞晓飞律师
卞晓飞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153人
专家导读 公司借钱给股东的这种行为是否合法是需要根据借钱的程序、原因等这些因素综合分析的,如果股东借钱的整个过程完全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借钱给股东的行为就合法,如果股东是公司的监事,公司借钱给该股东就是违法的。
公司借钱给股东是否合法

一、公司借钱给股东是否合法?

1、公司向股东借款是否合法需要看是否符合合法的借款程序。若不违背相关公司章程,在此基础上得到其他股东的一致认可和同意,且通过了相关法定程序,则受到法律保护,反之不受到法律保护。

2、《公司法》 第一百一十五条 公司不得直接或者通过子公司向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提供借款。

3、根据以上规定,公司法并未禁止向股东提供借款,如果股东不是任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下,是可以借款的

二、抽逃出资罪的追诉标准是什么?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四条规定,公司发起人、股东违反公司法的规定未交付货币、实物或者未转移财产权,虚假出资,或者在公司成立后又抽逃其出资,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超过法定出资期限,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虚假出资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并占其应缴出资数额百分之六十以上的,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股东虚假出资数额在三百万元以上并占其应缴出资数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

(二)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抽逃出资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并占其实缴出资数额百分之六十以上的,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股东抽逃出资数额在三百万元以上并占其实缴出资数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

(三)造成公司、股东、债权人的直接经济损失累计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

(四)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致使公司资不抵债或者无法正常经营的;

2、公司发起人、股东合谋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的;

3、两年内因虚假出资、抽逃出资受过行政处罚二次以上,又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的;

4、利用虚假出资、抽逃出资所得资金进行违法活动的。

(五)其他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情形。

刑法第159条规定:“公司发起人、股东违反公司法的规定未交付货币、实物或者未转移财产权,虚假出资,或者在公司成立后又抽逃其出资,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虚假出资金额或者抽逃出资金额2以上10以下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公司随便借钱给股东的这种行为,如果整个过程操作不够严格,就很有可能涉嫌抽逃出资,因此,公司把钱借给股东的时候就一定要严格遵守国家法律制度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法律上是禁止公司随便借钱给高管的,如果股东任高管就不能向公司借钱。律图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文章涵盖面广,如需要针对性解答,可立即咨询小助手
咨询助手
24小时在线
立即咨询 >
咨询助手提示您
全文2.9千字,阅读时间约10分钟
直接问律师最快9秒应答
继续阅读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3755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公司借钱给股东是否合法
一键咨询
  • 苏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0****4652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8****4453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5****6766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4****7333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2****0071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0****5533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5****1412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6****766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146****476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7****7454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7****3223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2****7376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0****0375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5****7800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1****2570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律图法律咨询
汇聚全国海量律师、律师实名认证
快速问律师
无需等待
最快9秒回复、24小时不限次沟通
优选律师
根据问题为您优选专业律师
服务保障
亿万用户使用好评率98%
正在服务的律师
都燕果律师 都燕果律师
四川循定律师事...
胡静律师 胡静律师
四川胡云律师事...
郑小克律师 郑小克律师
重庆瀚沣律师事...
孙术校律师 孙术校律师
河北英利律师事...
罗钟亮律师 罗钟亮律师
浙江绣湖律师事...
李胜春律师 李胜春律师
湖南公言(深圳...
邓霞律师 邓霞律师
重庆海力律师事...
薛小玲律师 薛小玲律师
天津德敬律师事...
易轶律师 易轶律师
北京家理律师事...
信金国律师 信金国律师
北京家问律师事...
彭彦林律师 彭彦林律师
四川兴蓉律师事...
韩佩霞律师 韩佩霞律师
江苏大昶律师事...
张嘉宝律师 张嘉宝律师
广东生龙律师事...
郑桃林律师 郑桃林律师
湖北楚同律师事...
邢环中律师 邢环中律师
上海金茂凯德律...
黄谊欣律师 黄谊欣律师
广东广荣律师事...
吴伟涛律师 吴伟涛律师
海南国社律师事...
谭海波律师 谭海波律师
广东江湾律师事...
立即问律师 99%用户选择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股份有限公司可否给股东借款?
股份有限公司不可以给高级管理人员董事监事等股东借款,我国公司法当中,115条明确的规定的公司内部的股东,他是不能够直接或者是通过子公司的方式来向公司内部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来提供借款的。
10w+浏览
公司经营
我和几个朋友合开一家有限公司已经5年了,公司经营状况不错,但是最近一股东因为在外面欠了钱就用公司的钱来偿还,其他股东担心会让自己的利益受损,所以想问问专业人士以公司借款偿还股东个人借款,公司其他股东要承担这笔钱吗
[律师回复] 公司的财产是属于公司所有,不能用来清偿股东的债务。但是,股东享有的该公司的股权可以作为其财产进行评估、拍卖,就所得价款清偿股东债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变更、追加当事人若干问题的规定》
1、第十三条作为被执行人的个人独资企业,不能清偿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债务,申请执行人申请变更、追加其投资人为被执行人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作为被执行人的,人民法院可以直接执行该个人独资企业的财产。
个体工商户的字号为被执行人的,人民法院可以直接执行该字号经营者的财产。
2、第十四条作为被执行人的合伙企业,不能清偿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债务,申请执行人申请变更、追加普通合伙人为被执行人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作为被执行人的有限合伙企业,财产不足以清偿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债务,申请执行人申请变更、追加未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有限合伙人为被执行人,在未足额缴纳出资的范围内承担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3、第十五条作为被执行人的法人分支机构,不能清偿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债务,申请执行人申请变更、追加该法人为被执行人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法人直接管理的责任财产仍不能清偿债务的,人民法院可以直接执行该法人其他分支机构的财产。
作为被执行人的法人,直接管理的责任财产不能清偿生效法律文书确定债务的,人民法院可以直接执行该法人分支机构的财产。
4、第十六条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法人分支机构以外的其他组织作为被执行人,不能清偿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债务,申请执行人申请变更、追加依法对该其他组织的债务承担责任的主体为被执行人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公司可否借钱给股东使用?
公司能否借钱给股东使用主要是看是否符合关法律的要求,还有符合公司章程以及股东大会的决议通过才能够确定。如果公司借钱给股东使用,是出于私自借钱的情况,那么后续出现了股东不还钱或者其他纠纷公司也是要承担一定责任的。
10w+浏览
公司经营
股东向公司借款合同范本,股东可以借款吗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贷款方:
借款方为进行生产(或经营活动),向贷款方申请借款,并聘请作为保证人,贷款方业已审查批准,经三方(或双方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贷款种类
第二条借款用途
第三条借款金额人民币(大写)元整。
第四条借款利率借款利息为千分之,利随本情,如遇国家调整利率,按新规定计算。
第五条借款和还款期限
1、借款时间共年零个月,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借款分期如下:
贷款期限贷款时间贷款金额
第一期年月底前元
第二期年月底前元
第三期年月底前元
2、还款分期如下:
归还期限还款时间还款金额还款时的利率
第一期年月底前元
第二期年月底前元
第三期年月底前元
第六条还款资金来源及还款方式
1、还款资金来源:
2、还款方式:
第七条保证条款
1、借款方用做抵押,到期不能归还贷款方的贷款,贷款方有权处理抵押品。借款方到期如数归还贷款的,抵押品由贷款方退还给借款方。
2、借款方必须按照借款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进行违法活动。
3、借款方必须按照合同规定的期限还本付息。
4、借款方有义务接受贷款方的检查、监督贷款的使用情况,了解借款方的计划执行、经营管理、财务活动、物资库存等情况。借款方应提供有关的计划、统计、财务会计报表及资料。
5、需要有保证人担保时,保证人履行连带责任后,有向借贷方追偿的权利,借贷方有义务对保证人进行偿还。
6、由于经营管理不善而关闭、破产,确实无法履行合同的,在处理财产时,除了按国家规定用于人员工资和必要的维护费用时,应优先偿还贷款。由于上级主管部门决定关、停、并、转或撤消工程建设等设施,或者由于不可抗力的意外事故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经向贷款方申请,可以变更或解除合同,并免除承担违约责任。
快速解决“合同事务”问题
当前3755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最近公司的一位股东向我借钱,我没敢借,因为听说借钱给股东的话要写协议,所以就不借了,想咨询一下律师了解一下,借股东的款,公司借给股东钱需要什么协议?
[律师回复] 公司借钱给股东只要起草个借款合同就可以了,不过根据法BOSS律师多年的法律事务处理经验来看,这里面还是存在一定的法律风险,以下内容可做参考:
有些股东借钱给公司可是打了特别的主意的,故意设立一个注册资本比较小的公司,但是公司做生意需要比注册资本多很多钱怎么办,股东就借钱给公司,和公司签订借款合同。一旦公司生意做亏了,股东就要求公司还钱,这么做的话,股东原本都要赔完的钱,就可能保存了一部分。但这么做是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但中国法律目前是管不了这种做法的。以前有规定股东设立公司实缴资本达不到注册资本最低限额的,法院会认为公司不成立,公司的债由股东还。但这个做法现在没有了。我国公司法也没有类似美国公司法规定的股东对公司的债权落后于公司其他债权人的债权的规定。所以,在中国,股东借钱给公司,公司债权人要小心了。
但是有时候公司股东也不小心,本来要成立一个注册资本小的公司,几个股东还借钱给公司,但却没有与公司形成借款合同,借给公司的钱又进了公司资本公积账户。结果公司还不出钱的先后一段时间内,公司把公司的一部分房产抵了之前说的公司欠大股东的借款。公司债权人不干了,要求大股东把房产还给公司,为此官司从中级法院打到了最高法院,大股东最终是输了官司。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3755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公司借款给股东需要股东决议不
公司借款给股东的这种行为当然是需要召开股东决议的,其实也不单纯的是借款给股东,公司不管借款给任何自然人或法人都需要召开股东大会,除非关于公司借款的这件事情在本公司的章程当中还有一些其他的特别规定。否则的话,任何高管都无权把公司的资金借给其他人。
10w+浏览
公司经营
我舅舅是某个企业的股东,不过就占据2%的股份了,不过因为家中缺钱,就直接向别人参与借款了,估计以后会还起来较难的,那股东借款算不算抽逃出资呢?
[律师回复] 国家工商总局在对公司股东以借款形式部分抽回注册资本是否属于抽逃出资行为的答复中陈述道:公司借款给股东,是公司依法享有其财产所有权的体现,股东与公司之间的这种关系属于借贷关系,合法的借贷关系受法律保护,公司对合法借出的资金依法享有相应的债权,借款的股东依法承担相应的债务。
因此,在没有掌握充分证据的情况下,仅凭股东向公司借款就认定为股东抽逃出资缺乏法律依据。如果股东在借款活动中违反了有关金融管理、财务制度等规定,应由有关部门予以查处。
通过对答复的理解可以看出,股东与公司之间合法的借贷关系应受到法律保护。
但是要特别注意其中的“合法”二字。“合法”应当是指借款手续、借款内容、债权债务关系合法。例如,股东借款应当经过全体股东同意,并履行法定程序;股东借款应当与企业签订借款协议,并依法履行借款人的权利、义务,按期还本付息;股东是企业的出资人,其借款行为不应当出现有损于其他股东利益和公司利益的行为。
由此可以得出结论,执法人员在没有掌握充分证据的情况下,仅凭股东向公司借款就认定股东抽逃出资是缺乏法律依据的。但是,如果股东与公司之间的借贷行为不合法,比如没有经过其他股东的认可,没有签订借款合同,没有进行必要的账户处理,没有按规定履行借款的义务,甚至出现随意侵占其他股东的利益等行为,就不属于合法范畴了。如果股东在借款活动中违反了有关金融管理、财务制度方面的规定,就应该得到惩处。
现实中股东以借款的形式实施抽逃资出的行为是客观存在的,常见的手法主要有利用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等往来账目抽走出资,形式上是长期借方挂账,内容上多为股东借款;更有甚者,抽走的出资已被同户名货款或往来款对冲掉。因此在检查过程中,执法人员应关注有无股东同户名的往来款。还有以预收货款或预付货款等方式变相抽逃出资,预收预付款长期挂账不结清,利用票据贴现或背书转让等方式抽逃出资等等。我们应当注意到,利用股东借款抽逃出资只是抽资方式的一种表现形式而已,股东向被投资公司非法借款不仅具有抽逃出资的嫌疑,其动机也是一种典型的变相抽逃出资的心态。
因此,对于股东向公司大笔借款的情形,
首先要判断其借款形式的合法性,
其次要判断其借款的用途,如果以上两项都涉嫌违法,就应该认定股东借款行为侵犯了其他股东或者公司的利益,就属于抽逃出资的行为。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股东能否将股权质押给公司?
对股东来说,不能将股权质押给本公司使用,不符合法律规定,办理股权质押手续时,要跟公司以外的人签订股权质押合同,要去工商部门申请股权出质设立登记申请书,通过该部门的审核,可以办理质押登记手续。
10w+浏览
公司经营
我们公司现在的经营状况出现了问题,急需一些资金来转型,但是公司财务也拿不出多余的钱,所以我们决定向股东借钱,请问借股东合同怎么写啊?请给出范本,详细一点谢谢啊
[律师回复] 公司向股东借款合同范本
(流动资金贷款类: 贷款)
借款单位: 地址: 贷款银行: 地址: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立合同单位:借款单位 (简称甲方)
贷款银行 (简称乙方)
甲方为适应生产发展需要,依据 ,特向乙方申请贷款,经乙方审查同意发放。为明确双方责任,恪守信用,特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1. 甲方向乙方借款人民币(大写) 万元,规定用于
2. 借款期限约定为 年 个月,即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乙方保证按计划和下达的贷款指标额度供应资金,甲方保证按规定的用途用款。预计分次用款计划为:
年 月 万元; 年 月 万元; 年 月 万元; 年 月 万元。
3. 贷款利息,自支用贷款之日起,以支用额按月息 ‰计算,按季(或月)结息。甲方不按期归还贷款,逾期部分加收利息 %;不按规定用途使用贷款,挪用部门罚收利息 %;超储、积压设备、材料占用的贷款,加收利息 %。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如国家调整利率,从调整之日起,乙方即按调整后的贷款利率计(结)算贷款利息,同时书面通知甲方和担保单位。
4. 甲方保证按还款计划归还贷款本金。还款计划为:
年 月 万元; 年 月 万元;
年 月 万元; 年 月 万元。
甲方保证按下述方式按时付息:
甲方不能按时付息的,乙方有权从甲方帐户中扣收或暂时停止支付贷款。
5. 借款到期,甲方如不能按期偿还,由担保单位代为偿还。担保单位在收到乙方还款通知一个月后仍未归还,乙方有权从甲方(或担保方)的各项投资和存款户中扣收,或变卖甲方抵押的财产归还其借款。
6. 乙方有权检查贷款使用情况,了解甲方的经营管理、计划执行、财务活动、物资库存等情况。甲方保证按季提供有关统计、会计、财务等方面的报表和资料。
7.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因实行承包、租赁、兼并等而变更经营方式的,必须通知乙方参与清产核资和承包、租赁、兼并合同(协议)的研究、签订的全过程,并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落实债务、债权关系。
8. 需要变更合同条款的,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应签订借款合同补充文本。
9. 甲方需向乙方填送借款申请书,并对偿还借款本息,以抵押或(和)第三方保证的方式提供担保,并签订抵押、担保协议书。甲方填送的申请书和各方签订的协议书,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10. (甲方双方商定的其它条款)
1
1.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贷款本息全部偿清后失效。
1
2. 本合同正本三份,甲乙方、保证方各执一份,副本 份,送乙方财会部门和有关部门。
借款单位:(公章) 贷款银行:(公章)
法定代表:(签字) 法定代表:(签字) 或负责人:(签字) 担保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快速解决“公司经营”问题
当前3755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3755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股东现金借款给公司银行还款是否需要召开股东会
股东借款给公司用于还款的这种行为当然需要召开股东大会,很多公司每个季度承担的银行贷款压力可能也很大,在资金周转遇到困难的情况下可以向内部股东借款,无论是现金还是其他的形式。但不管是向谁借款,不召开股东大会对公司和该股东来说都是有风险的。
10w+浏览
公司经营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公司经营 > 经营管理 > 公司借钱给股东是否合法
法律专业性强,自行处理有风险,建议咨询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