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发明专利如何获得优先权?
1、申请人自发明或实用新型在外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或者自外观设计在外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六个月内,又在中国就相同主题提出专利申请的,依照该外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依照相互承认优先权原则,可以享有优先权。
2、申请人自发明或实用新型在中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又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就相同主题提出专利申请的,可以享有优先权。
二、申请专利的流程
第一步:向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下称专利局)或国家知识产权局郑州专利代办处(下称代办处)递交如下规范性申请文件:
(一)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
1、请求书;
2、权利要求书;
3、说明书;
4、说明书附图(有些发明可省略);
5、说明书摘要;
6、摘要附图(有些发明可省略)
(二)外观设计专利
1、请求书;
2、外观设计图片或照片;
3、外观设计简要说明。
第二步:专利局(代办处)受理
经过专利局(代办处)初审,如果符合《专利法》有关
规定,则下达《受理通知书》,申请人在规定期限内交纳申请费。
第三步:专利局审查和批准
1、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申请经初步审查没有发现驳回理由的,下达《授权通知书》,授予专利权,申请人在规定期限内办理登记、交费手续,获得专利证书。如果专利申请文件需要修改的,则下达《补正通知书》,补正后合格,则授予专利权;补正后不合格,则予以驳回申请。
2、发明专利分初审和实审两个阶段。申请初审合格,可在申请日起3年内提出书面实质审查请求并交审查费,逾期未提出,申请视为撤回;经初审后需要修改的,则下达《补正通知书》,补正后合格,则提出书面实质审查请求并交审查费,补正后不合格,则予以驳回申请。
发明专利申请实质审查合格,授予专利权,申请人在规定期限内办理登记、交费手续,获得专利证书;实质审查后需要修改的,则下达《补正通知书》,补正后合格,则授予专利权,补正后不合格,则予以驳回申请。
专利申请人对驳回申请的决定不服的,可自收到通知之日起3个月内,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设立的专利复审委员会请求复审。复审委员会复审后作出决定,并通知专利申请人。
专利申请人对复审委员会的复审决定不服的,可自收到通知之日起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综上所述,想要获得优先权的话必须要把握好申请发明专利的时间,而国际优先权和国内优先权规规定的申请时间是不一样的。如果没有把握好法定申请时间,那么这项发明专利的优先权就可能会归别人所有,除此之外,再不能通过其他方法获得优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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