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人身损害赔偿惩罚性赔偿都有哪些

最新修订 | 2024-0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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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斌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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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消费者人身损害赔偿一般是有医疗的费用还有护理的费用也还有误工费用以及致残的费用;而对于惩罚性的赔偿一般就是这些费用赔偿了之后再进行索要属于该自己得到的其它赔偿,但不能高于法律规定的标准。
消费者人身损害赔偿惩罚性赔偿都有哪些

消费者人身损害赔偿惩罚性赔偿都有哪些?

(一)一般伤害

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人身受到一般伤害的,可要求经 营者支付:

1。医疗费,主要包括诊察费、治疗费、化验费、药费、住院费等;

2。 护理 费,主要包括护理人员的误工补助费或雇请护理人员实际支出的劳务费;

3。因 误工减少的收入,主要包括消费者治疗期间的工资和奖金;

4。其他合理费用,如 治疗中受害消费者或其护理者支出的必要、合理的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 费、营养费等。

(二)致人残疾

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人身受到伤害并致残的,可以要 求经营者支付:

1。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及其他合理费用;

2。残疾者生活自助 具费,如购买假肢、轮椅的费用;

3。残疾者生活补助费,主要是指消费者或者其 他受害人因伤残而丧失全部劳动能力,需要维持生活所需的费用;

4。 残疾赔偿 金;

5。被抚养人生活费;

6。残后医疗费等。

(三) 致人死亡

消费者受到人身伤害导致死亡的,其近亲属有权要求经营者支付:

1。丧葬 费;

2。死亡赔偿金;

3。被抚养人生活费等。

(四)对于惩罚性赔偿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

第一款是关于欺诈行为的赔偿。规定的具体内容是:“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这一条规定实质上是关于经营者违约行为的惩罚性赔偿。

第二款是关于商品或服务存在缺陷的赔偿,这一规定实质是人身损害赔偿中的惩罚性赔偿,属于侵权行为的损害惩罚性赔偿。规定的具体内容是:“经营者明知商品或者服务存在缺陷,仍然向消费者提供,造成消费者或其他受害人死亡或者健康严重损害的,受害人有权要求经营依照本法第四十九条、第五十一条等法律规定赔偿损失,并有权要求所受损失二倍以下的惩罚性赔偿。”

综合上面所说的,消费者在购买商品造到人身伤害的时候是有权利提出各项的赔偿,不仅可以索要自己的人身损害赔偿还可以得到要求得到惩罚性的赔偿,但对于赔偿的标准就会结合受害者的实际情况来进行判定,只要是合法的,那么都会受到法律的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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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消费者的公平交易权,是指消费者在与经营者之间进行的消费交易中所享有的获得公平的交易条件的权利。
  
5、消费者的索赔权,是指消费者对其在购买、使用商品或接受服务过程中受到人身和财产损害时,所享有的依法获得赔偿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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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一般伤害赔偿:
①医疗费,即受害人受伤后为恢复健康接受治疗所发生的费用,包括医药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费等。
②护理费,即受害人在医院遵医嘱由专人对受害人进行护理所发生的费用。
③误工费,即受害人因受伤不能参加劳动而损失的收入,如职工工资、奖金,农民个体工商户等的劳动收入。没有工资收入的个体工商户、农工的误工收入应以他们未受伤害的平均收入或当地同行业的平均收入为难。误工的工日应以医生开具的休假证明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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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生活补助费,根据受害人的残疾程度,以及残疾后可能减少收入情况确定费用的标准;
②残疾人生活自助用具费,如假肢、轮椅等;
③生前抚养人、赡养人的生活费;
④残疾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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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死亡赔偿金;
④抚恤金,指有工作的受害人死亡之后,由所在单位给其直系亲属的费用。
相关法律法规: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十一条 消费者因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受到人身、财产损害的,享有依法获得赔偿的权利。
第二十四条 经营者不得以格式合同、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或者减轻、免除其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
格式合同、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含有前款所列内容的,其内容无效。
第三十四条 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
(一)与经营者协商和解;
(二)请求消费者协会调解;
(三)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诉;
(四)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
(五)向人民提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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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者在接受服务时,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服务者要求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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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一般伤害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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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护理费,即受害人在医院遵医嘱由专人对受害人进行护理所发生的费用。
③误工费,即受害人因受伤不能参加劳动而损失的收入,如职工工资、奖金,农民个体工商户等的劳动收入。没有工资收入的个体工商户、农工的误工收入应以他们未受伤害的平均收入或当地同行业的平均收入为难。误工的工日应以医生开具的休假证明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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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一条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造成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人身伤害的,应当支付医疗费、治疗期间的护理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等费用,造成残疾的,还应当支付残疾者生活自助具费、生活补助费、残疾赔偿金以及由其扶养的人所必需的生活费等费用;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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